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淚眼盧卡,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
“被告人:沙雷,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馬裏奧·茲凱羅,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被告人:喬……”
右手的法槌一次又一次敲下,左手的法典一頁頁翻過,記錄下每一次審判記錄。
當最後一名被告被臨時客串法警的海軍士兵帶走,羅判拿起一支筆,一邊整理文書,一邊根據係統評價一一複盤。
於公,法槌主宰犯人的命運,但法律的執行者始終是人,是人就不可能完美無錯,隻能盡可能地總結經驗,不止出現錯判漏判。這方麵,係統的評價還是相當公允的。
於私,係統評價和獎勵息息相關,評價越高,獎勵越好,能拿的好處為什麼不拿。
羅判不是聖人,他隻是個有正義感的法律人。
我羅判走到今天,全靠自己的努力.JPG。
係統在自己身上就是自己的一部分,沒毛病。
今天一共審理案件七起,其中良好評價四起,優秀評價兩起,完美評價一起。
總的來說還是非常不錯的,比剛起步那會兒磕磕絆絆拿個及格不知道好多少倍。
但羅判本人卻沒什麼幹勁。
“十萬貝利,大炮一門,能管60天的豪華軍糧,末日流必備……全都是雞肋,果然菜雞給的獎勵也是菜雞,就沒點夠分量的案子可以審嗎?”
“不好不好,沒有大案子,說明治安好,是大好事啊——好危險,差點就失去人性了。”
不過導致羅判差點喪失人性的不是法律本身,而是法律和趨利心態的衝突。
法律存在的根本目的是維持社會的安寧穩定。
可對於法律人,恰恰是要辦大案要案才能獲取利益,比如律師的律師費,法官、檢察官要靠功勞履曆升遷。
審判係統隻是將這個本質更進一步具現化,直白化。
那扇無處不在的天平,既是為了表示法律的公平,也是羅判內心搖擺的體現。
他還記得自己第一次完成審判,獲得獎勵後的狂喜。
也記得看到變強曙光後,瘋狂找案子卻差點玩脫的後怕。
“不要被權力和欲望吞噬了。”——某位同樣心懷正義的大前輩這麼說過。
當時羅判不懂,現在他懂了。
每個人的內心都有幽暗,區別隻在於有的人能將它關在籠子裏,有的人將它釋放出來。
幸運的是,羅判找到了加固內心牢籠的方法。
整理好卷宗,合上法典,羅判走出臨時設立的審判間。
守在門外的士兵們看到一襲黑色的法官服,齊齊立正敬禮:“您辛苦了!”
“你們也辛苦了。”羅判微笑點頭。
士兵們的身後,一名老婦人不斷揮著手,嘴裏叫著:“法官大人,謝謝您,為我的孫子主持公道。”
“分內之事,不用謝。”羅判仍在微笑,笑容會心。
這就是他的答案。
這些弱小,卻容易被忽視的普通人,會讓他想起曾經的自己。
那時的他,不也期望有強而有力的法律和執行人來保護自己的安全嗎?
不能因為自己站得高了,就忽略腳下的芸芸眾生。
看著他們臉上的真誠,聽著他們發自內心的感謝,羅判知道自己做的一切都是有意義的。
今天審判的時候,那個叫馬裏奧·茲凱羅的被告曾判決出來後大吼大叫:“海上有那麼多大罪人,為什麼偏偏抓我?有本事你去抓他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