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帥才
高迎祥被殺了,對崇禎而言,是利好消息,而對某些頭領而言,似乎也不利空。
高迎祥死後,許多頭領紛紛投降,比如蠍子塊、衝破天等等,原先跟著高闖王幹,闖王都沒闖過去,自己也就消停了。
但有某些人,是比較高興的,比如張獻忠。
張獻忠跟高迎祥似乎有點矛盾,原先曾跟著打鳳陽,但後來分出去單幹,也不在一個地界混,算是競爭關係,高迎祥死後,論兵力,他就是老大。
還有一個人,雖然很悲傷,卻很實惠。
一直以來,李自成都跟著高迎祥幹,高迎祥的外號,叫做闖王,而李自成,是闖將。據某些史料上說,李自成是高迎祥的外甥,這話估計不怎麼靠譜,但關係很鐵,那是肯定的。
高迎祥的死,給了李自成兩樣東西。
第一樣是頭銜,從此,闖王這個名字,隻屬於李自成。
第二樣是兵力,高迎祥的殘部,由他的部將率領,投奔了李自成。
在這個風雲變幻的亂世,離去者,是上天拋棄的,留存者,是上天眷顧的。
對張獻忠和李自成而言,他們的天下之路,才剛邁出第一步。
第一步,是個坑。
我說過,對民軍頭領而言,崇禎九年(1636)是個流年,盧象升來了,打得亂七八糟,好不容易跑進山區,人都調走了,又來了個孫傳庭,還幹掉了高迎祥。
按說壞事都到頭了,可是事實告訴我們,所謂流年,是一流到底,絕不半流而廢。
一個比孫傳庭更可怕的對手,即將出現在他們的麵前,與之前的洪承疇、曹文詔、盧象升不同,他並非一個能夠上陣殺敵的將領。
他是統帥。
崇禎九年(1636),阿濟格率領大軍打進來時,崇禎非常緊張,但最緊張的人並不是他,而是張鳳翼。
張鳳翼,時任兵部尚書,他之所以緊張,是因為按慣例,如果京城(包括郊區)被襲,皇帝會不高興,皇帝不高興,就要拿人撒氣,具體地說,就是他。
更要命的是,崇禎老板撒氣的途徑,是追究責任,具體地說,是殺人,比如七年前,皇太極打到京城,兵部尚書王洽就被幹掉了,按照這個傳統,他是跑不掉的。
但張部長還算識相,眼看局麵沒法收拾,就打了個報告,說清軍入侵,是我的責任,我想戴罪立功,到前方去,希望批準。
崇禎當即同意,打發他去了前線。
但張尚書到前線後,似乎也沒去拚命,每天隻幹一件事——吃藥。
他吃的,是毒藥。
這是一種比較特別的毒藥,吃了不會馬上死,必須堅持吃,每天吃,飯前飯後吃,鍥而不舍地吃,才能吃死。
對於張尚書的舉動,我曾十分疑惑,想死解腰帶就行了,實在不行操把菜刀,費那麼大勁幹甚?
過了好幾年,才想明白,高,水平真高。
如果自殺,按當時的狀況,算是畏罪,死了沒準撫恤金都沒有,但要上陣殺敵,似乎又沒那個膽,索性慢性自殺,就當自然死亡了,還算是犧牲在工作崗位上,該享受的待遇,一點不少,老狐狸。
這兄弟不但死得慢,算得也準,清軍九月初退兵,他九月初就死,連一天都沒耽誤。
他死了,也就拉倒了,可是崇禎同誌不能拉倒,必須繼續招工。
但榜樣在前麵,崗位風險太高,說了半天,也沒人肯幹。
左右為難之際,崇禎想到了一個人。
這個人很孝順,曾三次上書,請求讓自己代替父親受罰,那是在他決心處罰楊鶴的時候。
他還清楚地記得這個人的名字——楊嗣昌。
楊嗣昌,字文弱,湖廣武陵人,萬曆三十八年進士。
崇禎見到楊嗣昌時,很憂慮。
局勢實在太差,民軍鬧得太凶,清軍打得太狠,兩頭夾攻,東一榔頭西一棒,實在難於應付,如此下去,亡國是遲早的事,怎麼辦?
楊嗣昌隻說了一句,一句就夠了:
“大明若亡,必亡於流賊!”
如果你仔細想想,就會發現這句話實在準得離譜。
按照楊嗣昌的說法,清軍或許很強,但短時間內,並沒有太大威脅,但如果不盡快解決民軍,大明必定崩潰。
簡單地說,就是先解決內部矛盾,再解決外部矛盾。
為了實現這個意圖,楊嗣昌還提出了一個計劃,這個計劃在曆史上的名字,是八個字:四正六隅,十麵張網。
四正,包括湖廣、河南、陝西、鳳陽,六隅,是指山東、山西、應天、江西、四川、延綏。簡單地說,這個優秀計劃的大致內容,是一部垃圾電影的名字——十麵埋伏。
它的大致意思是,全國範圍內,設置十個戰區,四個主要,六個次要,隻要發現民軍出現,各地將聯合圍剿。簡而言之,就是劃定管轄範圍,在誰的地方出事,就讓誰去管,出事的主管,沒出事的協管。
聽完楊嗣昌的計劃,崇禎隻說了一句話:
“我用你太晚了!”
對於這句話,朝廷的許多大臣都認為,是徹徹底底的胡扯,無論是楊嗣昌,還是他的那個什麼十麵埋伏,都是空口白說,毫無價值,在他們看來,楊嗣昌同誌將是第三個被幹掉的兵部尚書。
然而他們錯了,如果說在當時的世界上,還有一個人能夠拯救危局,那麼這個人,隻能是楊嗣昌。
兩年後,隻剩十八個人的李自成,和束手投降的張獻忠,可以充分說明這一點。
所有的轉變,都從這一刻開始,魏忠賢、清軍入侵、民變四起,朝廷爭鬥,緊張,痛苦,毫無生機,但始終未曾放棄。
或許崇禎本人並不知道,經過長達八年暗無天日的努力,他即將迎來大明的曙光。
放他去!
崇禎死前,曾說過這樣一句話:諸臣誤我!
對於這句話,大多數人認為,是在推卸責任。
但考證完崇禎年間的朝政,我認為,這句話比較正確。確切地說,給崇禎打工的這幫大臣,除部分人外,大多數可以分為兩種,一種叫混蛋,一種叫混帳。
這個世界上,有兩種人最痛苦,第一種是身居高位者,第二種是身居底層者,第一種人很少,第二種人很多。第一種人叫崇禎,第二種人叫百姓。
而最幸福的,就是中間那撥人,主要工作,叫做欺上瞞下,具體特點是,除了好事,什麼都辦,除了臉,什麼都要。
崇禎每天打交道的,就是這撥人,比如崇禎三年(1630)西北災荒,派下去十萬石糧食賑災,從京城出發的時候,就隻剩下五萬,到地方,還剩兩萬,分到下麵,隻剩一萬,實際領到的,是五千。
這事估計是辦得太惡心了,崇禎也知道了,極為憤怒,親自查辦。
案情查明:先動手的,是戶部官員,東西領下來,不管好壞,先攔腰切一刀,然後到了地方,巡撫先來一下,知府後來一下,剩下的都發到鄉紳手裏,美其名曰代發,代著代著就代沒了。
結合該案,綜合明代史料,崇禎時期的官員,比較符合如下規律:臉皮的厚度,跟級別職務,大致成反比例增長。
這是比較合理的,位高權重的,幾十年下來,有身份,也要麵子,具體辦事的就不同了,樹不要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好欺負的,就往死了欺負,能撈錢的,就往死了撈,啥名節、臉麵,都顧不上,撈點實惠才是最實在的,正如馬克思所說,資本的積累,那是血淋淋的。
而且這撥人,還有個特點,什麼青史留名、國家社稷,那都太遙遠了,跟他們講道理,促膝談心都是沒用的,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吃硬不吃軟。教育沒有用的,罵也沒有用,往臉上吐唾沫都沒用,相對而言,比較合適的方式是,把唾沫吐到眼裏,再說上一句:孫子,我能治你!
比如當年追查閹黨,就那麼幾個人,研究來研究去,連親手幹掉楊漣的許顯純,都研究成過失殺人,撤職了事,還是崇禎親自上陣,才把這人幹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