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酷吧?”
鍾天元一副臭屁的樣子。
窗外的陽光灑落在他身上,仿佛在他身上鍍了一層光。
夏末對他豎起大拇指:“酷。”
那麼小的孩子,想方設法尋找媽媽的喜好,跑去染發,隻為了讓媽媽記住自己。
這樣的孩子,能不酷嗎?
夏末覺得鍾天元很酷。
鍾天元聽了這話,雙手叉腰,愈發得意,“我還聽了我媽留在家的磁帶,學裏麵的歌,但我又不會外語,一開始隻能跟著嚎,看他們都有吉他,我也去弄了一把,跟著彈,邊彈邊嚎,唱給我媽聽。”
他摸了摸懷裏的吉他,“就是這把……放在醫院這麼多年,現在再上手,跟燒火棍似的,彈的我手指疼。”
嘴上嫌棄這把吉他是燒火棍,可鍾天元看著吉他的眼神,卻帶著懷念,仿佛是回到了他抱著吉他亂彈亂叫,哄媽媽開心的那段時光。
鍾天元道:“自從染了紅發,彈吉他後,我媽媽就記住我了,盡管不是以兒子的身份,而是以一個搖滾歌手的身份。”
夏末不禁問道:“你媽媽……到最後都沒想起你嗎?”
鍾天元搖搖頭,又點點頭。
夏末不明所以。
“媽媽不是最後都沒想起我,她……從一開始就認出了我。”
鍾天元露出了一個笑容,“在我染了紅頭發的那天,她就認出我了,我那時並不知道,是後來媽媽去世,我躲在屋裏哭的時候,我爸去醫院把我媽的遺物帶回來,往我屋裏扔進來了一個日記本。”
“日記本裏隻有一句話,直到今天我都還清晰記得那行字的每一筆、每一劃……”
鍾天元輕聲道:“1983年,8月16日,天元染發了,真酷,我雖然忘記了很多事,但我一定不會忘記我家帥兒子。”
夏末聞言,鼻子驀地一酸,她掩飾情緒,轉移話題:“你之前說,下周一就是十周年……”
“嗯,就是這個十周年。”
鍾天元指了指自己的頭發,“我媽重新記起我,我給她唱搖滾的十周年,所以……”
他目光真切地望著夏末。
夏末也目光柔和地看著他,然後說道:“你不能出院。”
鍾天元:“……”我剛剛那一番深情演講是為了什麼?!
“你如果今天開始好好靜養,配合治療,到了下周一,或許就能出院去開演唱會——當然,是坐在輪椅上。”
夏末再次開口,這話給了鍾天元希望。
“真的嗎?”鍾天元眼前一亮。
夏末點頭。
“baby,我就知道,你總是為我著想!”
鍾天元喜出望外,一蹦一跳想過來抱夏末。
夏末閃身躲開,“現在該回病房了。”
鍾天元這次沒有拒絕,他收好吉他,這次沒有繼續放在雜物堆裏,而是背在了身上,跟夏末回住院部大樓。
“baby,在我開演唱會那天,記得來哦!”
鍾天元給了夏末一個wink。
夏末:“……”不,你等一下,我不想去啊!
那種腦髓都跟著顫抖的感覺,夏末不想體會第二次了。
隻是,不等她拒絕,鍾天元以驚人的速度一瘸一拐走了。
夏末正要追上去,後方卻有人叫住了她,“小末?”
扭頭一看,夏末臉上浮現驚喜的笑容:“朝哥?這麼早,你沒去公司嗎?”
“今天休假。”
陸九朝還拎著兩個保溫桶,“所以來醫院看看你和心意。”
頓了頓,陸九朝看了眼鍾天元離去的方向,“剛剛那個是……鍾天元?”
卸了妝後,鍾天元就像變了個人,從鬼一樣的殺馬特,變成一個秀氣帥哥,要不是那頭醒目的紅發,陸九朝也認不出來。
“嗯。”
夏末聽到鍾天元的名字,露出懊惱之色,“糟了,還沒來得及拒絕他。”
陸九朝疑惑:“拒絕?你們……有什麼約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