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市場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資人和基金服務機構組成。
基金管理人
依法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擔任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負責發起設立基金和管理基金資產,其主要職責是按照基金契約的規定,製定基金資產的投資策略,運用基金資產進行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資,使基金持有人收益最大化。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淨資產值的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費。有些基金為了激勵基金管理人更有效地運用基金資產,還規定可以向基金管理人支付基金業績報酬。基金管理人不實際接觸基金資產,自有資產與基金資產實行分賬管理,以確保基金資產的獨立性和安全性。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是基金資產的名義持有人和保管人,一般由具有一定資質的商業銀行擔任。按照基金資產管理和基金資產保管分開的原則,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職責是托管基金資產,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負責款項收付、資金劃撥、收益分配等。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淨資產值的一定比例提取托管費。
基金投資人
基金投資人是持有基金份額的人,也是基金的委托人和受益人,是基金資產的最終所有人。基金投資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基金服務機構
基金服務機構包括專業的基金銷售公司、基金的代銷機構和基金評級機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