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第三十章 買衣服(1 / 2)

別說是劉猛,就是鴨嘴村的老支書,也斷然不敢邁著兩個全是泥巴的腳,邋裏邋遢的朝著商場裏走!

“人人平等”這句話,倒是吆喝了很長的時間,可這句話到底有多大的水分,每個人心裏明白著呢!

照著那留著山羊胡子,嘴裏叼著一根旱煙袋的老支書的話說,人各有命,富貴在天!

都還揣在娘肚子裏的時候,是什麼命都定下了。

土生土長的莊戶人,那生下來就是掄?頭,修理地球的命!還想著穿的人模狗樣的,打扮的油頭粉麵的,活的跟城裏人那麼光鮮,做夢去吧!

自小跟著養母王蘭花長大,滿耳朵都是王蘭花對他灌輸的“下等人”的概念,相比村裏那些穿著補丁摞補丁衣服的村民,他劉猛連個正常人都不是,照著王蘭花的話說,他是個不知道什麼貨色生出來的下等人!

看看腳上那雙沾滿了泥巴,露著大腳趾的黃膠鞋,斜眼看看肩膀上那補丁貼著補丁的破爛衣衫,劉猛哪敢再往前走一步。

“趕緊來!”

不容劉猛拒絕,他的胳膊被王甜一把拉住。

他隻能跟著王甜, 硬著頭皮往前走,一雙眼睛不敢朝著別的地方看,像是個受氣包小媳婦一般, 耷拉著腦袋,跟在王甜的身後,機械的往前走。

王甜看劉猛的這幅狀態,隻覺得好笑。

重生到九零年代的貧窮落後山村,如果說她王甜沒有抱怨,那簡直是睜眼說瞎話。

前世的她,可是生活在經濟發達,物質豐富的現代社會,又是三甲醫院的主任醫師,眨眼的功夫,成了一個拖著倆孩子的窮苦寡婦!

住的是破爛不堪,茅草屋頂黃泥糊牆的破爛屋子,吃的是難以下咽的地瓜高粱,更讓王甜不能忍受的是,穿的衣服都不知道有了多少年頭,根本看不清原來的顏色,硬邦邦毫無質感,布滿了花花綠綠大小補丁的破爛衣服!

更要命的是,原主還是個手腳粗笨甚至懶惰的,一家四口僅有的幾件衣服,布滿了厚厚的汙垢,任憑王甜又是用洗衣粉泡,又是用黑乎乎的肥皂搓洗,那些老灰像是長在了衣服上一般,根本就洗不下來!

做大夫的,都有個潔癖,怎麼能夠容忍家裏穿髒乎乎的破爛衣服;再說了,現在的王甜,可是長了一個如同趙麗穎般好看俊俏的一張臉。

不穿一身幹淨漂亮的衣服,如何對得起這個盛世美顏!

再者,家裏過日子的東西,哪個不得置辦?

就拿那菜刀來說,不知道原主是用來砍柴還是剁石頭,菜刀的刀刃都卷成花卷了!

以前的時候,原主成天煮地瓜熬高粱米粥喝,做飯用菜刀的幾率比較少,可她王甜,可是要安下攤子好好過日子的,菜刀非但要用來切菜,還得切肉剁骨頭!

不僅要吃的好,還要吃的飽!

這麼一想,那要置辦的東西可就多了去了。

說起來像個笑話, 家裏連吃飯用的筷子都沒有,王甜剛剛來到家裏的時候,竟然發現,他們吃飯,用的是高粱杆!

沒錯,家裏窮的連一雙筷子都沒有,隻得掰幾個高粱杆用!

還有那吃飯的粗瓷大碗,一想到那帶著好幾個豁口的大碗,王甜就有些頭疼,舌頭不由舔了一下嘴唇。

就在前兩天,端著碗喝粥的時候,嘴巴被那粗瓷大碗生生割出一道小口子來。

那用來掃院子的大掃帚,都成了個疙瘩,炕頭上的炕席,扔大街上都沒有撿的·····

這麼一盤算,需要置辦的東西是實在是不少!劉猛要是不進來,她一個女人拖拉著兩個孩子,怎麼往外拿東西。

一樓賣衣服,二樓賣副食品,三樓賣百貨。

王甜他們走進來之後,幾個聚堆磕著瓜子,穿著工作服的幾個營業員,像是壓根沒有看見他們一般,旁若無人的大聲暢聊。

在現代,在商場裏做售貨員,並不是什麼搶手的職位,可在九零年代,能在縣城的商場裏謀到一個售貨員的職位,那可是了不得的事情。

這可是吃公家飯的職位啊!

營業員不理睬,王甜也沒有放在心上,正好,她可以多看看,轉轉,買一次,就買稱心如意的。

王甜一眼看中了一件女童連衣裙。

五歲的小春,身上穿著一件破爛不堪,及其不合身的半袖衫,不知道撿了誰家孩子的。

那件粉紅色的連衣裙,兩邊帶著一個別致的小兜,裙擺下邊繡上了一圈蕾絲,看上去,好看極了。

王甜伸手就要過去拿。

“你做什麼!”

一雙手突然攔住了王甜,嗷的一嗓子在耳邊炸起,一個臉上摸著厚厚白粉,嘴巴塗的鮮紅的女人,氣勢洶洶站在了王甜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