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追一個女孩,也就是我現在的媳婦兒,從高中追到了大學,然後在各種努力下,我如願和她進入了同一個專業同一個班。
我一門心思就想跟她在一起,每天去女生宿舍樓下等她,跟她一起吃飯,一起上課,然後送她回宿舍,周而複始。
不過,那時候,她對我愛搭不理的,我其實也很難受。
然後另一個女孩出現了。
她名為倩,胖嘟嘟的,個子不高,第一眼給人感覺就像是初中生一樣。
但是,她比我大一歲。
之所以和她認識,是因為當時班級要分組,學習小組和班務小組。
我自然是要和我追的女孩一個組,然後,很巧的,和倩也分在了一個組。
倩是一個很特別的人,她個子嬌小,雖然看起來很可愛,但特別會來事,而且做事很負責任,待人接物也很讓人佩服。
所以,我們小組一致推舉她為組長。
從此以後,我就一直叫她組長,但現在也是如此。
那時候我追我媳婦兒,班上所有人都知道,小組裏的人自然也知道。
組長也不例外。
不過,那時候我和她也不熟,她自然也沒管那麼多。
後來,因為我的文筆還不錯,組長就一直讓我寫東西,什麼小組報告啊,什麼周記日記之類的。
我很煩,但也沒有辦法,而且因為寫出來的東西要交去學生會,所以,每次我寫好之後就得先讓她看,然後我倆在一起修改,確認無誤之後,才會往上交。
一來二去,我倆也很熟了。
我那時候啊,對於我媳婦兒來說,其實用現在的話說,就是一個舔狗。
可以說,凡是舔狗能做的事情,我都做了。#br......越近,很多時候,我和她幾乎都是出雙入對那種。
不過,那個時候,我根本沒想過在我追穎的同時,又和組長走那麼近有什麼不妥。
一方麵,我那時候根本沒心思考慮其他的;另一方麵,說起來也可笑,穎當時根本就不在乎我。
是啊,但凡穎當時對我有哪怕一點點好感,我和組長有那麼近,她也應該吃醋的吧?
哪怕她甚至可以說讓我和組長處都可以。
可是,穎沒有那麼做,依然對我,說嚴重點,叫視而不見,或者說可有可無,有我不多,沒我不少。
現在想想,其實我自己也不知道,那麼多年是怎麼堅持下來的。
或許,跟組長有關吧。
因為她不僅在我失意的時候會安慰我,甚至還會幫我出主意,教我如何去追穎,如何去打動穎的心。
這也是我願意跟組長公事,願意跟她聊天的原因。
組長真的是在幫我,不遺餘力的幫我,不管是在生活上,感情上,甚至是經濟上,她都在幫我。
那次,穎的生日快到了,我打算送她一個禮物,卻苦於自己身上的錢不夠,於是就向組長吐槽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