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哥,我是雲墨,有個事我想麻煩你幫我回憶一下……”
雖然已經想清楚了自己如果要和克裏斯托弗·諾蘭達成二次合作所需要選擇的方式,但方雲墨還是在第一時間撥通了宗帥的電話。
這不是他矯情,反而恰恰是出於穩妥的角度所做出的決定。
“嗬嗬,方總您還有想不起來的事情?”接到電話以後的宗帥例行的嘲諷了一句之後,好歹還是知道方雲墨在這種時候找他肯定是有正事要談,所以也就很快收拾好了情緒。
“說吧,到底有什麼事情。”
“我想問問我身上的那些代言品牌的合同裏,有沒有條款會影響我選擇角色的?”
“代言合同?選擇角色?”電話那頭的宗帥皺著眉頭重複了一句,“能具體說說到底是什麼方麵的事情麼?”
這家夥平時看著聽聰明的,這次的反應怎麼這麼遲鈍?
方雲墨在心裏默默的吐槽了宗帥一句之後,最終還是耐著性子繼續解釋起來……
“比如說如果我現在想要出演一個反派角色的話,那些我代言的品牌合同裏會不會有什麼限製類的條款?”
“……這個貌似好像還真沒有。”電話那頭的宗帥沉默了大概差不多半分鍾,期間還間隔著從電話裏傳來的鍵盤敲擊聲,最後終於傳來了確認的聲音,“當初在簽訂代言合同的時候,一部分品牌方的確是在這方麵提出了要求……”
“那……然後呢?”
“然後這幾年下來,你跟他們的合同已經到期了啊。”
“哈?”
“我說真的,”電話那頭的宗帥似乎也很無奈,“你和那些公司的合同已經陸陸續續的結束了。”
事實上,如果沒有方雲墨今天突如其來的這一通電話,宗帥本來也打算找個時間跟他好好聊聊關於代言合同的事情。
前幾年方雲墨剛剛踏足娛樂圈的時候,雖然在進行遠景規劃的時候他的確是把開公司作為了自己未來計劃中的一環,但這中間從規劃到最後變成現實的速度,卻著實是有點快了。
這也讓他在一段時間裏身上背了不少跟他定位不符合的代言合同。
而這裏麵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運動品牌阿迪達斯旗下的運動休閑係列。
想當初方雲墨接到代言合同的時候,他還是跟劉亦霏並稱的金童玉女,結果幾年下來,劉亦霏倒是還可以繼續營銷著她的少女感人設,而方雲墨卻已經到了需要跳出“少俠”這個階段的時候了。
當然,需要跳出舒適區並不代表方雲墨走這條路線不成功。
隻不過在他看來,與其等到毫無退路的時候再去進行改變,還不如在自己能夠掌握局勢的時候主動求變呢……
在這種情況下,阿迪達斯那邊自然也不會毫無動作。
最直接的證據便是當之前的代言合同即將到期的時候,阿迪達斯仍然沒有半點打算使用續約權力的意思。
估摸著阿迪達斯那邊也是想明白了。
雖說他們可以繼續用合同約束方雲墨不去接洽那些在他們看來有可能影響自身公司形象的角色,但是當方雲墨真的是要鐵了心的轉換路線,接一些更為成熟的角色的時候,他們能做的事情其實真的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