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4.807 展望(1 / 2)

應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問得很好。

至於解決方法,其實大家也都基本上在心裏都有了個念頭。

差的隻不過是由某個人說出口罷了。

畢竟如果隻是牽涉到唐糖一個人的代言合同,大不了隻是稍微麻煩一點而已,可如果如方雲墨之前所說的那樣,公司所有的演員合同裏都沒有類似的條款,那麼這個工作量和影響範圍,那就真的是著實夠墨雨傳媒好好的喝上一壺的了……

“……雖然這次的事情很麻煩,但從某種角度上來說,這也是我們公司必須要麵對並且正視的問題,”最終,還是方雲墨站出來拍了這個板,“年會結束以後,宗哥記得讓法務部回去審查公司所有人已經簽訂和即將簽訂的全部代言,演藝以及其他所有門類的合同,一旦發現的話……”

說到這裏,方雲墨稍微停了一下,但很快便又繼續說道,“要求法務部馬上與品牌方展開交涉,爭取重新確定合同條款……”

“那……如果與對方的交涉失敗呢?”

開口詢問的是宗帥。

作為公司的總經理,他負責的就是具體事宜,這件事目前來看已經明顯有越鬧越大的趨勢,他在展開工作之前,必須先落實清楚方雲墨對這件事處理方式的意見和想法。

“那就根據合同期限時間長短來決定!時間長的馬上解約,時間短於三個月的注意盯緊對方的動向,如果是那種沒有簽約,但是對方也不願意修改合同條款的,那就直接終止談判!”

“我明白了,”宗帥點了點頭,“年會結束之後,我馬上跟立芳協調一下,統計出如果談判不成,我們公司大概需要付出多少違約金……”

“行,這件事就交給你們了,”方雲墨想了想,又強調了一句,“這次的事情我們要引以為戒,以後公司藝人對外簽訂合同規定時候,全部都要加上類似的解約免責條款。”

“沒問題!”

聊完了公事之後,宗帥馬上便起身離去,從他離開的方向來看,估計是知道事情重大,一刻都不敢耽誤,所以打算趕緊找鍾立芳商量一下……

而這個時候的唐糖,已經完全沒有了剛剛和方雲墨見麵時那種欣喜雀躍的心情。

即便她對於商業運作方麵的事情了解得不多,但她還是知道,這次墨雨傳媒所要麵對的品牌方有多麼強大。

別的不說,光是她的經紀人剛剛幫她拿下的那個瑞士水晶飾品代言,前後就足足談判了差不多半年的時間。

可想而知,如果公司裏的所有人相關代言合同全部……

算了,別說是全部了。

就算是其中隻有一半人的代言合同需要重新擬定條款,對於墨雨傳媒的法務部來說,那也基本上等於在未來的半年時間裏,他們將會從朝九晚五的大企業白領變成996的苦逼社畜……

而除了人力資源方麵的成本之外,墨雨傳媒想要重新談判代言合作條款,必然還會麵對足以堪稱巨額的賠償金。

不管是國內的品牌還是那些跨國公司,在與代言人簽訂合同的時候,基本都會秉持一個原則——代言費能壓就壓,賠償金能多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