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點半,周嵐剛睡完午覺。
她摸索到手機準備給自己點份下午茶,剛要確定下單就聽到門鈴響。
周嵐皺著眉去開門,是林予誌。
他將一個印著“金月蛋糕”logo的袋子遞到周嵐眼前,他說:“周嵐,我去買東西,順便給你買了蛋糕跟草莓,感謝你請我吃飯。”
周嵐遲疑著接過他的袋子,低頭一瞥,裏麵躺著兩個奶油蛋糕跟一盒個頭很大的草莓。
周嵐望著這一袋東西,思緒一下飄到好幾年前。
那時候周嵐才上高二,剛認識林予誌沒多久。
那時候的周嵐很愛吃“金月蛋糕”裏麵的蛋糕,程超也愛吃。
“金月蛋糕”是連鎖品牌,一個蛋糕貴得不行。而他們又都沒什麼零花錢,所以隻能等到星期五下午“金月蛋糕”打折的時候才能去買,但是等放學了再去買時,打折的蛋糕都售罄了。
所以當時的周嵐和程超甚至相約翹課去買“金月蛋糕”裏麵的蛋糕…………
周嵐想起當年的傻氣,不禁莞爾。
後來林予誌知道了周嵐愛吃那家店的蛋糕,而他又有錢,就常常給周嵐買。
還有草莓,周嵐一直都很愛吃草莓,但是以前買不起,後來買得起了又不舍得給自己買,林予誌知道了,也是常常給她買。
……周嵐望著這一袋東西,突然就為自己今天對林予誌的態度懊惱起來:他之前對自己那麼好,自己現在多照顧他一下怎麼了?
還有房子,她盡自己所能幫他找了,至於他愛住不住、愛換不換、愛跟誰換,那就是他自己的事了,自己也管不著。
周嵐這麼想,也就釋然了。
她表情恢複如初,問林予誌:“你房子收拾好了嗎?用不用我幫忙收拾?”
林予誌心裏狂喜,迅速點了點頭。
周嵐提著那袋蛋糕跟草莓,進了林予誌家。
客廳擺放著一個快高至天花板的書櫃,書櫃前麵放著幾個周嵐中午看到的大紙箱,以及一套沙發、一個小茶幾、一架鋼琴。
周嵐看見那架鋼琴,眼裏泛起光,轉頭問林予誌:“你現在還有彈呀?”
林予誌答:“有時候會彈一下。”
周嵐走近鋼琴,轉頭充滿期待地問林予誌:“那你現在可不可以彈一下?”
林予誌嘴角上揚點了點頭,走到鋼琴邊坐下。
他緩緩將手落在琴鍵上,開始彈奏起來。
在他彈出第三個音符時,周嵐就聽出他彈的曲子是《cannonind》,周嵐最愛的《cannonind》!
周嵐麵上更為欣喜。
林予誌低頭極為專注地彈奏著,側臉線條極為精致。
林予誌做事的時候一向都是非常專注的,而那專注的神情,又使他整個人看上去很有魅力。
平時他在沒有事情做的時候也不是不好看,隻是在好看之餘,又多了幾分木訥。
此時放在琴鍵上的那雙手也是好看的:手指細長、骨節分明、十指指甲都修得短短的,看上去幹淨利落。
看著這雙手,周嵐很自然地就想起很多年前林予誌想給自己修指甲——卻死活打不開指甲鉗——周嵐看見了就幫他打開——然後他把自己的手指頭剪得血肉模糊的場景。
周嵐不禁疑惑,原本那雙胖乎乎的小手是什麼時候變成指節分明的修長大手的呢?
林予誌一曲完畢,期待地望向周嵐。
周嵐非常配合地奮力鼓掌,嘴上不斷叫好,且滿臉都是崇拜。
周嵐天生對於會彈鋼琴的人有種盲目的崇拜感。
林予誌盯著周嵐的臉,周嵐眼裏此時隻有他,臉上的笑的崇拜,也都是因為他。
林予誌不禁心裏一動,緩緩站起身,走向周嵐。
周嵐仍是帶著笑,近在咫尺。
林予誌將周嵐帶入懷裏,輕輕抱住。
周嵐先是一愣,隨後帶著笑問:“幹嘛呀?”
他沒回答。
周嵐當他是受了歌曲的感染,也不跟他計較,還伸手拍拍他的背。
過了一會,林予誌輕聲說了句什麼話。
周嵐輕輕推開他,對於這樣一個陌生的擁抱,她多少還是感覺不自在。但她很快就用滿臉的笑容掩飾過去:“你說什麼呀?我聽不懂。”
林予誌沉默一下,嘴角上揚說道:“我說周嵐,謝謝你來幫我打掃。”
周嵐很是欣慰:“可以呀,竟然會用這麼委婉的方式來提醒我得幹活了。”
說著就又想伸手摸摸林予誌的頭,但被林予誌在半空截下,隨之又將她的手放回原位。
林予誌:“你別老摸我頭,我既不是小狗,也不是小孩。”語氣滿是不痛快。
周嵐聳聳肩,看似滿不在乎,但說的話卻十分欠扁:“那行吧,不摸你頭了,這位小朋友,你可別生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