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的自律與警覺
文by張小平
“貪人好聚財,恰如梟愛子。子大而食母,財多還害己。散之即福生,聚之即禍起。無財亦無禍,鼓翼青雲裏。”
2010年5月18日上午,遊蘇州寒山寺,我細細地揣摩著唐代高僧寒山的這些五言詩偈。陪同導遊的僧人明因說:人要在經曆大的變故之後,往往才容易看破凡塵、束心敬佛,比如痛失至親之人、比如由大富大貴變得一無所有……
用過齋飯後,我們驅車前往無錫機場。途中,聽到收音機裏傳來一則驚人的消息: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當天對備受輿論關注的黃光裕案進行了一審判決,以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判處黃光裕有期徒刑14年。而黃光裕夫婦被“充公”的財產合計高達10億元,創造了建國以來一個家庭被罰沒資產金額之最。
在機場候機時,陸續接到了幾個記者的采訪電話,詢問我對判決的看法。我簡單說了幾點感受:他觸犯了法律就應該得到相應懲罰,但這次判得確實不輕;不能對一個犯法者的合法權益進行非法剝奪,比如大股東的權利;黃光裕事件的真相在判決書中恐怕不到全部真實地呈現。
“今天你一無所有,但明天你什麼都有了,而後天你又回到了起點。”三度榮獲首富殊榮的黃光裕,曾用如此充滿偈語的言詞感慨命運的無常。想不到一語成讖!如今,他自己陷身於這樣的宿命論中無法自拔。
“昌盛了一個時期,他就破了產/仿佛一個王朝被自己的手推翻/事物冷淡他,嘲笑他,懲罰他/但他失掉的不過是一個王冠/午夜不眠時他確曾感到憂鬱/不知那是否確是自己……”詩人穆旦曾如此寫道。
對於黃光裕而言,中國首富的殊榮是他的“王冠”,國美電器則無疑是他的“王朝”。因為案發,他失去了首富的“王冠”,並讓自己的“商業王朝”處於風雨飄搖之中。也許,在中國商業領域中,從此十數年間將少了黃光裕的身影。在高牆內,他將反思、沉澱甚至重生,都不無可能。從這點而言,於黃光裕自身還是後來者,都不無裨益。
但在經曆此番人生的大變故之後,黃光裕目前階斷表現出來的是既不信佛、更不信邪——2010年5月27日,在上訴期的最後一天,黃光裕提出了上訴,麵對難以扭轉的判決表明了自己的不服和抗爭;而此之前的5月11日,在國美電器股東周年大會上,作為大股東的黃光裕在一係列針對外資、管理層和董事會的決策中連投反對票,不惜一切代價豈圖阻止國美電器的“去黃光裕”傾向。
如何去正確評價黃光裕?則是擺在中國企業界和公眾麵前的一個現實問題——明其是,則能知創業者篳路藍縷、開啟山林之功;察其非,則可有覆轍勿蹈、以警後人之鑒。
黃光裕開創中國家電連鎖模式,將國美打造成全國乃至世界知名的企業,他的魄力、他的冒險精神、他的草根創業傳奇,都給了國人以巨大鼓舞和激勵,這些無論如何都不能抹殺;而之後黃光裕迷戀於權錢交易、暗箱操作,則有偏離本分、在歧路漸行漸遠之感,最終自掘墳墓、鋃鐺入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