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夜裏,陳太忠確定鄭仁護短期內不可能找自己的麻煩了,這才收拾好樹林裏的各種陣法,悄然地駕駛靈舟離開。
他來到洄水之畔的時候,天剛蒙蒙亮,靈舟方一落地,王豔豔就從遠處跑了過來,滿懷欣喜地發問,“怎麼樣,事情辦妥了嗎?”
“跑了一個天仙,”陳太忠的興致也不是很高,雖然他根本不是三級天仙的對手,但他是來殺人的,沒有將人全部留下,終究是有一點點遺憾。
“這樣也不錯了,”王豔豔笑吟吟地發話,然後又安慰他,“等你天仙了,再去殺他。”
“殺來殺去的,有些厭倦了,”陳太忠歎口氣,“對了,咱們暫時不能去坪陵,還要在這兒再待一個月。”
坪陵就是吸血藤李家居住的地方,位於積州的西部。
王豔豔一聽,就有點渾身不舒服,她真是日思夜想都想盡快得到複顏丸,不過主人既然這麼說,她隻能強行按下心中的渴望,“為什麼?”
“不為什麼,”陳太忠也不想多解釋,“你接著藏好就行,我隻是擔心,沒準鄭家人在我身上動了什麼手腳。”
知道得越多,就越覺得自己無知,他算是體會到這一點了,此次同鄭家一戰,雖然不無遺憾,他也算完成了既定的目標,然而最令他印象深刻的,則是這一戰裏發生的種種變數。
若非運氣足夠好,他選對了目標,而紅塵天羅又可以克製鄭家的功法,此番會有什麼樣的結果,那還真不好說。
沒準會又折壽七八十年,才能逃得脫。
所以他要在這裏多等些時日,他沒發現對方在自己身上下印記,並不代表沒有。
“小心一點也好,”王豔豔重重地點頭,她是被下過精血印記的,“要不咱們躲到巨鬆去?桃枝鎮還有薑家的宅院呢。”
“沒必要,”陳太忠搖搖頭,看一眼不遠處湍流的河水,“好歹是在洄水邊上,打不過,跳進河裏也能逃脫……”
事實證明,他又一次地多慮了,接下來的一個月裏,他們主仆二人的生活順風順水,除了兩人之間隔著十來裏地,距離遠了點,就再沒有什麼不方便了。
在等待的時間裏,陳太忠仔細地翻了翻這一戰繳獲的儲物袋,收獲……還真是不小。
其中,是以鄭勇昌和鄭海的儲物袋最為豐富。
兩人的儲物袋裏,有寶符九張,這算相當大的手筆了,還有極品靈石五塊,上品靈石則是有兩百多塊,還有各種靈器和靈兵,丸藥也不少。
而且,鄭勇昌可謂一身是寶,也不知道鄭家到底多麼富有,此人身上的行頭,最差也是靈器。
陳太忠對鑒寶這一套不太熟,不過他可以確定的是,鄭勇昌那一雙鞋,起碼是中品靈器,踩在靈刀上都沒事,而且對步法有加成效果。
擱在網遊裏,那就是加敏捷加防的鞋子,可以算是小極品了。
陳太忠自認,自己的步法還算拿得出手,穿上這雙鞋子,也就是百分之十的加成,倒不如把鞋給了刀疤。
王豔豔一開始,對這雙鞋很是排斥,一個女人家,穿男人的鞋,算怎麼回事?不過她試了試之後,發現對自己的步法,增益極強。
她也練過聚氣縮地的步法,但因為不是氣修,靈氣耗費極大,遊仙時每次隻能邁出兩步,晉階靈仙之後,也不過能邁個七八步。
而穿上這雙鞋子,她居然能施展個十五六步。
多出這麼幾步,逃跑時沒準就能多出一條性命來——於是她果斷地收下了。
至於其他人的儲物袋,就很是一般了,不過能再次收獲一艘靈舟,也是不錯了。
這艘靈舟,比陳太忠得自楚家的靈舟要大不少,楚家的靈舟可載五人,擠一擠也就是七八人,而鄭家的靈舟,則可載十六人,擠一擠的話,三十個也能放得下。
用地球上的出行工具來形容,楚家的靈舟隻是普通的小轎車,而鄭家的靈舟,則是接近於中巴了。
“看來鄭家為了對付我,還是下了不少功夫嘛,”陳太忠終於反應過來了,鄭家不可能全是這麼大的飛舟,隻能說是他們對這次行動,有必得之心。
那麼,鄭勇昌一身豪華行頭,也就有了解釋……
一個月的時間,說快也很快,終於,在一天早上,他發話了,“好了,去坪陵。”
因為麵具在青石城外出現過了,他的本來麵目,又被晨風堡不少人看到了,所以兩人直接乘著靈舟飛過晨風堡,來到毗鄰的羅石城,才降下靈舟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