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晉從機場上直接返回家中,當返回家中的時候,馬文輝的傳真已經到了。\/\/. \/\/
“觸目驚心阿!”
看過了一部份的傳真資料之後,付晉忍不住發出一陣感歎。
原因很簡單,林青霞的經紀人利用自己的身份,幫助林青霞管理資金,可卻是挪用那些資金去投資,結果卻是投資失敗,損失了不少錢。
最近甚至有一次投資很多,也全都陷了進去,幾乎把林青霞所賺的大部份資金給虧了進去。
這已經觸犯了法律,付晉也有理由相信,做這些事情,林青霞是不知情的。
前世的時候,付晉也有見到此類的報道,經紀人挪用藝人的資金拿去投資,結果投資失敗,並且還隱瞞著藝人,久而久之,就演變成非常惡劣的後果,甚至於在被藝人發生之後,還利用種種手段來威脅藝人,讓藝人不敢吭人。
當時付晉就覺得奇怪了,一個經紀人嘛,打理的是各方事務,怎麼可能管著藝人的資金呢?
現在總算是明白了,敢情很多藝人都有一個賬戶,而藝人本身也懶,再加沒有那麼多的精力去管那麼事,所以,把資金交給經紀人去打理。
林青霞這是這樣,可她的經紀人卻是做了對不起她的事情,辛辛苦苦奮鬥了那麼多年,所賺的錢竟然有大部份讓她的經紀人給投資失敗了。
好吧。這不算什麼,還有更嚴重的事情,那就是林青霞的經紀人利用身份在吃回扣,在片酬上,他與電影公司聯合做手腳,給林青霞開出的片酬並不是真實的片酬,其中有一部份被給她黑了。
當然了,這種事情並沒有做得太明顯,有黑也僅僅是黑一部份而以,比如林青霞的片酬是六百萬的話。商談下來的結果卻是五百五十萬,然後這五十萬有三十萬被電影公司給黑了,剩下的被經紀人給黑了。
還有廣告費,也被經紀人黑了不少,廣告費可不比片酬,那是大筆收入,可以操作的空間比較大,據資料顯示。林青霞的經紀人黑的最大一筆達到了一百萬之多。
這就好像是一個潛規則一樣,可是,潛規則歸潛規則,應該是電影公司與經紀人公司之間的潛規則,是經紀人拿電影公司的回扣,畢竟以林青霞的大牌。作為經紀人,她有條件拿這些回扣。
而林青霞的經紀人比較另類,竟然與電影公司聯合,吃起藝人的回扣,這簡直無法無。
如同足球運動員一樣。一個球員轉會,經紀人一般都是在與新球隊的談判上要求拿回扣,並且為球員爭取更多的利益,並不是與球隊聯隊,壓低球員的利益。
當然了,也不排除有經紀人為了更大的利益而拿著球員的回扣。隻是那種事情很少而以。
娛樂圈裏的潛規則跟足球運動員的一樣,也有著這樣的潛規則,可也跟少部份的經紀人一樣,拿著藝人的回扣,無疑,林青霞的經紀人就屬於後者。
這樣的經紀人,還能留嗎?
付晉很惱火,也很氣憤。當下更是不理時間已經是晚上,直接派克爾恰金娜打聽到林青霞等人住在那裏,然後把資料送過去給林青霞。
送過去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