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東晨大廈頂層的酒吧(1 / 3)

到杭城後在西湖賓館裏落腳。白色的亮光將房間填滿,把窗簾拉開,從落得隻少許樹葉的樹幹縫隙間看西湖賓館後麵的湖泊。已經是淩晨三點時分,夜裏格外的寂靜,似乎能聽著湖水細微的響聲。要不是屋子裏開著空調,寒氣能從窗戶外透進來。

陸景坐回沙發上,翹著二郎腿抽煙。茶幾上放著一份江州日報。報紙第三開就是景華手機的廣告。

景華手機既沒有召開經銷商大會,也沒有召開產品發布會,就這麼急匆匆的殺向市場。

因為景和電子在華中擁有完備的銷售體係,所以這麼做並不會影響到景華手機在華中的銷售量。

實際上景華作為第一個來到手機牌照的民營企業完全有足夠噱頭炒作出足夠的關注度。

但陸景不認為基於別人手機芯片開發的手機產品有什麼好炒作的。炒作也改變不了沒有核心技術的事實。

當然,該有的廣告一個也不能少。

他和劉一平談過,花錢開發市場的事情誰都能幹,關鍵是要花盡可能少的錢把市場開發出來,這樣公司才有利潤。要細心的梳理經銷商的資料,一一拜訪有價值的客戶,培養能跟著公司一起壯大的經銷商。

“要慢慢的把產品做好。把研發實力提升上去。首先要先跨越手機平台解決方案這一步。後麵還有手機芯片設計,手機基帶芯片研發兩步。另外還有一塊技術領域--手機屏幕。後麵的路還長。”

這次亞洲金融危機中東南亞有不少擁有數字電子技術專利的公司會破產,這倒是一個可以搜羅的機會,要讓馬飛以瑞豐公司的名義做起來。

“要把景華變成超級金牛才能應付得過去目前的局麵。”

胡亂睡了一覺起來,在臨湖路的一家小店裏麵喝著小米粥,拿出打電話給邵秋蘭。她昨天晚上的火車,今天早上到杭城。

“你來家裏吃午飯吧。我介紹我弟弟給你認識。你在哪兒,我去接你。”

陸景笑著道:“我對杭城很熟的,秋蘭姐。你說地方,我能找到位置。”

邵秋蘭的家在靠近城郊俞夏路的街道裏。陸景循著地址找到她家--街道中段的一家平頂二層樓房。看得出來她的家境並不算太差。

邵秋蘭在門口等著他。她梳著馬尾辮,氣色有些憔悴,臉上有著淺淺的微笑,“你還真能找到?”

說著話,將陸景讓到屋子裏說話。邵秋蘭的父親、母親、弟弟都在。

“這是我的一個朋友,出差來杭城看我。”邵秋蘭可不敢對家裏說陸景是他的學生,那樣她弟肯聽陸景說教才怪。

客氣了幾句,陸景把邵秋蘭的弟弟邵秋鬆叫到屋外說話。邵秋鬆一頭濃密的長發,模樣長的不錯,濃眉大眼,有幾分帥氣。穿著彈力小背心,斜眼看著陸景。

“幹嗎?”要不是看著他是上門的客人,早把這小子打出去。

陸景笑了笑,丟了一包煙給他,問道:“你覺得杭城裏麵吃飯最高檔的地方在那裏?”

“操,居然是中華。”邵秋鬆看在煙的份上沒有炸刺,滿臉疑惑的上下打量陸景,“你到底是幹什麼的?我姐說你是做生意的,做生意有你這麼年輕?”

陸景沒有理他的問題,指著煙說道:“收起來,不要被你姐看到。回答我的問題,我晚上請你和你姐吃飯。”

“你有毛病吧。”邵秋鬆樂了,“想請我姐吃飯就直說。”看著陸景衣服上也沒什麼標識,指不定是那兒淘來地攤貨,懷疑的道:“就你這樣能請得起?西湖大飯店聽說過沒有?老字號的酒店。我大哥他們經常在裏麵吃飯,常年有包廂。”

他故意說了一個消費高的地方。

“恩。“陸景和邵秋蘭打了個招呼,沒留下來吃午飯,告辭離開。他可不認為他講道理邵秋鬆能聽的進去。隻有用事實說話才是最管用的方法。

邵秋鬆看著陸景的身影消失在街道裏,嬉皮笑臉的問他姐,“姐,這人不行。剛才還吹牛說請你晚上去西湖大飯店吃飯,也不看看他那一身的地攤貨能進得去嗎?”

邵秋蘭有些疑惑陸景的打算,瞪她弟一眼,“不學無術,地攤貨衣服能有那麼好的質地?”

打了一通電話安排晚上的事情。又給馬飛打了電話讓他注意收羅數字電子技術專利。

中午和小姑家的表姐唐彤一起吃午飯。她在杭城讀了四年大學,畢業後在杭城工作。她男朋友頗為不滿陸景打擾到兩人的二人時光,下午在杭城逛街時嘴裏說話也就不怎麼客氣。

“看到那棟大廈沒有?東晨大廈。最頂層有家小酒吧。來往都是跺跺腳杭城都要抖三抖的大人物。我有個哥們在裏麵調酒,在那些大人物麵前也能說上話。

你要什麼事,跟你光哥我說一聲,保管能解決。解決不了還可以找我那哥們搭線。你說是不是?”

“你亂說什麼?”唐彤瞪了男朋友一眼,對陸景笑道:“他人不錯,就是喜歡開玩笑。”陸景不置可否的笑了笑,也沒把她男朋友的話放在心上。

到晚飯的時候,陸景告辭。唐彤叮囑道:“陸景,你別和我媽說我交男朋友的事。”

“放心吧。我不會把你賣了。”陸景笑著道。說完,沉吟了一下,終究是沒說什麼,搖了搖頭,告辭離開。

唐彤男朋友有點浮,氣量太窄。小姑那關就不說了,小姑父那一關估計也過不了。

西湖大飯店在臨湖路上,是一家四星級酒店。在5樓的餐廳裏請邵秋蘭和邵秋鬆吃飯。

“你確定你們老大在這兒吃飯?”陸景淡淡的笑問。

邵秋鬆臉上有些掛不住,這裏壓根有沒有什麼包廂。燈光明亮、富麗堂皇的餐廳裏麵都是衣服鮮楚的人在用餐,他老大一貫崇拜《英雄本色》裏麵的小馬哥,就他那叼著牙簽的造型根本進不來這裏。

“你覺得在街麵上打架很威風?砍個人很牛逼,很酷。但是我覺得那是最沒本事的人。有本事的人誰會動手打架?”

“我要是也混了幾十年,當然不用自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