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 一(15)(1 / 2)

10號出來主持局麵,說一切都是因為他的英勇,而且他是雙料聖鬥士,所以他先選。然後是我們四個人。出於公平,我們先數了彈子,一共四百七十二粒,沒有想到他贏了我們那麼多。10號挑走了一百五十粒,我不記得他們拿走了多少,我最後得到了三十多粒。我記得我明明是輸給臨時工哥哥最多的那個人。

我們把各自的彈子藏回家以後,又聚集在泥地上開始新一輪。大家都盤算著怎麼把其他人的那些存貨贏過來,我就想贏10號的,因為他是第一個挑彈子的,他的彈子最新,最彩色。他要開始打的時候,我萬萬沒有想到,他從兜裏掏出了一粒大彈子。他緩緩的用他的大彈子擊中了我的那粒,我血液翻騰,不假思索,拾起他的大彈子就吞了。

10號一把鎖住我的喉嚨,搖晃著我的腦袋,說,趕緊給我,趕緊給我,我剛拉出來就給你吃了,快還給我。

說來奇怪,那一粒彈子我再也沒有拉出來過,他們都以為是我藏著不掏出來,後來他們四個人投票廢除了打彈子的時候可以使用大小不一的彈子這個規定,後來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我們鎮上也出現了大小不一的彈子。我隻是好奇,那一粒彈子去哪裏了。它也許留在我身體裏,化成了我最年少的結石。

丁丁哥哥的身材很好,他和那些書呆子們不同,他喜歡體育,很早赤膊。在五月裏,他就開始光著上身,對著籃球架引體向上。他可以做三十下,我可以做三下。他教我如何雙手握著籃球架上的橫杠在上麵轉一圈,我一個夏天都喜歡供著籃球架打轉,我衣服的腹部都是鏽水。丁丁哥哥有一次甚至把籃球架都拔了起來,換了一個地方,因為他說籃球架在的地方不好,他在學習的時候每天都要看到,讓他分心。

我相信,丁丁哥哥那天是去找了臨時工哥哥,並且把他痛打一頓。但是丁丁哥哥後來告訴我,他隻是去談了談,他說打架當然能解決問題,談也能解決問題。我說,那你為什麼不像香港電影裏那樣,直接就打架呢?

丁丁哥哥沉思許久,意味深長地看著我,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說,因為會疼嘛。

我點了點頭。

丁丁哥哥說,他在學校裏是學生會的主席,有的事情,靠談就搞定了,他有領導能力。丁丁哥哥說,那天,我去找了臨時工哥哥,問他緣由,因為像我們這種大人,是不會打彈子的。

我看著丁丁哥哥,丁丁哥哥一點頭,繼續說,果然。

我一精神,問,那是為什麼呢,他要和我們打彈子。

丁丁哥哥說,因為他要贏你們的彈子,他不光和你們打,他還和別的小孩子打,因為他要買一隻紅燈牌錄音機。

我說,嗯。

丁丁哥哥秀了一下肱二頭肌,說道,我說,你這是不可以的,你這是欺負小孩子。你要錄音機幹什麼?他說,他要錄一盤磁帶,唱一首歌寄給他的筆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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