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作以文言文方寫作。若不懂時,可私聊問人>
若世間,動有十分....
則言:陌生不可過一分,
識不過分,
一分,不過分,
分,六分足以。
若六分待,小心而為,分離亦為難。
又言:一分對一分,稱為始。分對分,稱為初。分對分,稱為欲。六對六,稱為堅。十分對十分,必為極。
下為對策:一對,多應極謹慎,不可妄動,留印為主。少若已如,應試二對,試謹,再漠對,應(勿現顯)。
一六對,多必應減少分,否則可能有巨大落差,令人難受,不身心。少應查對方格質,後以減適對。
六對,則多試水,少探視,勿作大動,勿少小動。
六六對,多少均可感,在雙雙同後多細節,減對。
六對,則多應慎考慮,以細節關心而曾對方分,可試,也可暗示。少可試探對,防大欲,細致。
對,隨(雖說大多已),少說漏,細節,保身心,可妄長久。
十十對,不予太多示,否則見嫌煩。雙十應已長久,若非極大落差,不應有。
另言:
對「ta」若差分,多應查是否值,處在哪,試勾分。少應尋對方是否有細節而自己遺漏。
對「ta」若差六分,多應在勾人分上少己分,少同上段一般。
若差十分,不予導。小生無能為力。
又:差一分為現,差兩分應注細節,六則更注細節。
<文末,又有一言備注:分感,自我會便是。見世俗越多,分越準。>
<文僅用於聰慧人。愚人自教便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