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君子協議(2 / 2)

“第一,我和你是名義上的夫妻,但實際上,我們不是夫妻,你不能夠關我和哪個女人好,不允許去追問我的事情,將來如果我想要離婚了,你必須無條件的答應下來。”陳旭說出自己的第一點,在安雅想要說話的時候打斷了他的話,“你先聽我把話說完,隻要你答應了我的這些條件,我每年都會拿出一筆錢供你吃喝,並且在我們離婚後,我也會拿出一筆錢給你。”

本來打算反對第一條的安雅,在聽到陳旭後麵的補充的時候,立即閉上了嘴巴。

“第二點,你不得把我們的協議告訴任何人,包括你的父親和母親,你在外人麵前必須裝作和我很親熱的模樣。”

“第三點,在我和你離婚之前,你不得去勾搭其他的男人,當然,在這個前提下,你可以隨意去旅遊或者購物,前提是不要把我吃窮了。”

這三點,就是陳旭想出來應付自己父母逼婚的辦法。

他知道,自己的母親是認定安雅了,而他也不想惹自己母親生氣,所以他打算和安雅簽訂這樣一份君子協議,這樣一來,他和安雅就是有名無實,當然,這裏麵還有他的一點私心,就是請陳樂生來幫助自己打理公司。

“第一點和第二點我也沒有任何問題,但是第三點我有異議,你不許我去找男人,那你也不許去找女人,這樣才公平。”在有錢的前提下,安雅覺得第一點和第二點並沒有不妥之處,反正她是希望將來有人養她,這個養是請保姆來照顧她還是直接給她一筆錢,她都不在乎。

不過第三點,讓她覺得有些不公平。

“如果你也拿出一筆錢來養我的話,第三點就可以公平了。”陳旭直接給了安雅一個軟釘子。

“額!”被噎了一下的安雅盤算了一下,最終決定屈服,“你得告訴我,每年你會拿出多少錢。”

“一百萬人民幣,每年一百萬人民幣,如果我主動和你離婚,我會給予你一次一千萬人民幣的補償。”陳旭豪爽的說道。

雖然他現在還沒有錢,但是他相信他將來會有這麼多錢。

“一年一百萬,十年就是一千萬,二十年就是二千萬,我的青春就隻值這麼多嗎?”安雅在心底盤算了一下,就一口答應了下來,“好,我答應你。”

“很好。”陳旭聽到安雅答應下來,立即拿出電話,撥打了自己老媽的電話,在幾次關機滇示下,又轉而打起了一位叔叔的電話,讓他轉告自己的老媽,告訴她,她兒子答應訂婚了。

囑咐好之後,陳旭掛斷了電話,看著麵前的安雅,忽然覺得她順眼了起來,“既然答應了下來,就不要反悔,如果你反悔,我就會追回在此期間,我供應你的一切吃喝的花費。”

“那麼,我親愛的丈夫,你什麼時候請購物,我可是看中了一個LV的包包。”在說起LV的包包的時候,安雅的臉上就露出了朝聖的表情,仿佛LV的包包是什麼聖物一樣,值得她這個虔誠的信徒頂禮膜拜。

“等我開公司賺了錢再說。”陳旭沒好氣的說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