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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洲旅館》,誰聽過這首歌曲?假如你沒有聽過,請到洛城中心廣場來!”
————洛城時報!
“洛城中心廣場發生奇跡的一幕,數百人圍成一圈,竟隻是為了音樂!”
————洛城娛樂報!
“音樂天才誕生,《加洲旅館》譜寫經典,出自於街頭流浪歌手之手!”
————洛城音樂報!
“原來上帝是一個女孩!”
————洛城晚報!
是的,付晉出名了,他在洛城中心廣場彈唱,受到人群圍觀,引來記者,接著他就上報了。
一首《加洲旅館》和一首《上帝是個女孩》打響了付晉的名聲,隻可惜那些記者都擠不進裏麵,不然他們一定會好好的采訪一下付晉不可。
但即使是如此,也讓他們對付晉進行報道,洛城電視台更是派出記者和攝影師,遠遠的架上高台,拍攝下來,並且錄音,然後消聲,把《加洲旅館》這首歌在電視台上放映。
“Shit…”一間小別墅之內,一個中年男人破口大罵,他不是別人,正是唱片公司的老板雷克斯,在罵過之後,更是急急忙忙的換衣服,嘴邊嘀咕不停。“噢…我應該快一點,快一點把他簽下…對,還有幫他打造一張專輯。”
雷克斯後悔了,也懊腦了,後悔的是他沒有在第一天發現付晉的時候就簽下他。懊腦則是報紙和電視台把付晉的事情捅出去。
在洛城這個娛樂大城市裏,大街上每天都有音樂人在走動,偶爾發現天才,然後簽到他們公司的旗下,這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就別說被電視台和報紙捅了出來,恐怕付晉會招來更多的關注吧。
在這個時候上門去找人家簽約,恐怕人家就要侍價而估,對於第一個盯上付晉的雷克斯來說,無疑是巨大的諷刺。當然了,付出更大代價簽下付晉,使得自己有利可圖才是首位。
不得不說,雷克斯就是一個純脆的商人,以利益為重,他從付晉的身上看到巨大的利益,要是能夠花費小代價簽下他,那麼將來他會賺到一個金山銀山。
隻可惜現在雷克斯錯過了最好的時機,就算是簽下付晉,恐怕也會付出更大的代價。
“噢…親愛的,現在已經很晚了,你還要出去吧?”雷克斯的妻子感到奇怪,不由出聲問道。
“呃…”雷斯克不由拍了拍額頭,頓時醒悟過來,尷尬的笑了笑,道。“抱歉,親愛的,我忘記了時間!”
“……”雷斯克的妻子一陣無語。
……
不說雷斯克在家裏發瘋,很多唱片公司都為之瘋狂,他們通過關係不斷尋找在洛城中心廣場彈唱的歌手,也就是付晉啦,可無一例外,付晉就好像人間蒸發一樣,他們找不到,隻能派人第二天晚上早早去洛城中心廣場守著,然後第一時間簽下他。
當然了,這些唱片公司大多是一些中型和小型的唱片公司,至於那些大型的巨頭唱片公司,他們不以為意,很是不屑付晉這個街頭流浪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