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視頻觀察室看著審訊室內的劉偉耷拉著腦袋,一副無精打采、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模樣。
“招了沒?”黃支隊問。
偵查員搖了搖頭:“反複強調他沒有殺人,但是對於昨晚的行蹤,他隻字不提。”
“去火車站調一下監控,看他到底有沒有去上海。”黃支隊說。
偵查員麵露難色:“這,火車站那麼多人,有些難度啊。”
“不用,”我說,“去查一下賓館開房登記,我突然覺得他不像是凶手,他之所以不提昨晚的行蹤,可能有其他原因。”
黃支隊驚愕地看著我,愣了一會兒,轉頭對偵查員說:“去辦吧。”
黃支隊看著偵查員離開觀察室,對我說:“你這樣說是不是武斷了些?如果因為你的直覺改變了偵查思路,可不是小事。”
我搖了搖頭,說:“不僅是直覺,我覺得死者的損傷有些奇怪。”
“你是說她額頭上那些密集的小創口?”
“是的,”我說,“如果不是用藥致暈死者,在死者清醒狀態下同時形成額部創口和頸部損傷,除非這件事不是一個人做的。如果是劉偉想殺她,不需要找個幫手那麼麻煩。”
“時間不早了,”黃支隊說,“各項檢驗和調查的結果夜裏才能出來,你先休息吧。”
躺在賓館的床上,現場的情景在腦海中一幕幕呈現。突然,被水槍衝倒的大衣櫃的樣子閃入我的腦海裏。
“不對啊,衣服、被褥怎麼會在大衣櫃下?”我自言自語道。我仿佛想起白天現場勘查的時候,發現大衣櫃的下方好像壓著衣服和被褥。總覺得好像有些不對頭的地方,可是不對頭的地方在哪兒呢?
想著想著,我就睡著了。
因為有心事,所以我起了個大早。專案組會議室正在彙報昨天一天的工作情況。
“經比對俞婉婷平時所用牙刷上的DNA和死者的DNA吻合,確證死者係俞婉婷。經過對俞婉婷的心血進行毒物化驗,可以排除俞婉婷生前有中毒致死或致暈的可能。通過對現場多處多點位提取的灰燼進行理化檢驗,可以判斷現場有多處起火點,但是沒有助燃溶劑。也就是說,凶手殺人後,在超市裏多處可以燃燒的貨物上點火,導致大火。”雲泰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所長彙報道。
“可是再多處點火,也不需要半個多小時的時間啊。”我說,“我們法醫判斷,死者死後至少半小時以上,現場才點火。”
“凶手在做什麼呢?”黃支隊說。
“另外,”我說,“如果排除了死者有中毒致暈的可能,通過法醫檢驗死者頭部損傷也不至於致暈。那麼,死者為什麼會在清醒狀態下,保持一個固定不動的姿勢,讓凶手來敲擊她的頭部?還有,凶手是如何一邊掐壓死者的脖子,一邊用鈍器打擊死者的頭部?”
“騎在她身上,一邊掐脖子,一邊打。”有偵查員說。
“不可能。”我說,“我們知道,手指接觸頸部,隻會留下小片狀出血,手掌接觸,才會留下大片狀出血。經法醫檢驗,死者頸部兩側的肌肉都可見大片狀出血,說明是有兩個手掌同時掐住死者的頸部兩側,壓閉氣管和頸動靜脈,導致窒息死亡。這個時候,凶手沒有其他多餘的手去打擊死者頭部。”
“為什麼可以肯定是同時形成兩種損傷呢?”
“因為兩種損傷都有明顯的生活反應,額頭部的損傷也隻有死者頸部被壓住,頭部位置相對固定的時候,才能形成。”我說。
這時候,負責對劉偉進行外圍調查的民警推門進來,說:“劉偉的嫌疑排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