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個笑容在一秒鍾之後變成了驚恐。
因為,他的手腕被人抓住了。
撲通——
撲通——
連續兩聲落水聲。
場景飛速掠過,李維發現自己已經站在了岸上,渾身濕透。
他正默默地看著前方的湖麵,湖麵上浮出氣泡。
但那些氣泡很快消失了,湖麵再度恢複了往日的平靜。
很快,李維發現自己長大了。
在這期間,他經曆了父母離異,他被判給了母親,但光靠母親在餐廳打工掙的錢不夠養活兩個人。
後來,母親開始接觸毒品,開始將各種各樣的男人領進家裏。
每當這個時候,他就會坐在門口的台階上,靜靜地看著遠處平靜的湖麵。
但很快,一天夜裏,母親死了。
那個她帶回來的男人偷走了屬於母親的錢,連夜逃走。
在她死後,李維又被社區丟給了父親,但父親這個時候已經失業破產,沒有住的地方,他隻能跟著父親到處找地方睡覺。
有的時候睡在橋洞裏,有的時候睡在公園的長凳上,有的時候是去那些24小時營業的連鎖餐廳門口擠一擠……
他就這麼混著到了十四歲。
那年的冬天很冷,父親沒有多餘的衣服,隻能用撿來的紙板圍成一個小窩。
他的運氣很好,挺過來了,也許是因為年輕。
但父親卻在那天晚上凍死了。
這其實是有征兆的。
他記得,幾天前父親就開始咳嗽了,那天晚上咳嗽得尤其厲害。
隻是,他太冷,又太困了。
……
為了活下去,他學會了和路上的野狗搶垃圾桶裏別人吃剩的食物,學會了搶其他乞丐的錢和麵包,學會了偷東西,學會了挨打的時候要把頭護好,把嘴裏的食物咽下去。
就這麼,他慢慢長大,遇見了一個女孩。
那個女孩很美,有著藍色的頭發,明亮的眼睛,說話的聲音很好聽。
第一次見麵的時候,女孩給他一塊麵包。
“拿去吃吧,慢點吃。”
他聽到女孩溫柔地對自己說。
那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但從那之後,女孩仿佛消失了一樣,再也沒有出現過。
而在那之後,他開始試圖振作,嚐試著去餐廳打零工,嚐試著去汽車修理廠當學徒。
他一直希望能夠以全新的自己麵對那個女孩,但女孩依舊沒有出現。
終於,他厭煩了這樣的生活,開始回歸他的本性。
不再每天早起打理自己,不再趕著打工掙錢,不再期待將來會在某個街頭遇見那個曾經令他心動的姑娘。
他撿起了自己的偷盜手藝,因為他發現這樣來錢比辛苦打工容易多了。
一開始,他通過入室盜竊,順利賺到了一些錢,這些錢夠他揮霍上好一陣子。
但後來,他被人騙去投資,積蓄一下子見底,騙他投資的人也跑了。
他隻能重操舊業。
但這一次,房子的主人是一個退役老兵,老兵差點就把他一槍崩了。
後來,他僥幸活了下來,但也因為入室盜竊進了監獄服刑。
等他再出來的時候,已經29歲。
身無分文的他,在街頭偷了幾個有錢女人的錢包,拿到了一點錢。
拿著這些錢,他去了12環租了一間房子。
最大的花銷是在電腦上,雖然隻是一台二手的老式電腦。
這還是他在監獄的時候,從同屋的獄友那裏聽說的新奇玩意。
他從小就很聰明,就算是對電腦這種從未見過的新奇玩意,憑借自己摸索,和從垃圾處理廠淘來的基本計算機讀物,他依舊很快掌握了電腦的用法。
漸漸地,他開始沉迷。
這天晚上,他和往常一樣打開直播平台,準備看看自己關注的幾個主播又學會幾首新歌。
就在這時,一個身影映入了他的眼簾。
那是一個藍色長發的美麗少女,眼睛很亮,說話的聲音很好聽。
他看到了介紹裏少女的名字。
她叫愛葛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