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他身體力行地洗了碗,熊橙表示不和他計較。
“痛嗎?”貝翊寧又看了一眼她的腳趾。
“用針戳破的時候有點痛。”
貝翊寧想了想說:“如果你一定要穿高跟鞋,就在磨腳的地方塗點白酒,會有軟皮的效果。”
熊橙有點意外,她當然也知道這個小貼士,意外的是貝翊寧怎麼清楚這個。
“你怎麼知道?”她問的同時,心想八成是他以前的女朋友教他的。
“我媽告訴我的,她每次買新鞋都會這麼做。”
“騙人吧,是不是你以前的女朋友告訴你的?”
貝翊寧把目光挪到清茶上,否認:“不是。”
“對了,我還沒問過你,你交過幾個女朋友?”
貝翊寧連眼皮都沒抬:“你問這個幹什麼?”
“互相交代情史啊,那我先說好了,我交過兩個男朋友,一個是初中時候的同伴同學,還有一個是你知道的。”熊橙目光灼灼地看著他,“該你說了。”
他的手掌按在杯口,安靜地看著熱氣嫋嫋上升,微微的濕氣熏熱了他的指端。
“你怎麼不說話了?你是不是交過一打女朋友?”
“交過一個。”
“貝思哲的媽媽?”
貝翊寧抬眸,清黑的眼眸凝視在熊橙的臉上,淡聲:“你怎麼知道?”
“你上次說貝思哲是你已故朋友的孩子,我就隱隱猜到了,你和那個朋友的關係一定不一般,否則怎麼會把貝思哲留在身邊?”熊橙有條理地分析,“小說都是這麼寫的。”
他蹙眉:“什麼小說?”
“你沒看過的愛情小說。”
他保持安靜。
“我猜對了?”
“你猜對了。”他倒承認的直接。
熊橙還有一堆疑問,但看出貝翊寧神情安靜得有些詭異,覺得不該在今晚刨根究底,於是轉移了話題:“你平時喜歡做什麼?”
“在家看書,去圖書館查資料,爬山和釣魚。”
“除了這些就沒有了?”
“差不多就是這些。”
“你的愛好和樓下的薛大伯一模一樣。”
他沒什麼情緒地看了她一眼,反問:“那你又有什麼高雅的興趣愛好?”
“我喜歡逛街,尤其是去夜市淘小東西。”
“真是不錯。”他略帶諷刺地誇了一句。
熊橙瞪了他一眼:“你一定沒去過夜市,所以不懂領略其中的趣味。”
“我不覺得那裏會有什麼趣味。”
“你又沒去過,憑什麼下定義?”
“那改天你帶我去。”
熊橙一楞,確認道:“你真的要去?我提醒你,那裏人很多,你可能會不習慣。”
“不是你建議我去領略一下那裏的趣味嗎?”他反問。
“好,那要不要帶上貝思哲,那裏有好多小吃,他一定會喜歡。”
“再吃他體重就要超標了。”他立刻否決了帶上貝思哲,思考過後說,“到了那天,我把他丟去奶奶家。”
“可以讓他少吃點,多玩玩啊。”
“我們的約會,為什麼要帶上他?”
“……”好吧。
這晚,貝翊寧走之前,熊橙多嘴問了他一句:“你真的確定了?”
“什麼?”
“我問你說的和我試試,有沒有經過深思熟慮?”
“你覺得我是那種喜歡浪費時間的人?”
“也不是,我就是覺得怪怪的,說不出的感覺。”
他聞言,伸出手摸了摸她的腦袋,和摸一直小貓似的:“你為什麼總是喜歡想那麼多?跟著自己的感覺走不行嗎?”
“……嗯。”
“對了,忘了提醒你一件事,少吃一點糖,貝思哲最近吃了太多生了兩顆蛀牙。”
“你真當我是九歲的孩子?我都二十四了。”
他專注地看著她,淡淡糾正:“我指的是心智。”
“……”
送走貝翊寧,熊橙從廚房找出一瓶白酒,在高跟鞋的磨腳處塗了點,她一邊塗一邊看這雙鞋,心想這雙鞋子她還是會穿的,不為了討好任何人,是她突然想穿了。
就穿著高跟鞋和他戀愛一回。
即使她和他有太多不合適,即使她清楚自己和他不一定會有結果,但至少此時此刻,她就想當他的女朋友,那就聽從內心做快樂的事情,不去問是緣是劫。
*
貝翊寧本打算把貝思哲丟到他奶奶家,誰知前一天和熊橙打電話的時候被他偷聽去了。
他轉過身來的時候,貝思哲已經叉腰站在麵前,仰著腦袋質問:“你太狡猾了,明天晚上要約小熊出去玩的事情為什麼沒有和我說?是不是不打算帶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