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急流勇退(1 / 2)

好戲嗎?

的確是如此,因為付晉早就有安排了,這個安排能夠保持住林青霞的形象,同時也能夠懲罰秦漢和那位自認為聰明絕頂又自私的經紀人大姐。\/\/. \/\/

起來,林青霞的這位經紀人能力倒是不錯,這些年來,要是沒有她,林青霞不可能變身為亞洲的玉女掌門人,也不會晉升為亞洲影壇的一姐。

隻可惜,她太過自私,又自以為聰明,把才智投入到邪魔歪道上,不然她繼續當林青霞的經紀人,周旋在國際影壇上,或許還真有可能再一次取得成功。

但什麼都晚了,付晉一通電話打到馬文輝那邊,接著出動官方的力量,布置好一切,都在秘密中進行著。

能用白的絕對不用黑的!

這是付晉的處事原則,如果可以光明正大的來,官方力量絕對是第一選擇。當然了,如果官方力量不行,那麼另有他,出動黑的也沒有什麼。

所以,當秦漢和林青霞的經紀人匆匆忙忙的返回島市,想要消毀證據的時候,卻有著警察在機場等著他們,他們剛一下飛機,警察就出示了拘捕令,接著他們就被帶走了。

無聲無息,警察給兩人定的罪名都沒有公布,隻是單純的把他們帶走,連點解釋都沒有,以至於媒體炒翻了,還在發蒙之中,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

不過,媒體的手段不能看。不出一個時,他們就打聽到了一些內幕,其中秦漢被拘捕的罪名有點奇怪,那就是偷稅漏稅,藏毒,涉黑。

一個藝人,偷稅漏稅,這幾乎是不可能避免的事情,一切都是秘密,可卻是很少曝光。但事實上存在的,警察也是睜一隻眼避一隻眼,有著電影公司或是經紀人公司打點,平時不會用這點來找他們的麻煩。

但是,一旦用偷稅漏稅的理由來找一個藝人的麻煩時,就明一件事情,有人要整這個藝人,再有藏毒和涉黑。幾乎是在告訴人們,人家要拚命的整死這個藝人。

是的,以這樣的罪名批捕,無疑是發出信號,這一次是再劫難逃,求情和動用關係也沒用。一定要拚死的整。

也正是因為如此,在兩人被捕三個時後,除了他們自己雇傭的律師之外,他們簽約的公司沒有任何動作,連給他們帶句話都沒有。眼睜睜的看著他們被整。

這個世界上本來就沒有不透風的牆,兩人為什麼被人整,不出一個時就讓人給知道了,又是誰在整他們,也都清清楚楚,誰敢出頭?

馬家。那可是島市的政治家族,得罪他們可不是一件好事,更何況高層們都聽到消息,是付晉在背幕操作,更加沒有人敢管了,上一次世界巡回演唱會時發生的事情可記憶猶新阿。

犧牲一個藝人沒有什麼,可如果把人家給惹火了,那可大事不妙。所以,在這個時候,誰也不願意為了一個藝人出頭。

至於林青霞的經紀人,她本身就是一個自由經紀人,是有點背景沒錯,可遠沒有達到與馬文輝的馬家互相抗衡的地步,所以,誰也不願意管她。

開玩笑,挪用藝人的錢,還投資失敗,涉及到了資金達到數千萬,那可是一次大事件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