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裏麵違法嗎?”陳旭問道。
“不違法。”大川答道。
“既然不違法,為什麼苛刻呢?”陳旭冷笑著說道:“不就是覺得這些合同裏麵有太多的責任義務了嗎?”
大川尷尬的笑著,不說話。
對於任何一家企業來說,責任和義務都是最麻煩的,畢竟誰也不能預料以後不會出現事情,為了避免這些麻煩,或者說是推脫這些麻煩,出版社在和漫畫作者簽合同的時候,會規定了雙方的責任義務,當然,這些責任義務基本上在漫畫作者一方。
陳旭在合同裏麵,把責任和義務全部都推掉他的身上,等同於把他們出版社放在弱勢的一方,他們當然不肯,但是看得見的好處在這裏,又有些猶豫,所以他想要把壞處推掉,把好處留下來。
“責任和義務是相對的,在合同裏麵,我們之間的責任和權利都有了完美的劃分,你應該明白,在享受利益的同時,也應該承擔起責任。”陳旭的手指敲擊著桌麵。
在這一刻,攻守異位,陳旭這個客人成為最強勢的主人,而大川這個本來的主人變成了弱勢的客人。
沒有辦法,有求於人,自然氣勢衰弱。
“你不會想要拿錢不做事吧。”陳旭不懷好意的說道:“如果你是這樣想的,那我們的合作可能告吹了。”
“當然不是。”大川連忙解釋道:“我們也要給予渠道的支持,還需要和各大書店聯係,怎麼能說是什麼都沒做呢。”
“渠道是渠道,可是責任是責任,我們背負了責任,你們肯定也要背負責任。而且這些責任又不會出事。”陳旭故作不滿的說道。
“話是這樣說的不錯,可是……。”大川很想說這種事情不怕一萬就怕萬一,但是想想,他還是沒說了。
像這種還沒開始拿好處就想著搞砸了的事情,不僅僅是中國人忌諱,連他們日本人都覺得晦氣。
做生意,雖然有風險,但哪裏能夠事事考慮風險,在利益的麵前,什麼風險都不存在。國外有句話說得好: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潤,它就保證被到處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
當然。能夠規避風險,又能夠獲取大量利潤的事情,沒有人會不願意做,所以才有了現在這一幕。
“如果你們不肯出版,我就去找集英社、小學館。”陳旭威脅道,也做出了最後通牒。
集英社、講談社、小學館、秋田書店是日本四大漫畫出版社。出版了許多銷量驚人的漫畫,比如說七龍珠這部在全世界創下了2.3億冊的漫畫,就是集英社出版的。
實際上,這些出版社才是陳旭最好的合作夥伴。他們不僅僅在日本國內有渠道,在國外也有渠道,可以輕而易舉的將《星河大帝》和《夢想閃光》賣到全球去。
但是他們和陳旭有一個不可調和的矛盾,就是合同。
在集英社這些出版社的眼中,創意動漫公司隻是一個來自於中國的動漫公司,他們的漫畫,除了一部《飛升之後》在日本稍有名氣之外,其他的沒什麼名氣。
是的,《星河大帝》和《夢想閃光》的動畫版在日本很受歡迎,但也僅僅隻是很受歡迎而已,他們旗下很受歡迎的動畫和漫畫作品多了去了,根本就沒有必要為了兩部作品特意去簽訂合同。
隻有小型出版社,才會為了這兩部漫畫退讓,簽訂這樣苛刻的條約。
這就是為什麼許多人寧為雞頭,不為牛後了。
“不要。”大川果然慌張了,他不想放棄到手的利益,一個人,在沒有看到利益的時候不會動心,但是他看到利益了,就會變得患得患失了起來。
“這樣吧,我們換個條件。”陳旭忽然說道。
“什麼條件?”大川還以為是陳旭妥協了,連忙笑道。
“我們收購你的出版社。”陳旭一字一句的說道。
收購出版社,在很早之前就出現在他的計劃裏麵,但是很快就被他放棄了,因為他覺得,現在不是進軍日本的時機,他覺得,自己目前的根基太薄弱,有必要壓抑住自己前進的步伐,大步大步的向前跨,有時候並不是一個好事。
但是在大川的麵前,他又改變了這個想法,他覺得借助收購,可以利用這個漫畫出版社的資源提高自己的底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