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阿布拉克薩斯·馬爾福,20歲,據說我死於龍痘。
什麼時候死的我也不知道,我隻是正常地在我臥室入睡,一醒來就變成一個光屁股嬰兒。
我這輩子名字叫奧布拉·馬塞,出生在21世紀e國一個貴族後代家庭,和馬爾福家族遠沒法比,但也稱得上富足。
三歲發現了母親書架上的《哈利·波特》,才知道我是書中隻存在一個名字的角色,據說我孫子叫德拉科,兒子叫盧修斯。
三到十一歲,我都在努力尋找這個世界魔法的痕跡,卻往往隻找到魔術。
十二歲我終於認命——我重生成了個麻瓜。
十九歲,我被大學室友拉著,玩了個很火爆的遊戲,叫《伏地魔:魔法覺……不,是《哈利波特:魔法覺醒》。
這個遊戲中,霍格沃茨的一年級生都能熟練使用阿瓦達索命,想必我對象看到這個會很開心。
不對,是前對象,因為我才知道他以後會沒了鼻子。
說實話,我能接受他沒了命,但我不能接受他沒了鼻子。
微笑jpg。
梅林!沒有一個馬爾福,可以接受自己的對象沒鼻子。
可惜現在說分手也來不及,畢竟這是另一個世界,算算時間我前對象在上一個世界應該快40歲了,估計正在籌劃巫師戰爭。
算了,不想這些前塵往事了,今天新賽季更新,我要快點上殿堂決鬥宗師,決不能丟了馬爾福家的榮耀——“阿瓦達啃大瓜!”
阿瓦達流比起煙花流孵蛋流,不怎麼好打,不過沒關係,我是一個馬爾福。
用技術彌補劣勢,如果這都做不到的話,我多活的那一世也是白活了,總不能輸給麻瓜吧?
……好吧,我輸了,我得承認我現在也是個麻瓜了。
新賽季出了新的回響,對手都像是開動物園一樣,阿瓦達流著實不太好打,我向來懶得刷禁林,對新回響的了解僅限於那是個不認識的矮老頭。
於是我決定去雙排碰碰運氣。
好家夥,我又排到一個“voldemort”,這遊戲叫voldemort的可真不少。
還好叫“abraxas”的沒那麼多,不然我這id還搶不到。
決鬥開始後,我看了眼隊友手牌,鑽心剜骨阿瓦達索命一個不少,好一個“voldemort”。
可對麵又是開動物園的。
兩個阿瓦達不就是來送分的嗎?
……
……居然贏了。
我們可以說是完美配合,總是能恰到好處跟上對方的節奏,每一個控製都被充分利用。哪怕對手逃掉了一個阿瓦達索命,也逃不了緊接上的另一個阿瓦達。
這給了我一種,遙遠曾經在真正的決鬥俱樂部裏決鬥的熟悉感。
除了當初並不可以使用不可饒恕咒之外。
要知道不可饒恕咒可不是這麼容易學的,就連我也是在14歲左右才掌握,不謙虛地說我的魔法天賦也是天才級別——不和鄧布利多voldemort之流比的話。
好了扯遠了。
意料之中,“voldemort”拉我雙排了,我沒拒絕。在這個遊戲中,一個跟得上我節奏的隊友,實在是比較少見。
連勝了十幾把上了傳奇段位,我室友哈利·沃克提醒我馬上要去上課了,和“voldemort”說了一聲,我便退出了遊戲。
“哈利”這個名字和“湯姆”差不多的普遍,此“哈利”非彼“哈利”,我開學第一天便意識到了這件事,沃克和哈利波特完全不是一類人。
和救世主同名,使沃克理所當然地成了個哈迷,這個遊戲也是他拉著我玩的。
可惜的是他堅定地選擇格蘭芬多,我堅定地選擇斯萊特林,在遊戲中我們無法再成為室友。
其實我覺得這位哈利更適合斯萊特林,要知道在pottermore做測試的時候他四次測出來斯萊特林,第五次才如願以償地測出格蘭芬多。
今天下午的課程排得很滿,麻瓜的金融學課程比起魔法課枯燥多了,聽得我腦袋發脹。
下課後回寢室完成了教授布置的作業,我看了眼時間,已經臨近十二點,雖然很想去遊戲中的霍格沃茨放鬆一下,但是明天的早課不允許我這麼做。
洗漱完畢入睡,我久違地夢到了上一世的經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