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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尼克,我們也沒有說不同意。不過最多一年時間——一年時間,我們賺到足夠的錢,有了足夠的錢,我們就可以拍攝足夠好的電影了。我們不差這一年時間,我們可以等待的。”
利維說了話之後,亞曆山大也開口了。比起來幾個夥伴,他妥協的最快,因為他深知公司多窮,對於現狀,他很清楚。
有著他的支持,再加上確實沒錢,利維也得到了幾個人的認同。這讓利維很滿意,告別了亞當之後,他就一直都在想這方麵的事情,他發現,自己就算是真的能夠拍攝出來一部小成本的好電影,也一樣賺不到錢,還不如拍電視劇。
舉例子來說,記憶中,《女巫布萊爾》那部電影的製作成本確實隻有十萬美金,可是宣傳成本,卻高達兩千萬美金。利維自己製作出來一部電影不難,可是,他哪有錢搞宣發,做發行?如果不能夠獨立發行,去找發行公司,誰肯為自己的電影做宣發?現在是1996年,獅門還沒有成立,指望七大電影公司花兩千萬來發行製作成本10萬的電影?這個太不現實了。
退一步講,就算發行了,錢賺到了手算是誰的?發行公司掏兩千萬給一部十萬美金的電影做宣傳,然後和導演分賬?利維相信,好萊塢確實有傻子,不過,自己已經窮的很可憐了,把自己的希望賭在遇見傻子上麵?自己哪有那麼好命。
隻要對方不傻,就會拒絕他的分賬要求。而如果利維不肯低價賣掉電影的話……偽紀錄片拍攝,其實也就是個賣個創意,自己不肯賣,電影公司依樣畫葫蘆,看了自己拍的《女巫布萊爾》,他們去拍一個《鬼影實錄》什麼的賣難道很難麼?反正賣的是宣發,不是成本。自己在好萊塢沒有名氣,沒有地位,也就沒有資格讓人對自己妥協。甚至他們就是抄襲了自己,自己怎麼辦?去告他們?再傻的人也知道,打官司是花錢的,而利維恰恰沒錢……
而且,就算退一萬步講,自己真的遇到了傳說中的有良心的資本家,肯掏大價錢宣傳,然後發行了之後和自己分賬,而且良心十足的不做假賬,不拖延支付,一口氣付清了所有款項——可是,自己未來的怎麼走?恐怖片出身的導演,還是玩dv拍攝的,這樣的導演,在圈子裏名聲能好得起來才怪。人總是得有點遠慮的,不考慮名聲,隻圖弄點小錢花,那是自己和自己的未來過不去。
斯皮爾伯格在1975年就製作了大白鯊,一舉成名。可是從此以後,他也就一直都遭到了很嚴重的歧視,雖然拍出來了et,紫色等電影,可是卻一直無緣奧斯卡,一直到了1993年他才拿到了奧斯卡,這期間整整過了18年,才把自己的商業片導演的名聲洗幹淨,而且,靠的還是一部辛德勒名單這樣的歌頌猶太人的大片。
連斯皮爾伯格都要花費18年時間為自己洗清底子才能夠得到同行的認同,好萊塢的苛刻也就可見一斑了。拍攝一部恐怖片快速賺錢?看似是個好主意,其實那不過是在透支自己的未來罷了。拍攝一部電影,然後被歧視20年,期間不斷拍攝獻媚的片子來為自己洗地——除非有病,才會這麼做。
當然,自己也可以考慮壓根不洗地,就是一輩子衝著錢去。可是,在圈子裏混過的利維很清楚:斯皮爾伯格和邁克爾貝,看似都是大導演,但是差異還是非常巨大的。
新人導演沒有必要想著賺錢的事情,沒有人脈,沒有資曆,本事再大也賺不到錢。新人想著的更多的,還是口碑問題。如何做出來自己的口碑,打出來自己的名氣,比賺錢重要得多。
如果是前世,成為邁克爾貝,利維會很滿意。不過現在麼……自己是一個穿越者,作為穿越者,成為邁克爾貝很值得驕傲麼?人都已經穿越了,賺錢的道路多得是,非得靠著把自己的名聲毀了才能夠換取金錢,這做法,堪稱穿越者之恥了。而且,自己都已經穿越了,還不能夠拍攝自己想拍攝的電影,而是得一味奔著錢拍電影……自己的追求可不是這個。
“希望如此吧,”克拉克嘟囔了一句,“隻不過,拍攝電視劇,我們真的能夠賺得到錢麼?”
對此利維聳聳肩,沒有說話。
拍攝一部電視劇,其實也還是為了以後的路途做個鋪墊,亞曆山大也沒有想著靠著電視劇賺多少錢——因為電視劇賺錢,本身也不是很靠譜。
美國電視劇的經營模式相當複雜:製作公司負責製作,而製作好了之後,送給電視網。可是電視網買下來的,不是全部的版權,而是電視劇的首播權,也就是說,隻是買下這部電視劇的第一次播放的權力。
而電視網給的首播權的買斷價格,就是電視劇製作的成本費用了。一部電視劇想要從電視網那裏賺到錢很難,電視網給的不會比他們的成本費用高出來多少,一般來說,把這些錢拿到手,前期拍攝中給演員,編劇,劇組成員發了工資,60%的錢也就沒了,剩下的錢搞搞後期製作也就基本不剩什麼了。靠著電視劇,維持生計是可以做到的,但是想要靠著電視劇大賺特賺,也是很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