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獵見人越來越多,一圈圍一圈,滿了,裝模作樣地咳了咳,便扯著嗓子開始說書。
“那問來了,如何讓這起犯罪到完?
在多人眼中,這是一本無法實現的事,因為曆史告訴我們,一一的凶殺案水落石出告訴我們,本不可能,因是:屍體會說話,那冷冰冰,毫無生息的屍體怎說話?”肖獵說到這時頓了一下,勢必要把賣關子進行到底,見人群推推搡搡鬧騰起來了,催他快說,他這才晃著腦袋,慢吞吞地說。
“,是。其實理論上來說,完犯罪是不可能的,因為一個凶手的作案現場不多不留痕跡,精心策劃都會留下。這時有人就會問,既然從理論上說沒有可能,那剛才怎又說有呢?這不是不攻自破嗎?是啊,也說了是理論上,怎完犯罪是不能實施的呢?
上有女人,天天坐在陽台上發呆,了許久,怎才能到完犯罪呢?終得出了一個結論,其實非簡單,找一替罪羊,這樣,所有的都將那可憐的替罪羊,自己便可以置身事外,可是,萬一替罪羊說漏嘴了呢?而且屍體會說話,終將自己啊,完犯罪本不可能啊。
這多問,咱們暫且擱置,說說是怎犯罪的。
這個女人有個丈夫,的丈夫恨,在自己的日記本上寫下了許多罵妻子的話,肮髒,狠厲。
鄰居家經過窗口見的丈夫自己的妻子,後的妻子出於自衛,死了自己的丈夫,判無罪。
這是一起簡簡單單的案子,可是,大家忘了,我們要講的主角是女人,這個男人的妻子。
跟們的一樣,這一切都是由他的妻子主導的,密謀了一切,而的目標就是的丈夫。
那本日記是妻子自己寫的,模仿自己丈夫的筆跡。
這個時候大家可能要問,為他要把對妻子的仇恨寫下來,我們認定這案子是丈夫,逼無奈幹的,如丈夫的了妻子的事,且不妻子影響的話,他為要把自己的法寫出來了,如出了岔子,這本日記不就成了呈堂供嗎?把他的法寫下來,是傻子才會幹吧。
我們可以肯定,的丈夫不是傻子,那他為要寫下來呢??
我之前過一本書,它說有的人犯了罪會把自己犯罪的圖,法,細節,寫下來,因是他有人幫他分擔作案的心理壓力,可沒人會幫他分擔,那他便能寫下來了,既然凶手都能把自己生大的秘密,自己該隱藏的東寫出來,那丈夫把自己對自己妻子的厭惡寫出來也就不值一了。
可是問在於,這不是丈夫寫的啊,這就容易理了,簡單多了,要讓丈夫這本日記成為自己當防衛的護盾,這樣丈夫恨自己入骨,對拳腳踢的罪名便都能踏踏實實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