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書友“啊咿呀嘿呐”打賞)
讓一群大公司默契的封殺一個刺頭,容易。
但把一個賺大錢的誘惑擺在他們麵前,還想讓他們默契的共進退?
哈!
那就像在一群饞貓麵前放一條鮮美的魚兒,還想讓它們都不爭不搶……根本就是做夢!
最終。
在十幾個高管互相抬價、激烈爭搶了近半個小時後,楊逸選定了“格萊梅西電影公司”。
光聽名字,這似乎是個不知名的小公司。
但其實“格萊梅西”來頭很大!
這是好萊塢八巨頭中曆史最悠久的環球影業、與全球最大唱片公司寶麗金的合資公司!
西德尼本想由環球單獨跟楊逸合作,奈何競爭不過別人。
最後他隻好把“好基友”寶麗金拉進來,才終於用一個新條件說服了楊逸——由寶麗金為【活埋】發行原聲專輯!
楊逸壓根就沒想過能從電影音樂上賺錢。
若非電影沒音樂太單調,他甚至連配樂都不想搞呢……
但西德尼提出的這個條件,對他來說簡直就是天大的意外驚喜!
就憑寶麗金強大的全球發行能力,想來光是專輯銷售方麵,至少都能給他帶來至少兩三百萬收入!
——一點都不誇張。
甚至可以說隻要寶麗金想力推,哪怕是空白碟片也能賣個幾十萬張!就像點娘隻要願意,隨便把哪本書掛在首頁大封推上,都能一天漲個幾千收藏……
何況活埋的原聲音樂也不差,又有當前事件的熱度加持,真是想不賺都難。
華納跟哥倫比亞見狀,也立刻提出類似的條件來——華納旗下的華納唱片實力僅次於寶麗金,而哥倫比亞背後的索尼唱片也不弱多少!
但最終楊逸還是沒選他們。
先是瓊斯急了眼當眾揭發華納老底,聲稱那些冒充楊逸影迷、害楊逸被炒掉的罪魁禍首,就是華納在背後搞的鬼!——看來派拉蒙終於回過神,查清楚原委了。
楊逸恍然之餘,自然對華納沒了好感。
況且華納的唱片實力終究比環球還差一些……
之所以又拒絕哥倫比亞,倒不是楊逸還記恨剛才古貝爾對他的嘲諷。
或者說,不光是這個原因。
而是楊逸壓根就不喜歡這鳥人!
畢竟古貝爾的貪婪和無恥,在後世可是被寫入世界商業史的——幾年前索尼花費36億美元外加承擔14億債務,收購了哥倫比亞。
因擔心派駐日裔高管會引起米國爸爸的反感,索尼煞費苦心的將古貝爾和另一個叫彼得斯的家夥,從華納挖到哥倫比亞來當聯席總裁。
當時給兩人的待遇可謂業界最高:兩百多萬年薪,外加股權分紅,還有一切經營業務全部由兩人拍板,索尼從不插手……誠意可謂十足!
但兩人怎麼回報索尼的?
把哥倫比亞的優質資產低價變賣給關係戶、高價收購賠錢業務賺回扣……總之兩人為了撈錢,簡直是把索尼往死裏坑!
然後他們還洋洋得意的炫耀,說本子敢收購爸爸國的企業是不知天高地厚,而他們是在幫全體米國人教訓本子~
幾年下來,兩人就讓索尼又慘賠了幾十億美元!
直到95年索尼董事長出井伸之忍無可忍,把兩人請走,索尼才終於扭虧為盈。而在後世,這事幾乎成為所有想跨國收購的企業都要警惕參考的商業案例……
楊逸倒是也樂見本子被坑。
但跟古貝爾這種無下限的鳥人,他還真不敢合作。畢竟連索尼這樣的巨無霸都差點被對方玩殘,楊逸這細胳膊細腿的可不想找死!
……
最終楊逸跟格萊梅西達成的條件是:票房分成28%;錄像帶分成16%;北美至少兩千八百家院線上映;數字版權永遠歸屬楊逸;外加一份原聲碟發行合約。
可以說,這絕對是有史以來,好萊塢巨頭對一個演員開除的最大方合約!
即便換做別的任何超一線巨星、甚至是卡梅隆和斯皮爾伯格這種超級大導演,他們都不會答應這種條件。
但沒辦法,誰讓現在楊逸正在風口上呢?
所有人都知道他的【活埋】必定大賺,還不用合作方出宣發費用~這實在是太誘人了!而楊逸又太擅長談判,讓他們根本沒得選……
總之。
這就是一次極為特殊的、在電影史上都很難再重現的合作。即便是楊逸,以後也幾乎不可能再拿到這種合約!
送走不甘的其他高管之後,陳銘博就開始跟格萊梅西方麵擬定合同。
這東西楊逸不熟,坐一邊看熱鬧就好。
忽然,陳銘博指著合同上一處,堅決要求對方律師改正!楊逸好奇的看了下,發現是對方律師把“票房分成”寫成了“淨利潤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