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設想中的這檔節目,名字就叫《我是歌手》。”
“第一季節目請的人不用太多,但是一定要是那種在歌壇有一定地位,有強悍的實力,但是近年來因為各種原因而半紅不黑的歌手,先進行兩輪的普通賽,然後讓他們在第一輪比賽的時候可以拿出自己最強,最拿手的曲目來演唱,而第二輪的時候則必須要求他們翻唱別人的曲目,不管是無關第三人還是競爭對手的都可以,然後再由觀眾評分……”
“等一下,”王長天打斷道,“隻有觀眾打分?評委們在哪裏?”
“沒有評委,隻有專家!”方雲墨擺了擺手,“王總您想,我們請來的歌手不是有地位有資曆的老牌歌手,要不就是知名度不低,自帶粉絲的新銳偶像,這些人別的沒有,脾氣肯定不小,你如果貿貿然找一群評委來給他們打分,光是評委人選方麵的問題就很難平衡。”
“不是評委的資曆不夠,壓不住選手,就是評委資曆太老,或許已經體會不到選手們所選曲目的妙處,點評容易脫節……”
“與其這樣,還不如找一些業內公認的專家,隻點評選手們的表現,卻不給他們任何的評分,也不摻雜專家們的個人喜好,把一切的最終決定權交給500位大眾評委,讓他們在聽完了專家的意見之後,根據自己的喜好來做出選擇。”
“可是……這樣豈不是很容易摻雜一些很不專業,隻憑個人喜好而做出的決定?”
王長天提出了一個顧慮。
“王總,您想偏了,”方雲墨搖了搖頭,“我們這是綜藝類競賽節目,不是央媽的青歌賽,一定要保證過程和結果的公平公正公開……”
“來參加比賽的選手要不是為了在退休前賺一筆快錢,要不是希望通過這種方式增加自己的粉絲數量和影響力,對他們來說,隻要達到以上的兩個目的,他們是不是能夠拿到冠軍,其實真的是一點都不重要……”
“這倒也是……”
王長天在電視節目製作領域入行多年,自然看得出來方雲墨剛才那個方案確實是有一定的可行性的。
這種跳過前期海選環節,直接進行比賽的模式的優點在於前期無需投入巨額資金進行宣傳,隻要所請的選手有一定的粉絲基礎和影響力,很容易就能夠吸引觀眾的注意力,有了關注,自然就會有電視台願意買單。
對於光纖傳媒而言,要找到一家足夠有影響力,而且願意嚐試的一線電視台並不是什麼難事,這種製作模式,也的確是符合方雲墨工作室和光纖傳媒之間的角色定位——工作室提供創意,光纖傳媒負責節目籌劃及發行……
“方總,你預計,這檔節目的投資額度大概是多少?”
不知不覺間,王長天改變了自己稱呼方雲墨的方式。
“如果算上在舞台,音響等方麵的必要投入的話,我估計至少不小於六到七千萬。”
“那麼多?!”
王長天有點懵了。
據他所知,《搜索》的投資一共也才1200萬,這還是算上了發行費用之後的結果,方雲墨現在卻告訴他,從他嘴裏出來的一個綜藝節目製作費就要七千萬……
這把……貌似玩的有點大啊。
‘方總,在我做決定之前,有件事我必須要當麵問個清楚。’
“王總,你說!”
“我聽得出來,你這個創意應該已經想好了很長時間了,你為什麼不把它交給華藝兄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