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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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方找了一根小棍子,一天到晚握在手上。他現在什麼都不做,隻是盯著黑母豬和它的十六個小豬仔。小茅棚再也不是養豬場的宿舍了,現在,它是一個巨大的豬圈。端方就生活在豬圈裏,挺好。因為老駱駝的手,端方一直在負疚。可端方準確地找到了一條補救的路徑,那就是精心照顧好他們家的小十六子。老駱駝的受傷和小十六子之間其實沒有任何關係,可是,端方認準了一條,既然老駱駝這樣寶貝小十六子,隻要把小十六子喂大了,他也就對得起老駱駝了。當然,這樣做有它的代價,端方必須讓十七條豬和他生活在一起。起初的幾天還好,可是,慢慢地,氣味不再是濃鬱,簡直就是壯烈了。小豬仔子們到處拉,到處尿,端方勤快起來,手忙腳亂。小小的豬屎可不再是小小豬屎,它簡直就是小小的錢包,什麼時候掉下來,端方就什麼時候把它們揀起來。要不然,你連下腳的地方可都沒有了。當然了,話雖然這麼說,事實上,茅棚裏還是沒有下腳的地方。想想看,十六隻小豬仔可是十六隻小肉球哇,它們不停地動,嬉戲,追逐,都花眼了。出腳的時候你要格外的小心,一不小心小肉球可就成了小肉餅了。端方小心翼翼的,這倒不完全是為了老駱駝,怕碰了豬仔傷了老駱駝的心。主要還是端方自己不忍心,日夜相處了這麼長的時間,端方對每一個小家夥都熟悉了,知道了它們的脾性,誰調皮,誰懶惰,誰大膽,誰膽怯,都能認得出來,傷了誰也不好。 ̄米 ̄花 ̄在 ̄線 ̄書 ̄庫 ̄htt

端方的手上為什麼總要拿著一根小棍子呢?有它的用處。唯一的用處就是保護小十六子。端方不允許別的豬仔們碰它,甚至,連它的媽媽都不允許。端方就擔心它受了欺負。到了吃奶的時候,老駱駝說得可沒有錯,小豬仔們可是要搶奶頭的。在這一點上黑母豬沒心沒肺了,它比不上女人。女人們喂奶端方見多了,她們總要把自己的上衣撩起來,然後,身子靠過去,再然後,把她們的奶頭準確無誤地送到孩子們的嘴裏。你再看看黑母豬吧,它什麼也不管,身子一側,躺下了,拉倒了。你們就吃吧。別的呢,它不管了。兩排奶子反正都在那兒,也飛不掉,你們就搶去吧。誰搶到了歸誰。搶不到?搶不到活該。端方不能答應黑母豬的其實正是這一點。小十六子那麼瘦,那麼小,哪裏搶得過它們。你這個做母親的怎麼能不偏心一點呢?你沒事一樣,一邊哼唧,還一邊咂嘴。有你這麼做母親的麼?你不偏心端方就替你偏心。端方有端方的辦法。到了吃奶的時候,端方把所有的小豬仔都轟開了,圈了起來。這一來好了,兩排奶頭就全是小十六子包場了。小十六子歡天喜地的,搖頭晃腦,樣子都有點像混世魔王吹口琴了。等小十六子吃飽了,喝足了,再叼著母親的奶頭玩上一番,端方把小十六子抱開,這才給別的十五個孩子開飯。誰不聽?不聽就用手上的小棍子打。端方一定要替老駱駝把小十六子養得棒棒的。端方都想好了,等小十六子長大了,一定要讓它享盡榮華與富貴。就讓它做種豬,一天一個新娘。隻有這樣,才能對得起老駱駝手上的那番疼,才能對得起老駱駝手上的那塊疤。

自從有了小十六子,端方的心都在它的身上了,對自己,反而淡寡了。沒有能去當兵,那就不當了吧。也死不了人的。端方不傷心了,相反,在小十六子的身上找到了樂趣。人哪,就是這樣,心死了,倒就快樂了。整天和小豬仔子們玩玩,不也蠻好的。老駱駝不就是這樣過了幾十年了麼。端方不允許自己想任何事情,日子是用來過的,又不是用來想的。別想它,日子自己就過去了。

在王家莊的另一頭,在大隊部,吳蔓玲卻不太好了。可以說一天比一天糟糕。她開始後悔把混世魔王放走。如果不放走他的話,走的就一定是端方,她和端方說不定都“好”過了。現在呢,成全了混世魔王,她和端方呢,別說是“好”,就連一般性的交往都成了問題。吳蔓玲痛心其實正是在這裏。這件事太窩囊了。但吳蔓玲最痛心的還不是這個地方。吳蔓玲最痛心的是,經過這一番的折騰,吳蔓玲意外地發現,她真的愛上端方了。吳蔓玲到底年輕,她哪裏能懂得這樣的一個常識——男女之間是經不起折騰的。一折騰肯定壞。男人和女人說到底都不是人,是麵疙瘩。越是年輕水分就越是充足,不能揉。一揉就並起來了,特別容易糾纏。再往外撕,那就難了。也撕不幹淨。愛這個東西它一點也不講道理,就說吳蔓玲吧,最真實的情形其實隻是她的歉疚,覺得自己欠了端方。歉疚過來,歉疚過去,端方的身影就揮之不去了。一旦揮之不去,它就要從腦海往下沉,最終降落到心海。到了心海,你就完了。這些日子吳蔓玲的腦海裏一直盤旋著端方送別混世魔王的情景。他抽煙的樣子,他克製的樣子,他故作鎮定的樣子,當然,還有他拿起吳蔓玲的胳膊,慢慢地放下來的樣子。這些動作是倔強的,卻又是柔軟的,是冰冷的,卻又有他內在的分寸。端方這樣的男將就是這樣,越是落魄,越是無能為力,越是有他的魅力。吳蔓玲一點一點陷入了進去,叫天天不應。

日子都過去了這麼久了,吳蔓玲一直盼望著端方來和自己吵。吳蔓玲真的盼望的,這麼一來吳蔓玲起碼還有一個解釋的機會,同時也就有一個承諾的機會。他們的關係就有了餘地。端方就是不來。吳蔓玲也知道的,端方不會來的。這是端方可惡的地方,可恨的地方,也是端方令人著迷的地方。既然他不來,那還是自己去找他吧。可吳蔓玲也不太敢。萬一談不好,再撈回來就不容易了。吳蔓玲一點辦法都沒有。要是現在能有一個媒婆就好了,幫他們撮合一下,吳蔓玲扭捏幾下,最終一定會答應的。可是,最好的日子早就被自己耽擱了,誰還有這個膽子給支部書記做媒呢,不會有的。人的一生真是被安頓好了的,哪一步都耽擱不起,真的耽擱了,這裏頭的冷暖就隻有你自己知道了。吳蔓玲整天都把自己關在屋子裏頭,好像是在等待什麼,其實什麼也沒有等,但骨子裏頭還是在等。

端方的行蹤吳蔓玲大致上是知道了,大白天一般都在養豬場。到了晚上,和一幫小兄弟們在村子裏混混,也不做什麼。他的日子基本上就是這樣打發了。就算吳蔓玲打定了主意去找他,他這樣的行蹤也是麻煩。一到了晚上他的身邊就窩了一群人,見不到他的。看他呼風喚雨的派頭,他倒成了村支書了。吳蔓玲不是沒有想過辦法,比方說,把掃盲夜校辦起來,再比方說,把文娛宣傳隊組織起來,這一來就可以把端方叫過來,讓端方幫幫忙了。可一想到端方胡子拉碴的,他是萬念俱灰的樣子,看起來是不會答應的。端方不來,那不就白辦了,還折騰它什麼?還是拉倒吧。

單相思苦海無邊。吳蔓玲的日子越來越濃,卻又越來越寡,這一濃一寡之間的意味,吳蔓玲體會得深了。誰能想得到偏偏在這樣的時候又感冒了呢,病得不輕。說起病,王家莊的人們一直有一個固執的看法,隻有見到血了那才是大事,一般性的頭疼腦熱,不要緊,扛幾天就扛過去了。吳蔓玲就躺在床上,死扛。滿臉都燒得緋紅。大中午的,卻來了稀客,是誌英。這個誌英,她嫁人的那一天吳蔓玲可是第一次醉了酒,難受了好幾天。吳蔓玲哪裏能想到誌英會在這樣的時候回娘家,下了床,高興得什麼似的。誌英胖了,她的剛剛會走路的兒子更胖。兩個胖子進了門,無量撒起了狗來瘋,比吳蔓玲還要熱情。沒想到誌英的兒子卻不怕狗,相互試探了幾下,他們就熱乎上了。吳蔓玲還是第一次看見誌英的兒子,一定要抱過來,讓她“好好瞧一瞧”。小家夥說什麼也不肯,他“不要”。吳蔓玲罵了一聲粗話,親熱得要命。屋子裏頓時就有了人氣。想想也是,兩個早年的閨房密友,又帶了孩子,哪裏能不親熱。蔓玲就回到了床上,鑽進了被窩,拉起誌英的手,兩個人慢慢地聊開了。越聊越多,一五一十,十五二十,二十五三十,三十五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