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告別方茴之後,我和陳尋成為了同事。
陳尋,沒錯,就是F中那個長得不錯、會打球、會唱歌、會逗女孩子笑、會把方茴弄到澳大利亞去的陳尋。
我和他坐在同一個隔斷內的兩張辦公桌前,真可謂低頭不見抬頭見。而我入職那天享受到的火辣辣的目光,大半也是衝著陳尋去的。這讓我很有挫敗感,所以我一開始對他一點好感也沒有。
但是我和陳尋的接觸還是慢慢多了起來,沒辦法,天天見麵,上班一個鴿子窩,出差一個屋,甚至加班到淩晨的時候還睡在一張床上,和他比和方茴都親密了。
說實在的,陳尋對我還真是不錯。他沒因為我第一次見麵的怠慢而疏遠我,也沒有因為我多次詢問他的隱私而厭煩我,相反地,在工作上他給與了我很大的幫助。第一次幹審計非常辛苦,我一下子適應不了那種昏天黑地不分晝夜的工作強度,看著一大堆的數字賬目就想嘔吐,尤其半夜盤點庫存的時候,我簡直罵娘的心都有了。而陳尋已經來到了永安兩年,他早就非常熟悉了這個過程,因此總是安慰我,自己的活幹完,還會過來幫我整理底稿。平時閑暇下來,我們也會一起喝喝酒,吃吃飯,扯扯淡。
怎麼說呢,陳尋其實是個相處起來挺舒服的人,他聰明能幹,又不擺譜,很夠哥們兒,不摳門也不瞎吹牛。可是我卻怎麼也沒辦法打心眼裏接受他。說白了,我就是替方茴難受。一想起方茴為了他遠走異鄉,在外頭和拉拉合租,從大街上撿家具用,廁所漏了滿屋子的味兒還得住著,被偷的身無分文了還不回國,深夜打工,發燒了吃兩片百服寧硬扛著,半夜夢見他哭醒,為了一絲一毫和他有點關聯的東西都那麼傷心難過,再轉頭看看意氣風發的陳尋,我就沒法和他沒心沒肺的當哥們兒。
陳尋從來沒跟我提過方茴,這兩個字就壓根沒從他嘴裏迸出來過。我賭氣他的絕情,因此總想法設法的往這方麵靠攏。比如我們一起吃飯,但凡吃餃子餡餅,我都點茴香餡的,而且總把茴字咬得很重。可陳尋根本沒這個覺悟,後來在我點菜之前他還總張羅,說要茴香的要茴香的,張楠愛吃!
再比如說,我有時候就逗他,說你丫高中大學總共禍害了多少少女啊?看你丫那樣怎麼也得一加強連吧?而他卻總嬉皮笑臉的說,我說你怎麼老打聽我底細呢,是不是你哪個蜜被我禍害過,你吃了兄弟剩飯了?你跟我說名,我告訴你到ABCD哪步,絕對老實交待,不能讓你吃啞巴虧!咱倆誰跟誰啊!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總之我從他嘴裏沒套出過話來,他和方茴這點還挺像,嘴又嚴又硬。後來我也不費那勁了,我覺得自己有點撐的,人家兩個恩怨情仇,我在裏麵瞎摻乎,圖什麼啊!
可是不自覺地我還是會帶出一點點痕跡,在方茴的描述中我對陳尋了解了很多。有籃球比賽的時候,我直接就替他報了名,跟負責活動的女同事吹,說他曾經帶病進了耐克杯決賽,弄得他後來特迷糊,說好幾年都不提這事了,納悶什麼時候和我說過。出去買水的時候,不用他說我就肯定給他買冰紅茶,點菜的時候我也一定幫他要辣味的菜。陳尋曾跟我說,覺得我簡直就像他上輩子的老婆,到了這輩子轉世為男人,卻還記得他的一點一滴的習慣。我必然反駁了他,並且由上輩子到底誰是誰的老婆引發了一場貧逗。但是我心裏有點淒然,記住他所有細節的人不是上輩子的誰誰誰,而是這輩子還孤零零在異國他鄉為他傷心流淚的方茴。
我來到永安的第一個annualdinner,陳尋在我的攛掇下上台演節目了。本來是付雨英找我非讓我出一個節目,正巧陳尋從我旁邊過,我忙拉住他,對付雨英說:“有他在還能輪上我?人家可是曾經上台表演過,自彈自唱,當年北京搖滾圈的新星。要不是被永安劃拉來了,指不定在世界哪個國家開個唱呢!讓他去讓他去!保準震了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