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幾何,難得瘋狂一次。
現在的我,已經不是原來的我了。以前那個懦弱,無能的小男孩已經走遠,我要重新掌控自己,再沒有人能夠讓我迷失。既然得不到想要的,那就讓自己永遠失去。這比終日因得不到而苦惱,因求不得而頹廢要好得多。不管這種想法是對是錯,既然我這麼認定了,那一定是對的。世界上本沒有絕對的對與錯,至少這樣做,能讓我好受。
走在秋天的街道上,忽然有種天大地大任逍遙的感覺。重新走著去年走過的路,這一次,我沒有窘迫,沒有在意別人的目光,就隻是邁步向前走著,穿過人群。
當我走進教室的時候,我確定,很多目光一直盯著我,直到我屈身做回我自己的座位。李憶,她在看著我,眼神中涵蓋了什麼,有一些驚異,還有一些說不上來的什麼。飛宇在看著我,是在譏笑我嗎?我自嘲的笑笑,譏笑就譏笑吧,不在乎。
扮斯文,從來就沒有放蕩來的容易,來的痛快。改啊笑就笑,而且要大笑。不高興,就不高興,不想說話,就趴著睡一覺,沒必要隱藏。人都是為自己而活,穿好鞋子走自己的路,隨他人愛幹嘛幹嘛。跟我沒關係。隻要別惹著我。
自從那次跟著謝雲飛瘋狂過一次之後,我愛上了喝酒的感覺。那種辛辣,有一絲苦澀的酒。入口時,苦澀難言,幾杯下肚,會愛上這種微微的苦澀。幾瓶子見底,迷迷糊糊,走在路上,說說笑笑,困了就睡,什麼都忘了,什麼都不用考慮。
“走,喝酒去。”我打上謝雲飛的肩。他正塞著耳機,看著無聊的漫畫,咧著嘴傻笑。
“什麼啊?喝什麼喝!我是好學生。”他頭也不抬,繼續哈哈的笑。他是好學生?那世界上就沒有好學生了。不對,那世界上,就都是好學生了。我無語。
念頭一動,細細的耳機線忽然滑動,繞著他的脖子。漸漸收緊。
“好了好了,去就去。暴力男。”謝雲飛拉扯著脖子上的細線,白我一眼。
秋天真的來了。水泥地上,枯葉隨風滾動。
“耳釘很適合你啊。漂亮。”謝雲飛似笑非笑。
“肯定不是在誇我吧!”我想,這個家夥無時無刻不在找機會損我,就像景景那個花癡。忽然想到她,心裏還是微微一震。算了,不想了。還是拉著謝雲飛快走吧。
街頭的小店,泛黃的壁紙,笨重的木桌椅。頗有點古風。幾碟小菜,幾瓶小酒。不亦樂乎。我到滿酒杯,大喝一口。辛辣的滋味,嗆得我眼淚直流。
我並沒有忘掉,也不可能忘掉。哪裏會有那麼簡單?越是想忘記的事情,就越是在你的腦子裏徘徊不走。我仰頭灌上一杯。
不過,很爽。謝雲飛卻不動杯。隻是一粒粒的撿著花生米吃。
“喂,裝什麼好男人。怎麼不喝?”我調侃的諷刺,令他瞪起了眼睛。
“我醉了誰來背你回去啊!”他笑笑,扔起一粒花生,用嘴巴接住。
“好吧,待會兒你就背著我回家。”我誇張地笑笑,繼續喝。
我是在故意放縱,謝雲飛也一定知道。但是,他願意陪著我一起瘋。或許,這就是好哥們兒。我的腦子很清醒,但就是控製不了自己的腳步。謝雲飛抓著我的胳膊,扶著歪歪扭扭的我,昏黃的路燈下,歪歪扭扭的走著。
一輛輛呼嘯而過的車,刺眼的車燈,讓我眼前一片刺亮,然後,又一片黑暗。我討厭這種感覺,意念一動,麵前駛來的車子忽然調轉車頭,朝著旁邊的人行道衝去。刺耳的刹車聲響徹在耳邊,車子撞翻了護欄,撞到樹上,停了下來。
我差點忘了,我還有自己特殊的能力。以前,我總是極力讓自己變成一個正常的人,正常生活,正常談戀愛,我的能力,我最特殊的地方,竟被我忽視了。
原來。我並不是什麼都沒有了,我還有能力。趴在謝雲飛的背上,一路前行著。
“我要當一個大俠。”我大聲地喊道。
“好,當大俠。”謝雲飛有氣無力的附和著,拐進胡同。那裏是謝雲飛的家。我記得,那裏很簡陋,房間很小。但是,卻很溫馨。
胡同裏沒有路燈,漆黑漆黑的,我閉眼,想睡覺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