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醉金迷,總裁辦公室。
沙發上一片狼藉,到處都是破布條。
癱軟在沙發上的萬茜,她的身上也都是破布條。
她身上的破布條,與沙發上的破布條,能組成一件完整的衣服。
穿戴整齊的林木坐在一邊,頭發還是濕漉漉的,顯然是剛剛洗過澡。
萬茜的頭枕在林木的腿上,臉上都是笑意。
她很少會這樣笑,因為她本來就是個不愛笑的人。
因為初中時被林木拒絕過,她就像是有了心裏陰影一般,從此厭惡男人。
讀書時,遇到了同樣對男人沒有好感的藍溪,成了好閨蜜。
別人看到她時,都是高冷無雙的。
隻有在林木麵前,她會偶爾笑,而且在吃醋時,又會很病嬌。
她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也不想知道,隻知道這樣挺好。
“木頭,你覺得我嫁給劉文斌好不好?”萬茜忽然問道。
她也不知道該說點什麼,所以就隨便問了句。
林木秉承著自己是個傻子的原則點頭說:“挺好,他長得帥,又有錢!”
“挺好?”
萬茜不高興了,起身就坐在林木身上,用力掐著他的脖子說:“我嫁給劉文斌,你就能娶於莎莎了,對吧?”
“不對,她媽嫌棄我是個傻子,你讓於莎莎和我玩。”林木一臉委屈。
他是真挺委屈的,明明不是傻子,可卻必須要裝傻,要不然早和於莎莎在一起了。
一直以來,如果不是他一直在裝傻,遇到這個多事情,哪會這麼輕鬆解決?
可是,有利必有弊,這是定律。
萬茜很病嬌的笑了,“對呀,你是傻子,沒人會嫁給你的,所以你就給我安心當狗吧。”
可能是提到於莎莎後吃醋了,她忽然就又有力氣了,便又親了上去。
“做我的狗有什麼不好的,你還能親你的主人呢。”她含糊不清的說道。
林木真想把她推開,可這女人不僅瘋狂,同樣也很誘人,他無法抗拒。
又是一個多小時過去了,辦公室內才算安靜下來。
萬茜洗過澡,換上了淡粉色的過膝裙,明媚又靚麗。
林木也被她勒令穿上西裝,顯然是定製的,非常的合身。
他本就很高大,如今身材又好,穿上西裝後,就像是變了個人似的。
隻可惜,不能看臉。
因為一看臉,你就會知道他是個傻子。
演傻子,他是專業的。
萬茜挽著他的手臂走出辦公室,另一隻手摸著肚子說:“餓死了,我可要多吃點呢。”
此時的她雖然腿有點軟,可起色卻非常好,肌膚粉嫩白皙,嬌豔動人。
跟在一旁的藍溪看著嗎萬茜越發吹彈可破的肌膚,就在想,難道這就是得到滋潤的女人嗎?
林木前後折騰了兩個多小時,體力消耗巨大,也有點餓了。
三個人來到會所的中餐廳,但此時這裏已經是人滿為患。
而且林木發現,這裏的菜品很單一,隻有魚和水果。
可哪怕如此,眾人還是吃的津津有味,滿臉的享受。
而且每一個人的氣色,都非常的好。
林木心想,那些水果和魚可都富含著靈氣,氣色當然好了。
正巧角落有一桌客人離開了,三人便坐了過去。
服務員見是老總來了,便立刻過來點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