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14章 最佳創意(3 / 3)

“我?我不喝奶茶,你忘了?”

“好歹給個投桃報李的機會啊。”

一杯奶茶二十起步,錢牧昀認為該花的錢,她就一分都不省。

“附近有家賣手搓冰粉的。”盛群玉把衣服仔細疊好放回箱子裏,頭麵也都清點好,確定一件都沒丟才把箱子合上鎖好。

錢牧昀手速很快:“你要什麼配料?我看啊,這有山楂片,瓜子……”

“兩份山楂片,一份烏梅,一份玫瑰汁一份藍莓汁,水果丁要火龍果和草莓。”

“好嘞,下單了。”

錢牧昀吞了口唾沫:“看著真挺好吃的……要不我也點一份?”

“你要點的話,推薦薄荷葉配草莓,再加椰奶和瓜子芋圓,清淡,不甜。”

“說著說著我還想再點份澆糖漬山楂醬的冰淇淋……啊這家店真是神仙店鋪,去我的收藏夾裏吃灰吧!”

盛群玉拎著杯子準備去接熱水:“我什麼時候推薦過難吃的東西?”

“那是那是,我們老盛可是個美食博主啊!記得你當初周記懶得用心寫,次次都寫十中附近的館子,可把我活生生看饞了。”

那是因為初中家裏就沒人做飯,盛振金打發他都不用當麵跟他談,轉賬就行了,反正他回家看見沒飯吃,就會自己出去買的,比狗好養多了,連帶著出門都不用,畢竟自己會溜。

大概從那個時候盛群玉就開始攢錢了。

盛振金轉給他一百,他花兩塊,饅頭鋪子裏買倆饅頭,就涼水吃了,也能飽,每攢到一千了他才去探索一家館子。因為探索要花錢,錢又來得不容易,他還鍛煉出來一項“光看菜名就知道菜好不好吃”的本領,從來沒出過錯。

明月臣把素描本壓在數學精編下麵,百無聊賴地寫作業。寫完了就翻出素描本,接著望著空蕩蕩的紙麵發呆。

他平時寫作業習慣交叉用鉛筆和中性筆,一遍過的題就用中性筆寫完,還要多想想的題就用鉛筆寫,每想到一個新解法就往上填,最後寫得密密麻麻,然而還是幹淨整潔。

素描就不一樣了,他可能要畫許多才能改出一張滿意的。

他知道自己不是天才,可能隻是比別人聰明一點,更專注、更會學習而已。

天才太多,他連塊金牌都沒拿到手,勉強拿了塊銀的。

也許是一中更看重數學競賽吧,數學這塊一中曆史上出的金牌多。

這都是過去的事了。明月臣很擅長把這些突如其來的苦惱剔除。

不過他還是會想起當年實驗培訓的時候他無意中接錯了光源電壓,盛群玉給他嚇得不輕,還沒等他摁開關就直接斷電處理,二話不說替他拆了重搞,最後還問他是不是看都沒看直接接了電源,汞燈爆炸知道是什麼後果麼。

明月臣記得自己當時心裏還反駁:總不可能比化學實驗出事故可怕。

現在他知道他當初那張素描的眼睛怎麼畫了,不過又好像沒那個心境。

沒幾筆,一張舉著袖子擋臉的花衫5躍然紙上,眉眼利器,巧笑刀戟。

太尖銳了,要柔一點。

明月臣正想著怎麼改,就被盛群玉拍肩:“怎麼不去自己班那坐著,路邊一蹲,看著不可憐嗎?”

明月臣把稿子撕了揉成團:“我摸魚要跟別人寫作業的一塊坐著,顯得我的分數都跟大水淌來的似的。”

他衣服沒換,刀下了,擱在班上,隨哪個感興趣就可以拿去擊劍對打。

盛群玉坐他旁邊,把裝冰粉的塑料碗擱他膝蓋上,自己也開了一碗開吃,“錢牧昀買的時候沒注意店裏有買一送一活動,這碗給你。”

“她不吃?”

“她自己也買了,還在找人分第二碗呢。”

明月臣學著拿勺子去拌那厚厚的配料,詫異於藍莓汁和玫瑰汁混在一起的奇怪配色。

“看著太甜了。”

“還行。”盛群玉自己吃得心滿意足。

是還行,冰粉本身非常清爽,口感也很好,配上火龍果的糯而甘甜和草莓的衝淡,藍莓汁的偏酸成就了一種平和,山楂片和玫瑰汁是天作之合,被泡軟反而更好吃。

“我媽學校有個曆史係的教授,平時吃的不離手,據說也很喜歡冰粉裏混加藍莓汁和玫瑰汁。”

“這種教授啊,一定是個跟我很有話聊的老頑童。”

“不,他很年輕,相當年輕。不過他這人心態據說好得跟夕陽紅也差不多了。”

“心態好不好還要看經曆過什麼事吧。”

“我媽說大學裏看資曆,他再有造詣也有人看不慣他,後來他請年假,暗地裏別人都說他要退了,後來才說是去做手術,胃部腫瘤,再不做就死定了。”

明月臣吸溜著冰粉,“死裏逃生之後,人對有些事情就看淡了。”

盛群玉嗯了一聲,心裏想著這教授大概還挺有錢的,說做手術就去做了。

明月臣沒再說話,他也沒放多少心思在冰粉上。

新一稿的花衫不要舉袖子擋臉了,改坐馬路牙子吸溜冰粉,旁邊再跟個拎包的。

尋常驚豔,最佳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