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兒(全七冊)400(1 / 2)

【瘋子】2

五月十一日,刑部大牢。

七天了,張差已經完全習慣了獄中的生活,目前境況,雖然和他預想的不同,但大體正常,裝瘋很有效,真相依然隱藏在他的心裏。

開飯時間到了,張差走到牢門前,等待著今天的飯菜。

但他並不知道,有一雙眼睛,正在黑暗中注視著他。

根據規定,雖然犯人已經招供,但刑部每天要派專人提審,以防翻供。

五月十一日,輪到王之寀。

王之寀,字心一,時任刑部主事。

主事,是刑部的低級官員,而這位王先生雖然官小,心眼卻不小,他是一個堅定的陰謀論者,認定這個瘋子的背後,必定隱藏著某些秘密。

湊巧的是,他到牢房裏的時候,正好遇上開飯,於是他沒有出聲,找到一個隱蔽的角落,靜靜地注視著那個瘋子。

因為在吃飯的時候,一個人是很難偽裝的。

之後一切都很正常,張差平靜地領過飯,平靜地準備吃飯。

然而王之寀已然確定,這是一個有問題的人。

因為他的身份是瘋子,而一個瘋子,是不會如此正常的。

所以他立即站了出來,打斷了正在吃飯的張差,並告訴看守,即刻開始審訊。

張差非常意外,但隨即鎮定下來,在他看來,這位不速之客和之前的那些大官,沒有區別。

審訊開始,和以前一樣,張差裝瘋賣傻,但他很快就驚奇地發現,眼前這人一言不發,隻是靜靜地看著他。

他表演完畢後,現場又陷入了沉寂,然後,他聽到了這樣一句話:

“老實說,就給你飯吃,不說就餓死你。”(實招與飯,不招當餓死)

在我國百花齊放的刑訊逼供藝術中,這是一句相當搞笑的話,但凡審訊,一般先是民族大義、坦白從寬,之後才是什麼老虎凳、辣椒水。即使要利誘,也是升官發財,金錢美女之類。

而王主事的誘餌,隻是一碗飯。

無論如何,是太小氣了。

事實證明,張差確實是個相當不錯的人,具體表現為頭腦簡單,思想樸素,在吃一碗飯和隱瞞真相、保住性命之間,他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前者。

於是他低著頭,說了這樣一句話:

“我不敢說。”

不敢說的意思,不是不知道,也不是不說,而是知道了不方便說。

王之寀是個相當聰明的人,隨即支走了所有的人,然後他手持那碗飯,聽到了事實的真相:

“我叫張差,是薊州人,小名張五兒,父親已去世。”

“有一天,有兩個熟人找到我,帶我見了一個老公公(即太監),老公公對我說,你跟我去辦件事,事成後給你幾畝地,保你衣食無憂。”

“於是我就跟他走,初四(即五月四日)到了京城,到了一所宅子裏,遇見另一個老公公。”

“他對我說,你隻管往裏走,見到一個就打死一個,打死了,我們能救你。”

“然後他給我一根木棍,帶我進了宮,我就往裏走,打倒了一個公公,然後被抓住了。”

王之寀驚呆了。

他沒有想到,外界的猜想竟然是真的,這的的確確,是一次策劃已久的政治暗殺。

但他更沒有想到的是,這起暗殺事件竟然辦得如此愚蠢,眼前這位仁兄,雖說不是瘋子,但說是傻子倒也沒錯,而且既不是武林高手,也不是職業殺手,最多最多,也就是個彪悍的農民。

作案過程也極其可笑,聽起來,似乎是群眾推薦,太監使用,順手就帶到京城,既沒給美女,也沒給錢,連星級賓館都沒住,一點實惠沒看到,就答應去打人,這種傻冒你上哪去找?

再說凶器,一般說來,刺殺大人物,應該要用高級玩意,當年荊軻刺秦,還找來把徐夫人的匕首,據說是一碰就死,退一萬步講,就算是殺個老百姓,多少也得找把短刀,可這位兄弟進宮時,別說那些高級玩意,菜刀都沒一把,拿根木棍就打,算是怎麼回事。

從頭到尾,這事怎麼看都不對勁,但畢竟情況問出來了,王之寀不敢怠慢,立即上報萬曆。

可是奏疏送上去後,卻沒有絲毫回音,皇帝陛下一點反應都沒有。

但這早在王之寀的預料之中,他老人家早就抄好了副本,四處散發,本人也四處鼓搗,造輿論要求公開的審判。

他這一鬧,另一個司法界大腕,大理寺丞王士昌跳出來了,也跟著一起嚷嚷,要三法司會審。

可萬曆依然毫無反應,這是可以理解的,要知道,人家當年可是經曆過爭國本的,上百號人一擁而上,那才是大世麵,這種小場麵算個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