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逢之後的第二個星期六,直子果然打了電話過來。隔天我們便又約會了。應該可以說是約會?我想不出其他更適當的字眼。
和上回一樣,我們在街上踱步,偶爾隨意走進一家店裏喝咖啡,之後又繼續踱步,等到吃過晚飯後便互道再見。她還是有一搭沒一搭地說著話,但她似乎並不很在乎,我也就不怎麼留意去聽話、回話了。高與起來,我會談談彼此的生活或學校的事,但盡是些片斷的話,沒什麼關聯性。我們絕口不提過去。我們隻不停地踱著步。幸虧東京還不算小,不管怎麼走總是沒有盡頭。
我們幾乎每個星期都碰麵,每個星期都這麼踱著。她走在前頭,我緊跟在後麵。直子有各種不同形狀的發夾,她總是夾住右邊的頭發,露出右耳。由於當時我始終是盯著她的背影走路,所以唯獨這件事我記得特別清楚。腆時,直子常會動手去撥弄發夾,或是拿手帕揩嘴。當她想說話時,她也會拿手帕揩嘴。看著看著,我漸漸對直子有了好感。
當時她正在念武藏野的一所女子大學,這所大學以英語教育聞名,規模雖小,卻整然有序。在她的住處附近,有一溪清流,我們時常在那兒散步。直子偶爾也會請我到她家裏吃飯,雖說是孤男寡女的,但她似乎並不在意。屋裏的擺設相當清爽,沒有絲毫贅物。若不是窗邊晾著長襪子,你絕料不到這是女孩子的房間。她的日子過得十分簡單、質,仿佛幾乎沒有什麼朋友來往。這種生活態度和高中時代的她簡直差得太遠了。記憶中,她總是打扮得漂漂亮亮,身邊也總是圍繞著一大群朋友。看過她的房間之後,我知道她或許也和我一樣,想離家到另一塊陌生的土地去上大學,重新開始另一種生活。
“我選這個學校念,是因為在這裏絕不會碰上從前的同學。”直子笑著說。
“所以才選的。他們全到更派頭的學校去了。你懂嗎?”
而我和直子間的關係也漸漸地有了進步。我們彼此越來越能適應對方。當暑假結束,開學之後,直子便自然而然地、仿佛理所當然似的開始和我並肩走路了。我想直子大概已經把我看作她的朋友了。能和這麼一個美麗的女孩走在一塊兒,也讓人覺得怪舒服的。碰麵時,我們便漫無目的地在東京街頭逛。上坡、過河、穿過鐵道、四處閑逛。隨想隨走,沒有任何目的地。隻是不停地踱步。下雨便撐著傘走。
秋天一到,宿舍的院子裏滿地盡是櫸木的落葉。穿上毛衣,還真有些換季的味道。因為穿壞了一雙鞋子,我便又買了一雙鞣皮的鞋子穿。
那時候我們究竟都聊了些什麼,我已經記不清楚了。想來大概沒談過什麼要緊的話罷!但一如以往,我們絕口不提過去。我們幾乎完全不提木漉這個名字。我們的話仍舊不多,兩人也習慣了在咖啡店中相對無語。
直子愛聽“突擊隊”的笑話,我便時常說給她聽。有一回,“突擊隊”和他班上的一位女同學(當然也是地理係的學生)約會,到了傍晚,他無精打采地回來。
這是六月的事情了。他問我:“喂……喂!渡邊,你都和女……女孩聊些什麼呀?”我記不得當時是怎麼回答,總之,他根本就問錯對象了。
到了七月,居然有人趁他不在時,將阿姆斯特丹運河的照片撕下,換上舊金山金門大橋的照片。隻為了想知道他是不是可以一邊盯著金門大橋,一邊手淫,如此而已。我告訴他們說他還是弄得很舒服,於是有人又將它換成了冰山的照片。每換一次,“突擊隊”就困惑得不得了。
“究竟是誰幹的好……好事?”他問道。
“不知道。唉!管他的。這些照片都很好看呀!不管是誰幹的,都算不上什麼壞事嘛!”我安慰他。
“話是不錯,可是讓人覺得很不舒服呀!”他說。
每當我說起“突擊隊”,直子就笑個不停。由於直子很少笑,我便常說些“突擊隊”的事引她發笑,不過老實說,把他當作笑話來說,實在讓人不怎麼愉快。因為他不過是一個不算富裕的家庭中的三男。一個過於嚴肅的小孩而已。而這個小孩的平凡人生中的一個小小的夢,不過就是做地圖而已。又有誰能拿它當笑話來講?
話雖如此,但“突擊隊”的笑話早已成了宿舍的固定笑料之一,事到如今就算我想收回也收不回來了。再說,我也十分樂意見到直子能開懷她笑。因此,我還是繼續把“突擊隊”的笑話說給大家聽。
隻有一回,直子曾問過我有沒有喜歡的女孩子。我便對她說了從前交往過的女孩的事。我告訴她,對方是個好女孩,自己也很喜歡和她做愛,現在也時常會想起她,但不知為什麼就是不曾動過情。我說自己心中仿佛有個硬殼,極少有人能打破它、闖進來,所以也無法順順當當地談戀愛。
“你從來不曾愛過人嗎?”直子問道。
“是呀!”我答道。
她便隻問到這兒為止。
秋天一過,街上呼呼地吹起寒風。走在路上,直子偶而便會偎在我身上。透過厚厚的粗呢外套,我依稀能感受到她的氣息。她有時勾住我的手,有時則把手放進我的外套口袋中,真冷的時候,她會緊緊地摟著我發抖。不過,事實上便僅止於此。她的這些動作並沒有其他的意味。我則常常是把兩手插進外套的口袋中,和往常一樣地踱步。由於我和直子兩人穿的都是膠鞋,走起路來幾乎一點聲音也沒有。
不過,在踏著懸葉掉得滿地的路上走時,總會發出蟋蟋嗦嗦的聲音。一聽見這種聲音,我就覺得直子很教人同情。她所要的並不是我的臂膀,而是某個人的。她所要的也不是我的體溫,而是某個人的。我覺著有些愧疚,為什麼自己要是自己。
到了濃冬,她的眼睛仿佛比從前更透明了。那是一種教人無處藏躲的透明。常常,直子仿佛探索些什麼似的凝視著我的眼時,我會覺得又寂寞又難受,一種古怪的心情。
我想,她大約是想要向我表達某種感覺罷,因為直子無法用言語將它順暢地表達出來,不!在尚未轉換成言語之前,她仍不能在精神上掌握它。所以便無法用言語來表達了。她時常撥弄發夾,用手帕抹嘴、或沒來由地凝視著我。我也常想,倘若可能的話,希望能夠抱一抱直子,但總是猶豫了半天便作罷了。因為也許直子會因而受到傷害也未可知。因此我們仍照舊在東京街頭閑蕩,而直子也照舊在虛無飄渺中尋找適當的措詞。每當直子打電話來,
或是星期天早上出去約會,宿舍那夥人便老是嘲笑我。理所當然地,大夥兒都以為我交了女朋友了。我既沒有說明,也覺得無此必要,隻得由他們去了,可是傍晚一回去,一定有人會問一些無聊的問題,好比說:你們采什麼姿勢啦、她的私處可不可愛啦、她穿什麼顏色的內褲等等,我總是隨便搪塞兩句就過去了。
如此這般,我從十八到十九。眼看著日升日落、旗升旗降。星期天一到,就和過世的朋友的戀人約會。我一點兒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麼,將來想做什麼。在學校裏我是讀過克羅德(譯注:PaulClaudel,一八六八一九五五年,法國詩人、劇作家)、拉辛(譯注:一六三九一六九九年,法國劇作詩人)還有艾傑休亭(譯注:一八九八一九四八年,俄國電影導演、電影理論家)等人的作品,但那些東西卻絲毫無法打動我。而我在班上既未曾交上一個朋友,和宿舍那夥人也不過是泛泛之交罷了。再加上我總是一個人靜靜地看書,他們全以為我想當個作家。
其實我並不特別想當作家,我什麼也不想當。
好幾次,我都想把這種想法告訴直子,我總覺得她對我的想法應該能有某種程度的理解才是。但我不知道該怎麼表達。這著實有些詭異,仿佛被她傳染了不知如何措詞的毛病一樣。
一到星期六晚上,我便坐在有電話的大廳椅子上等直子的電話。星期六晚上大夥兒幾乎全出去玩了,大廳裏比平日鮮有人走動,顯得冷冷清清。我總是一邊盯著飄浮在這靜謐的空間裏閃閃發光的光粒子,一邊努力試著探索自己。我究竟在追求些什麼?而人們究竟希望我給他們什麼?但我始終找不到一個像樣的答案。我對著飄浮在空中的光粒子伸出手去,卻什麼也碰不到。
我經常看書,但不是那種看了很多書的蛀書蟲,我隻是喜歡把自己喜歡的書多看幾遍而已。當時我喜歡的作家有:卡波特(譯注:TrumanCapote,一九二四一九八四年,美國小說家)、阿普戴克(譯注:JohnUpdike,一九三二年生,美國小說家)、費傑羅(譯注:ScottFitzgerald,一八九六一九四Ο年,美國小說家)和錢德勒(譯注:RaymondChandler,一八八八一九五九年,美國偵探小說家)等人,可是在班上或宿舍裏,我卻不曾找到一個誌同道合的。他們喜歡看的是高橋和巳、大江健三郎和三島由紀夫的作品,或是一些現代法國作家的小說。和他們既然是話不投機半句多,我便隻得一個人默默地看我的書了。我反覆地看,有時便閉上眼睛,嗅嗅書的香氣。隻要嗅到香氣,碰到書,我就覺得自己非常幸福。
十八歲那年,我最喜歡的書是阿普戴克的“半人半馬的怪物”。但讀過幾次之後,漸漸地覺得乏味起來,後來這個位子便給費傑羅的“華麗的蓋茲比”占走了。
而“華麗的蓋茲比”在那之後便一直高踞不下。心情好的時候,我會使書架上抽出“華麗的蓋茲比”,隨手翻開一頁就讀他一陣,可就從來不曾失望過。書裏沒有一頁是乏味的。我當時覺得這書實在好極了,便想要將它的好告訴大家。可惜我身邊就是沒有一個人看過這本書,就連想看的人都沒有。因為時值一九六八年,在當時你若讀史考特、費傑羅的作品,即使還不算是反動行為,也絕不會受到鼓勵。
那時,我身邊隻有一個人看過“華麗的蓋茲比”,我之所以和他熟稔起來也是因為這個緣故。他姓永澤,是東京大學法學院的學生,比我高兩屆。我們住在同一棟宿舍裏,本來隻是點頭之交而已。有一天我在餐廳的向陽處一邊曬太陽,一邊看“華麗的蓋茲比”時,他突然在我身旁坐了下來,問我在看什麼。我說是“華麗的蓋茲比”。他又接著問好不好看。我說我這已經是第三次了,每次重看便覺得越來越好看。
“看過三次『華麗的蓋茲比』的人應該就可以和我作朋友了。”他喃喃說道。而後我們就成了朋友,那是十月的事。
永澤這個男人,你越是了解他,就越是覺得怪。在我的人生曆程中,我曾和許許多多的怪人初遇、熟識,或是錯身而過,卻從未見過一個比他更怪的。他是個我萬萬趕不上的蛀書蟲,但原則上他隻讀那些死後滿三十年以上的作家的作品。“我隻能信任那類的書。”他說。
“倒不是說我不信任現代文學。我隻是不想浪費寶貴的時間,去讀那些尚未經過歲月洗禮的東西。人生苦短哪!”
“你喜歡哪些作家呢?”我問道。
“巴爾劄克、但丁、約瑟夫。康拉德、狄更斯。”他立刻答道。
“都不是現代作家嘛!”
“所以我才讀呀!如果你和別人讀一樣的東西,你的想法就隻能和別人一樣而已。那會是個鄉巴佬、俗物的世界。一個認真、嚴肅的人是不會做那種丟臉的事的。知道嗎?渡邊!宿舍裏稍稍認真一點兒的人就隻有咱們兩個了。其餘的全是些垃圾。”
“你怎麼知道?”我驚道。
“我當然知道羅!就像額頭上蓋了戳一樣。一看就知道了。再說,咱們倆都在看『華麗的蓋茲比』呀!”
我在心中計算著。“可是史考特,費傑羅死後也才過了二十八年而已呀!”
“才差兩年,有關係嗎?”他說。“像史考特。費傑羅這麼偉大的作家可以稍微通融一下嘛!”
宿舍裏沒有人知道永澤背地裏是個古典小說的蛀書蟲,就算知道,大概也不去注意這些。他們最清楚的莫過於他的聰明。輕輕鬆鬆就進了東京大學,而且成績優異,將來還打算參加公務人員考試,進外務省當外交官。父親在名古屋主持一家大型醫院,哥哥也畢業於東大醫學院,將來要接父親的棒子。這一家子真是好得沒話說。永澤手頭一向寬綽,人又長得是風度翩翩,因此,任誰都會注意到他,就連舍監也不敢對他說重話。他不論是對誰提出要求,那人定會二話不說照他的吩咐做。因為你不能不這麼做。
永澤這個人天生有種能叫人自然而然服從他的能力。也就是說,他能從人群中站出來,迅速地對狀況作個判斷,給底下的人一個高明且正確的指示,使他們真心地服從。這種能力的表征就像天使的光圈一般浮在他頭上,你隻要看他一眼,就知道他是個與眾不同的人,而對他敬畏三分。也因此,人家對永澤會選上我這種平凡無奇的人作為他個人的朋友都驚訝不迭。托他的福,我便從一個無名小卒進步到稍稍受人尊童。大夥兒或許都不知道我們相交的原因
因何在,說來其實簡單得很。永澤之所以喜歡我,就是因為我對他一點兒也不崇拜的緣故。我對他人性中奇特的部分、堅強的部分是感到有些趣味,但對他的成績優異、領導能力、英俊瀟則是一點興趣也沒有。我想,這在他看來,反而是件稀奇事兒。
在永澤的體內同時存在著幾種完全矛盾的性格,十分走極端。他有時極其溫柔,溫柔到連我都不由得感動的地步,有時則又極其冷酷、惡毒;有著高貴得出奇的精神層麵,同時又是個無可救藥的俗物;能夠一麵統率眾人樂觀奮鬥,一麵卻兀自在陰鬱的泥淖中痛苦掙紮。打一開始,我便清楚地意識到他的這種矛盾性格,我實在搞不懂其他的人為什麼都看不見他這一麵。他是背負著他自己的地獄過日子的。
不過原則上,我覺得自己對他還是有些好感。他最大的美德就是正直。他絕對不會撒謊,對自己的過錯或缺點向來不會否認,也不會隱藏自己的弱點。而且,他從來都對我非常親切,也照顧得頗為周到。我想,要不是他的話,我的宿舍生活一定會過得更煩躁,更不愉快。盡管如此,我卻始終不曾對他付出過真心。在這一方麵,我和他的關係是絕對不同於我和木漉的關係的。自從我親眼目睹他酒醉時對一個女孩狠霸、惡毒之後,我便下定決心,無論如何絕不以真心對待這個男人。
宿舍裏流傳著幾個關於永澤的謠言。第一,據說他曾經吞下三隻蛞蝓;第二,據說他的陰莖巨大無比,截至目前為止,已經和一百個以上的女人睡過覺了。
吞下蛞蝓的事是真的。我問過他,他告訴我那事不假。“吞了好大的三隻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