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四大公司的代言
宗無上想到的原因,不是別的,卻是因為他的那首豔歌《火》!
記得當時是因為葉柔的緣故,因為不知道什麼原因,葉柔故意整蠱他,讓他當眾做一曲和梅豔芳《壞女孩》性質一樣的歌曲。那種情況下,宗無上是出離了憤怒,當即就把後世“亞洲第一3d女神”藍燕的一首豔歌給拿了出來,那首歌就是《火》。
而內地多半也是因為這首歌而封殺於他!
當然,想到這個問題,其實也和梅豔芳的那首《壞女孩》有關。記得在原本的曆史上,梅豔芳就是因為《壞女孩》這首歌而遭到了內地的封殺。1995年的時候梅豔芳首次開啟了內地巡回演唱會,但自廣州站起便被禁唱《壞女孩》和《妖女》等歌詞前衛歌曲。演唱會當晚歌迷熱情非凡,不斷有人點唱《壞女孩》這首粵語成名曲。向來珍視知音的梅豔芳耐不住歌迷的熱情,尾場臨時加唱,歌詞敏感處以“啦”帶過。但是即便如此,最後還是被認定違反規定,其餘場次被迫取消,梅豔芳也自此遭遇內地七年封殺!
雖然宗無上記得不是這麼詳細,但也知道有過這個事情,因此這時想了半天,最後終於想到了。要說敏感,估計《壞女孩》這首歌還不及藍燕的《火》,如此之下他被封殺也就不足為奇了。
不過想明白了之後,宗無上也不再去管它,畢竟雖然這個情況會對他的電影以及專輯產生非常大的壞影響,但是既然發生了那也是沒有辦法的事,而且對於那個非常……的封殺,他是懷著深深不屑的!
就算內地市場現在失去了,但等到未來你還不是照樣要為我敞開大門?曆史的潮流不是一個小小的封殺就能阻止得了的!
宗無上沉吟了半響,道:“算了,不去管它了,你還是說說其它尋求代言合作的廠商吧!”
“好的!”劉濤見自己老板都像個沒事人似的,自己哪裏能管那麼多?因此也是無所謂了,隨即便開始將所有資料解說了出來。
四個品牌中,阿迪達斯是出價最高的,代言費達到了八百萬港幣!
阿迪達斯是德國的產品,宗無上後世之時在很長一段時間都以為是美國的。它是德國人阿道夫-達斯勒於1920年創辦的,剛開始時是專門生產鞋類產品,後來才慢慢發展成為了一個運動品製造集團,而“阿迪達斯”這個商標則是到了1949年才注冊的。
這一次,阿迪達斯選擇了找他來代言,卻是為了在亞洲地區宣傳他們今年新出的產品equipment專業運動鞋係列及運動服裝新係列。當然,在這裏不可能是全球推廣了,因為宗無上他的名氣目前而言也隻限於亞洲這一塊。
代言費出得第二高的,宗無上原本以為是可口可樂或者是百事可樂,畢竟這兩個公司在後世而言那都是巨無霸的跨國集團公司。不過實際上,這兩個公司的代言費卻是還沒有班尼路高!
“班尼路”是個服飾品牌,而且是個意大利的牌子,專營的是流行元素,屬於非常大眾的平民化品牌。它的曆史沒有多久,1981年才開始創立的,算是一個年輕的牌子。至於進入香港,更是進入了沒多久,迫切需要用紅極一時的明星代言前來助陣,幫它打開銷量。
為此,他們這才選擇了宗無上他來代言,給予的代言費達到了七百五十萬港幣!
宗無上第一個有名,盛極一時;第二個年輕,僅僅十八歲,正是處在了時代的流行尖端,和班尼路本身的這個牌子也算是非常的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