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天,我一直在想嫌犯為何要脫掉受害人的衣物,還在現場留下‘youlike''的字樣,一開始我也覺得嫌犯可能有特殊的癖好。
亦或者是在挑釁警方。
後來,我又大膽的猜測,如果這個‘youlike''不是在挑釁警方,而是在質問受害人呢?
什麼人喜歡脫yi服?什麼人又會在大庭廣眾之下這樣做?”
就在盧克講話的時候,蘇珊也從隊長辦公室走了出來,示意盧克繼續說。
“我查了‘泰瑟槍搶劫案’的兩個案發現場,發現兩個案發現場間還真有一個脫yi舞俱樂部,波爾俱樂部。
我叫上馬庫斯一起去俱樂部,查到了一個叫艾麗莎的人,白人女性、三十歲左右、金色長發、身高170cm,上周五最後一次表演,周六上午發短信離職。
手機無法接通。”
說到這,盧克將手中的資料遞給蘇珊,“之後,我請馬修查了艾麗莎的資料,發現艾麗莎的手機號在周六發過兩條短信。
第一條是辭職短信‘老板,我要辭職,以後就不去了,謝謝您這段時間的照顧。’
第二天是告別短信‘史蒂文,我受夠了,我要離開這裏,離開你。不要再聯係我。’
從那之後,這個手機號就沒再使用。
我懷疑她很可能是‘泰瑟槍搶劫案’的第三名受害人。”
“有點意思。”副隊走到蘇珊旁邊查看資料。
珍妮說道,“雖然艾麗莎符合受害人的外貌特征,但作案方式卻不大一樣,前兩名受害人遭遇搶劫後很快被警方發現。而艾麗莎這種情況更像是失蹤或綁架。”
盧克答道,“這一點我也想過,我重新梳理過案件,將三個案件的情況聯係起來。給我的感覺,前兩個案件更像是嫌犯在練手,而嫌犯真正的目標很可能是艾麗莎。”
蘇珊問道,“馬修,能聯係上艾麗莎嗎?”
“No,艾麗莎名下隻有這一個手機號。”
“到會議室開會。”蘇珊進了會議室,將資料放到投影儀上。
姓名,艾麗莎
出生日期,1988年6月11日
家庭關係,丈夫、父母
家庭住址,洛杉磯市、利恩社區106號
大衛指著投影儀,“艾麗莎是周六發的短信,今天是周三,已經過去了四天。
如果艾麗莎被綁架了,她父母和丈夫應該會報警才對。”
馬修道,“沒有關於艾麗莎的報警記錄。”
副隊分析道,“從艾麗莎的短信可以看出,艾麗莎沒有給父母發短信,要麼是父母知道她離開的事,要麼是和父母來往不多。
至於那個叫史蒂文的,很可能就是她丈夫,從短信內容看兩個人的關係不會太好。
甚至艾麗莎的離開很可能就是因為他。
我覺得有必要查查艾麗莎的情況,不管她是不是‘泰瑟槍搶劫案’的受害人,她現在的情況都不會太好。”
“盧克,幹得不錯。”蘇珊鼓勵了一句,又吩咐道,“雷蒙,聯係技術隊定位艾麗莎的手機位置。
大衛、盧克,你們去艾麗莎家裏調查。
馬修,查出艾麗莎丈夫和父母的聯係方式和住址。
其他人隨時待命。”
“Y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