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如果警察在沒有搜查令的前提下強行闖入萊頓家的話,那麼即便是他們搜查到了證據也是沒用的吧?”王燁問道。
科爾說:“就是這樣的。因為那兩名警察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強行的闖入了萊頓的家。所以他們搜查到的一切證據都是無效的,更不能上庭。
這裏必須要說的是,那些被判無效的證據之中就有凶器,以及之前的受害人的一些衣物甚至是遺骸。”
王燁說:“我都不知道那兩位警察做的究竟是對還是不對的了。”
科爾說:“那如果是你的話你會怎麼做?”
王燁說:“如果是我的話,我根本不會猶豫。我會直接踹開萊頓的門救人。
因為我是個中國警察,在我的祖國我們相信的是事實正義,雖然我的行為不合法。
但是我發現的證據是真實存在的,它們不會因為我非法的行為而被刻意的忽視掉。”
科爾搖了搖頭說:“我不想和你爭論事實爭議和程序正義哪一個重要,我想說的是,那兩名警察確實救下了一個人。
那個女孩兒當時正在遭受虐待。就像你說的,如果當時那兩個警察不進去的話,那這個女孩兒就死定了。
可是正是因為他們兩個進去了,所以之前那三十七名受害者的冤屈就沒有辦法被......哎......”
王燁說:“可是他們畢竟是救下了一名受害人,那麼她的證詞是有用的吧?”
這時候聽到王燁的話,房間之中的兩個人都不說話了,王燁低下了頭沉痛的說道:“你們......不是吧?”
莎拉說:“在開庭之前,萊頓的辯護律師提出了一個論點。
他認為,那名被解救的受害人也是在警方采用非法手段的情況下救出來的。
他無意於質疑那名受害人的人格,但是如果那個受害人要做證人的話,那她本身就是證據的一部分。
更不用說她身上的傷痕更是要被當做證據使用的,所以她也應該不具備上庭的資格。她的證言和她身上的傷痕都應該是無效的。”
王燁說:“我記得,一個證據是否有效,這個是法官說的算的吧?”
科爾點了點頭說:“那個案子在當時引起了極大的轟動,所有人都在關注案子的進展。
因為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這個案子之中法官的選擇很有可能會被當做一個判例來使用。
在我們這樣一個遵循判例的國家,那個法官當時所擁有的權利幾乎可以理解為,他可以以自己的意誌來頒布一條新的法令。
所以你可以想象當時那個法官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
王燁說:“當時那個法官是清楚的吧?如果他判定證人的證言和她身上的傷都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話,那麼萊頓就不可能被定罪了。
一場連環殺人案,殺人的工具不能作為證據,犯罪現場也不能作為證據,如果連僅有的證人的證言也不能用的話,那麼這個凶手幾乎是不可能被定罪的。”
科爾說:“那名法官是個經驗豐富的老法官,所以就像你說的,他是知道這其中的厲害關係的。
所以他當時真的是思考了許久才做出了決定。”
王燁說:“所以他順從了凶犯的意思。”
科爾點了點頭說:“雖然我很不想承認,但是事情就是這樣。而且那個時間很不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