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第二十七章 小兔燈(1 / 2)

這年十二月的最後一段日子,原本待業的顧意馳和原本沒狀態的林唱晚都重新投入到了工作當中。

兩人一起玩遊戲的時間減少了,可一起吃飯、相互拌嘴的時間卻在不知不覺中緩緩增多。

忙碌似乎會讓時間的流速變快,轉眼便至十二月三十一號——他們約好了一起去看燈展的日子。

顧意馳的腿傷恢複得不錯,但是依然是打著石膏拄著拐杖的,林唱晚本以為這會導致他們的燈展之行不太順利,萬萬沒想到這反而讓他們便利了不少。

燈展上人山人海,但和傷員顧意馳同行完全不會被擠到,因為大家看到他的時候會自動靠邊站,給他們讓出一段“通道”來。

一開始顧意馳和林唱晚都還有點不好意思,畢竟他們不老不少,沒體驗過這種待遇。後來慢慢適應了,每逢被讓路兩人就相視一笑。

展上除了大型燈,也有小商販帶來的小燈,大多都可以買。

林唱晚對此沒什麼興趣,她還是認為這些燈一起擺在這裏作為觀賞才最好看,從中單獨拿一盞買回家裏會讓她莫名想到孤掌難鳴這個詞。

可當顧意馳問她想不想也要一盞小燈的時候她還是遲疑了,因為它代表的將不再是一盞燈,而是顧意馳第一次送給她的一件東西。

她在那些燈中間看來看去,想挑一盞,結果被閃得眼花繚亂。

顧意馳倒是目標明確的樣子,從一旁的架子上取下一盞兔子外形的小燈,回過身問她,“這個怎麼樣,喜歡嗎?”

“嗯。”她笑著,點了點頭,“喜歡。”

這種小攤位都不送包裝袋,顧意馳結過了賬,就直接將兔子模樣的小燈交給了她。

她把小燈捧在手心,忽然明白了紀念品這種東西存在的意義——它不一定要很精致很好看,隻要能在看到那個東西的時候想起曾和某人到過某地就夠了。

雖然就算沒有紀念品她也不會忘,但有了物件做載體,似乎顯得更鮮明。

從賣小兔燈的地方離開,顧意馳問她,“你是很喜歡兔子嗎?我看你家裏好像有很多和兔子有關的東西。”

她稍微愣了一下。

本以為顧意馳是覺得她挑得太慢所以隨手拿起一盞燈給她的,原來他是猜測著她的喜好,一眼捕捉到了她應該會喜歡的類型。

她想:看來在他麵前真的要謹慎一些,不然喜歡他這點小心思,應該很輕易就會露出馬腳吧。

“是呀,我挺喜歡兔子的。”

“有點神奇。”

“神奇什麼?”

“你看起來不太像會喜歡兔子的人。”

“喜歡什麼兔子還能看出來?”她一時口誤,呸了兩聲重新說,“喜歡什麼動物還能看出來?”

顧意馳笑了,“差不多吧,你看著像會喜歡貓的。”

“為什麼?”

“可能,覺得你像貓。”

覺得她像貓,這是顧意馳的真心話。因為她像貓一樣喜歡且善於獨處,像貓一樣驕傲不好惹,像貓一樣對靠近自己的人警惕——雖然她沒有對他警惕。

但是這話說完他覺得有點不大好——把女生比喻成貓,聽上去有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曖昧。於是在她開口以前就扯了句別的,“你不會是屬兔所以喜歡兔子吧。”

她哼笑一聲,“我屬龍,按照你這個說法,我是不是該買條龍養養?”

“不過”她垂下視線,看向手裏的小兔燈,“你這麼說我倒是想起來,我媽媽是屬兔的。”

顧意馳一時間沒反應過來,隨口接話說,“你比你哥靠譜多了,之前我們填一個表格,他好像連你們爸媽的生日都不記得。”

“我說的不是我和他的媽媽,是我媽媽。”

林唱晚說得很平淡,但還是讓顧意馳僵了一下。

他回過頭看她,她臉上的神色也是平靜的。

“抱歉。”他說,“你的情況我多少知道,但你的父母我的確沒聽朝陽說過。”

林唱晚笑了笑,“那肯定啦,連我自己都記不得他們長什麼樣子了,他哪知道什麼。”

不記得父母的樣子,卻記得父母的屬相,這聽起來像是用說謊來逞強,實際上確實真的。

她不太理解為什麼自己引以為傲的記憶力也不能將父母的樣子牢牢篆刻在腦海,他們的臉還是在她印象裏越來越模糊,反倒是在夢裏會比平常清晰。不過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