宋思筠在腦海裏盤算著什麼時候能簽約,隻要能簽約,那以後生活就不成問題。
“宋思筠,你要是敢直接辭職,耽誤我賺錢,我一定讓你在這條街活不下去!”
這老板眼見辱罵宋思筠沒用,於是直接威脅上了。
宋思筠頓時眼神犀利,眼睛如探照燈似的緊緊盯著老板不放。
“老板,這年頭可不興這樣說話。我們是平等公民,國家嚴厲打擊犯罪行為,你現在竟然直接威脅我?是覺得政府隻是擺設嗎?”
宋思筠向來遵紀守法,她從不主動破壞他人的利益,但當別人破壞自己的利益時,絕對不會放棄法律這個武器。
這老板大概沒想到宋思筠那說話竟然這麼硬氣,一時有點沒反應過來。
等他反應過來,立馬惱羞成怒,開始破口大罵。
“你個臭婊子!才剛成年就不知道在哪個地方賣的,一個雞也敢跟我叫板?”
宋思筠這下也火大了!
被人威脅本身就很讓她惱火,現在已經上升到侮辱人格了!
這讓宋思筠怎麼忍得住?
“《憲法》第3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宋思筠冷冷的看著老板,絲毫沒有留情,把她記得的關於人格尊嚴的法律說出來。
“李先生,雖然我很窮,但我也是有人格尊嚴的,你對我進行侮辱謾罵侵犯了我的人格尊嚴。現在我已經用手機把你說的話都記錄下來,你對我的誹謗給我的精神造成了非常大的傷害,如果你現在不向我道歉,我會追究你的法律責任。”
宋思筠拿出自己兜裏的手機給李明亮看。
李明亮就是這家奶茶店的老板。
“你還敢錄音?哼,不過你錄音了又怎麼樣?你個窮鬼還請得起律師?還想追究我的法律責任?做夢去吧你!”
李明亮慌了一兩秒,但他很快就反應過來,律師這種東西是有錢人的專屬,這宋思筠連吃飯都快吃不起了,怎麼可能請得起律師?
沒有錢沒有權利的人在李明亮看來,壓根不是威脅。
宋思筠冷笑。
“是嗎?既然李先生你現在堅決不肯悔改,那你就等著賠償吧!”
宋思筠不是著急的人,她現在確實沒有錢,但以後就說不定了,報仇這種事情不急在一時。
“趕緊給我滾!我要看看你離開了我的奶茶店,還有哪個店敢收留你!”
李明亮態度惡劣,打定了主意今天的工資不給宋思筠結算。
“竟然不打算發工資?行,你膽子夠大。”
宋思筠脫下身上的圍裙,直接丟到吧台上。
幾個準備進店買奶茶的年輕人看到茶店裏有人吵架,頓時勸退了沒敢進來。
宋思筠拿了自己的東西,直接去勞動局。
這年頭,即使法律沒有那麼完善,但勞動合同這種東西,大家都非常眼熟。
不簽訂勞動合同是犯法的,被查到不和員工簽勞動合同肯定要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