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誅仙》!
說起《誅仙》,就不得不提一下宗無上之前的那個筆名“東方明珠”!
娛樂圈與小說圈子,不僅在後世而言關係相當的緊密,其實在91年的這個時候也漸漸的開始有了接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合作有如魚水之歡。譬如金庸、古龍、梁羽生等等武俠小說大家的種種著作,一一被翻拍成了電視劇電影。
單單就金庸的武俠小說而論,就不知道翻拍了多少次了。不算後世的香港版本、大陸版本、台灣版本,就是這個時候的香港方麵,也是翻拍了不下兩次了。像tvb拍攝的《倚天屠龍記》,就翻拍了兩次,一次是1978年鄭少秋版的,一次是1986年梁朝偉版的;還有《書劍恩仇錄》也是被翻拍了兩次,一次是1976年鄭少秋版,一次是1987年彭文堅版。
如此之下,娛樂圈中人自然對於小說界的人士給予了極大的關注。當然了,關注的自然是名氣大的作品以及作者,因為名氣大,人氣高,將作品改編成劇集獲得的成功也就越大。而以一部大氣磅礴的武俠著作《昆侖》紅名香港的“東方明珠”,自然而然的也是在娛樂圈中聲名鵲起,引得眾多影視製作人員爭相湧動。
為了這個事情,負責和宗無上洽談的編輯江之都南都跑了好幾趟宗無上這裏了,沒有別的,就是因為影視劇製作公司找上了門來,紛紛向他打聽“東方明珠”這位作者的消息以及購買《昆侖》的影視改編權!
宗無上是忙於明珠映像以及明珠唱片還有帝國投資這三邊得事物,難免有些分身乏術,因此對於這些自然是全部推了出去,江之都南問起就拿“等《誅仙》完結之後再來說這些”給堵了回去。
《昆侖》的連載結束之後,《誅仙》立即排上了刊載的日程。而由於有了《昆侖》的火爆,《誅仙》一經出世,就在香港甚至於台灣、內地等地都產生了轟動性的效果!
不說別的,就單單“誅仙”這個名稱,就已經夠豪氣了,夠霸道了。想想看,神仙是什麼?那是水火不侵、刀槍不入、飛騰遁地、點石成金,堪稱無所不能!而“誅”又是什麼?很簡單,就是殺的意思。
“誅仙”其實就是殺死神仙的意思!
一部以殺死神仙為標題的武俠小說,你說霸道不霸道?那是霸道到了極點,想想就能令人心神戰栗!
《昆侖》很火爆,但是無論是誰都知道,這就是地地道道的武俠小說,承襲的也是金庸武俠一脈,雖然也算有所突破,加入了天機術數等玄學因素,但歸根結底其實就是武俠小說,人們印象中的武俠小說。用後世的話來說,這是傳統武俠。
因此而言,這個時候的人普遍認為“東方明珠”就是一名武俠作者。那武俠作者寫的小說是什麼?肯定是武俠了,如此《誅仙》自然而然的被看作了是武俠小說的範疇。也如此,在《昆侖》連載的最後一章,當宗無上寫出“《昆侖》之後,拙作《誅仙》即將連載”的消息之後,眾人那是議論紛紛,莫衷一是。
他們很想知道,如此霸道的一個書名,那這本武俠小說到底會是一個怎樣的故事?
“難道是練武練到最後能殺死神仙?”大部分人這樣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