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兒(全七冊)461(1 / 1)

第二十章 勝利 結局23

袁崇煥首先宣讀了皇帝的諭令,讓大家散會,回營休息,然後他找到幾個心腹,隻問了一個問題:

“誰帶頭鬧的?”

回答:

“楊正朝,張思順。”

那就好辦了,先抓這兩個。

兩個人抓來,袁崇煥又隻問了一個問題:想死,還是想活。

不過是討點錢,犯不著跟自己過不去,想活。

想活可以,當叛徒就行。

很快,在兩人的幫助下,袁崇煥找到了參與叛亂的其餘十幾個亂黨,對這些人,就沒有問題,也沒有政策了,全部殺頭。

領頭的沒有了,自然就不鬧了,接下來的,是追究領導責任。

負有直接責任的中軍部將吳國琦,殺頭,其餘相關將領,免職的免職,查辦的查辦,這其中還包括後來把李自成打得滿世界亂逃的左良玉。

兵變就此平息,但問題沒有解決,畢竟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老不發工資,玉皇大帝也鎮不住。

袁崇煥直接找到崇禎,開口就要八十萬。

八十萬兩白銀,折合崇禎時期米價,大致是人民幣六億多。

袁崇煥真敢要,崇禎也真敢給,馬上批示戶部尚書畢自嚴,照辦。

畢自嚴回複,不辦。

崇禎大發雷霆,畢自嚴雷打不動,說來說去就一句話,沒錢。

畢尚書不怕事,也不怕死,他的弟弟死都沒能發出軍餉,你袁崇煥算老幾?

事實確實如此,我查了一下,當時明朝每年的收入,大致是四百萬兩,而明朝一年的軍費,竟然是五百萬兩!如此下去,必定破產。

明朝,其實就是公司,公司沒錢要破產,明朝沒錢就完蛋,而軍費的激增,應歸功於努爾哈赤父子這十幾年的搶掠帶折騰,所謂明亡清興的必然結局,不過如此。

雖說經濟緊張,但崇禎還是滿足了袁崇煥的要求,隻是打了個折——三十萬兩。

錢搞定了,接下來是搞人。首先是遼東巡撫,畢巡撫死後,這個位置一直沒人坐,袁崇煥說,幹脆別派了,撤了這個職務拉倒。

崇禎同意了。

然後袁崇煥又說,登州、萊州兩地(歸他管)幹脆也不要巡撫了,都撤了吧。

崇禎又同意了。

最後袁崇煥還說,為方便調遣,特推薦三人:趙率教、何可綱、祖大壽(他的鐵杆),趙率教為山海關總兵,何可綱為寧遠總兵,原任總兵滿桂、麻登雲(非鐵杆),另行任用。

崇禎還是同意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請示任用這三個人的時候,袁崇煥曾經說過一句話:

“臣選此三人,願與此三人共始終,若到期無果,願殺此三人,然後自動請死。”

此後的事情證明,這個誓言是比較準的,到期無果,三人互相殘殺,他卻未能請死。

至此,袁崇煥人也有了,錢也有了,薊遼之內,已無人可與抗衡。

不,不,還是有一個。

近十年來,曆任薊遼總督,無論是袁應泰、熊廷弼,王化貞,都沒有管過他,也管不了他。

“孤處天涯,為國效命,曲直生死,惟君命是從。”

臣左都督,掛將軍印領尚方寶劍,總兵皮島毛文龍泣血上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