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第9章 第9章名字(2 / 2)

這是一個“不告不理”的罪,也就是說,如果被傷害的當事人不願意站出來起訴控告,那麼司法機關就不能主動幹預,這就是“家務事”。除非受害者重傷或死亡,才會成為公訴罪,由警方進行上訴。

所以雖然於小紅的案件從頭到尾基本都是由警方這邊接手和安排,但她作為原告,是必須要上庭的。

哪怕她隻是一個十二歲的小女孩,哪怕上了法庭,她就必須要把自己所有的痛苦和傷痛重新翻出來給所有人看,再次麵對那無法反抗的陰影。

想也知道,對方的律師隻要不傻,就一定會把矛頭指向於小紅。一個小姑娘,對父母有著天然的孺慕,要是能讓她心態崩潰,願意做個“聽話的乖孩子”,放棄起訴,這個案子也就不了了之了。

但是於小紅又不能表現得太像“壞孩子”,會影響所有人對她的觀感,讓人覺得她脫離了人情社會的體係。

這其中的度,要是能把握住,奧斯卡估計都該給她頒一座獎杯。

事前的那些流程模擬,都是為此而準備。所有人一遍又一遍地告訴於小紅,每個問題該怎麼應對,又要做出什麼樣的表情。不指望她能夠完美演繹,至少要大差不差。

所以到了法院,看到於大強出現在被告席上,所有人就都緊張起來。

於小紅能演出來他們想要的那種感覺嗎?

事實是,能。

與其說是演,不如說那就是她最真實的情緒。在看到於大強的瞬間,那片已經從於小紅頭頂移開的陰影似乎又重新籠罩了下來,她幾乎是本能地縮起身體,害怕得牙關打顫。

搭配上於大強凶神惡煞看過來的眼神,她那瑟瑟發抖的模樣,誰看了不生出幾分同情和憐惜?

“小紅。”鄭藝仗著別人都看不到自己,光明正大地站在於小紅麵前,擋住她看向於大強的視線,跟她說話,“你知道你爸爸叫什麼名字嗎?”

於小紅有些茫然地看著她,因為周圍有人,她沒有開口說話,但眼神已經表達出了她的困惑。

於大強的名字,她當然是知道的。

“於大強。”鄭藝自己將這個名字念了一遍,“而你,你叫於小紅。你知道嗎,這個社會對女孩的規訓深入到了每一個細節,包括我們的名字。男孩就可以叫高大強,女孩呢,不是花就是月,不是婉就是柔,這還不夠,還要加一個‘小’字。”

於小紅頭一次聽到這種論調,她睜大了眼睛看著鄭藝,小小的心裏掀起了波瀾。

“孫悟空的緊箍咒,你知道吧?任他上天下海,多麼厲害,唐僧隻要念一遍緊箍咒,他就隻能乖乖聽話。”鄭藝繼續說,“名字,也像是這個社會給我們的緊箍咒。一遍一遍地叫,你就會真的覺得自己應該柔,應該婉,應該小,應該乖乖被欺負。”

她轉頭看了一眼站在被告席上的人,眼神中藏不住的鄙夷嫌惡,“於大強,他真的很大很強,是什麼不可戰勝的人嗎?那天你也親眼看到了吧,我拉一下,他就倒在地上了。”

“他在走下坡路,被酒蛀空了的身體根本不堪一擊。可是你不一樣,小紅,你在長大,一天比一天強大,一天比一天更有力量,你根本不需要怕他。”

於小紅狠狠咬了一下唇,控製住了不斷顫抖的牙關,並且下意識地挺起脊背,站直了一些。

“對,就是這樣。”鄭藝的聲音溫暖柔和,“虐待罪量刑並不重,就算你的事影響很大,估計也就判個三年。不過沒關係,等三年後他出來,你已經是另一番模樣了。”

於小紅忍不住順著這句話幻想了一下那樣的場景。

她是如此迫切地渴望長大,渴望擁有屬於自己的力量。一股強烈的情緒充溢在她的胸臆之間,讓於小紅猛地生出了勇氣。

已經有那麼多人在幫她,他們鋪好了路送到她腳下,隻需要她踩上去、走過去。

她一定會做到的。

於小紅朝鄭藝用力點了點頭,旋即,她又低下頭去,但這一次,就真的是演出來的了。

……

“當——”的一聲,審判錘落下,全場肅靜,所有人的視線都不由自主地集中到了坐在正中的法官身上。

庭審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