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柳暗花明 (一)(2 / 3)

這幾年學校不停的搞修建,秩序根本無法維持,是處在一種混亂的狀態,曠課之風在這裏已蔚然成風,幾乎天天,每節課都有人在曠,真是比大學生還自由。雖然有班主任時不時記下曠課學生的名字,事後作出嚴厲處罰,但是曠課的還是不能杜絕。在我個人而言,曠課的次數都快趕上吃飯的次數,為什麼會這樣呢?原因就在於坐在我前麵的幾對情侶,上課總是打情罵俏,摸來摸去,說的話簡直把人能惡心死,真想一轉拍死他們這群垃圾。實在弄不明白,每一個月的工夫這群人怎麼如此快的解決個人問題,難道是初中受壓抑太久才如此饑渴?所以敢這麼找人玩玩。這並沒什麼不好,可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一點收斂的趨勢都沒有,不僅有辱風化,敗壞同學們良好的學習氛圍,甚至會引誘其他同學效法,這樣的話就是他們的不對啦!像我這樣克製力極強的人都忍受不了他們,可見情侶們的行為是多麼的令人嘔吐,要命的是這些行為總勾引起我回憶與靜瓊在一起的日子。加上單調而乏味的功課,時間變得枯燥無聊,也把人感染的無聊。這段時間裏,我除了上數學,英語,語文以外,其他各門課都曠過,而不敢曠語文的原因很簡單,因為班主任是代語文的,至於數學,英語,為的是心中那個承諾,為高三打基礎。可話說回來,自己現在的情緒一點都不穩定,學習都成了個問題,就別奢望學好。

無聊的人什麼事都幹的出來,下午的數學自習上完以後,我在桌上隨便攤了本書便溜出去逛。學校正在修大道和主門,土堆到處都是。我根本不用鬼鬼祟祟,大搖大擺地走出校門,簡直如出入無人之境。在外麵逛無非是趟街,轉累了可以隨便找個地方歇息,反正是不願回到教室去。告訴大家一個秘密,本人曠課至今未被班主任抓住過,當然也就無所謂批評教育,澄清一點,我與班主任並不熟悉,估計他連我是誰到現在還不知道。

這條街上的老頭挺多,一般閑下來便會聚在一起下棋,平時沒事的時候我會湊上去看,這不失為一種打發時間的好方式。再者可以到書店轉悠,看看書,但這不是長久的辦法,店老板會對你不買書而惱火,因此每次在書店待久的話會隨便買本雜誌,好像老板證明我不是來偷書看的人。我看了會書,又觀了會棋直到感到無聊時才掐準時間回到教室。說來真巧,我坐下不久班主任便進教室,結果自然很明顯:自然沒有受到任何責罰。我暗自慶幸,這個班的同學還挺知趣,沒人向班主任通風報信,個個守口如瓶,渾然一群好同誌的楷模,不表揚都不行。

放學後,同學們一溜煙似的出了教室,我並不著急吃飯,反正想出去就出去吃,完全不用理會學校的時間。我做數學題一直持續到教室裏的人來的差不多,但仍然沉思著題,任其他人大吵大鬧。忽然有個同學在喊:“誰叫林默?”

我抬頭看了一眼,並不認識,但出於禮貌還是站了起來回答:“我就是的,有啥事?”

“你的信。”那同學把手中的信在空中搖晃,我走上去準備取信,心裏納悶誰會給我寄信。在外麵沒有什麼親戚,我的消息沒幾個知道,哪冒出的信呢?

“買東西去!”那同學開口就要東西。

“啥?我要自己的信跟買東西有啥關係,快點拿過來!”我有點生氣。

“這舒矩,在這兒都是這樣的。”那同學看樣子不拿到東西誓不罷休。

這個行為讓我對這片土地上的學生人品產生質疑,以前在初中給別人捎信是理所當然的事,沒有見哪個敢用信索要東西。而這裏的學生怎麼就如此沒素質,這種行為和敲詐沒什麼兩樣。我憋了一肚子氣,要在初中那會非教訓這,我克製住憤憤的情緒,沒有發作,入鄉隨俗嘛!我嚷:“讓我看一下是哪兒來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