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五十年代,《在路上》出版後,《紐約時報》刊登的書評這樣寫道:“在極度的時尚使人們的注意力變得支離破碎,敏感性變得遲鈍薄弱的時代,如果說一件真正的藝術品的麵世具有任何重大意義的話,該書的出版就是一個曆史性事件。”
《在路上》讓無數的年輕人拿起簡單的行囊上路,開始了一代又一代人沒有目的地的旅途。他們害怕鏡子中的自我,最終丟失在物質洪流裏,或僅僅是表演著為尋找自我所作的逃離。去哪裏並不重要,關鍵在於作出反抗現實的姿態來,這些年輕人表演、鞠躬,之後就往後一躍,跳進舞台的側幕裏,五十多年來重複上演著這樣一幕幕鬧劇。這一文化轟轟烈烈繁衍至今天,從文學、從音樂、從電影,成為主流消費文化之外的另一體係。說到這裏,我們為什麼選擇搭車旅行已經表示得很清楚:我和穀嶽很快就會離年輕這一詞彙越來越遠,我們長年如同螞蟻一般的努力與奮鬥在時代洪流麵前也漸漸微不足道,物質的家園早已退色,精神的家園形單影隻,搭車旅行,在路上,更像一場遲來的成人禮。
作為一名微不足道的導演,在搭車旅行之前,我曾設想過拍一部公路電影,一男一女,兩段截然不同的旅程,目的地相同卻永遠沒有相遇。男主角路過生命的孤獨與割舍,女主角路過生命的迷惘與歡愉。寫作劇本是漫長艱辛的過程,我發現,公路片隻能在公路上完成。在漫長的煎熬和等待中,好友穀嶽的邀請是仿佛從天而降的禮物。三個多月的旅程,我們接觸到形形色色的陌生人,在他們的車裏、家裏,遭遇不同人的人生:在新疆廣袤的沙漠,慷慨地搭每一位路人同行的石油卡車司機;在吉爾吉斯坦酒後遭遇牧民熱騰騰的馬油大餐;烏茲別克斯坦沙漠船隻墓地的守墓老人;裏海邊獨臂豪飲的俄羅斯水手;土耳其豪放熱誠的富二代;伊斯坦布爾雄渾壯觀的歐亞兩岸;羅馬尼亞堅強的孤兒院誌願者;匈牙利布達佩斯青年旅館的韓國老板;布拉格的CROSS重金屬俱樂部;東柏林的藝術家貧民窟……親自體驗並拍攝一部公路紀錄片,是我這些年來最大的夢想。我相信公路電影的製作者們都經曆著這樣在路上的日子。思想的巡遊也必然伴隨著身體的遊曆。
《在路上》這本書從2000年一直陪伴我到現在,四次閱讀都沒有翻到最終章,命中注定它要留給這次旅程。在搭車旅途的某輛大貨車上,我在顛簸的駕駛室的臥鋪上讀完了最後一頁。車窗外是何時何地的風景,都已不再重要。
本書的結尾這樣寫道:
我知道在愛荷華州,在人們允許孩子們哭泣的地方,孩子們在大聲地哭泣著。今夜,星星就要出來,你可知道那大熊星座就是上帝?今夜金星一定低垂,在祝福大地的黑夜完全降臨之前,把它熠熠的光輝灑落在草原上,藏起河流,裹住山峰,隱沒掉最後一片海灘,然而完全沒有人知道,自己除了可悲地趨向衰老外,還將有何遭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