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墨,剛才你跟老陸說的那些話,都是認真的麼?”
剛一上車,王師匆便迫不及待的的開口問了一句。
“當然是認真的,”方雲墨長出了一口氣,跟陸正這種老狐狸打交道,的確是一件很費神的事情,“橙天嘉禾院線的分拆,對於我們墨雨傳媒的發展來說,絕對是一個號的不能再好的機會。”
方雲墨是真的覺得這次到了墨雨出手的時候。
因為這個時空的橙天嘉禾,比原時空更加的拉胯。
話說其實橙天嘉禾的股份結構和運作套路都有點像後世的阿狸影業——因為這兩家公司都有大資本注入,並且在一開始的時候都還是打算好好把公司的項目運作起來的。
當然,橙天嘉禾即便是到了如今這種地步,他們的工作成績仍然是不能讓人滿意的——因為從成立到現在,橙天獨立沒有拍出任何一部讓人稱讚的作品。
不止如此,即便是在為數不多的成功合作當中,他們公司的發行部門也沒有找到最適合本公司利益的那條路。
總而言之:眼光之爛,讓人為之驚歎!
想當初,橙天成立之後的第一部大作就是陳可欣的《投名狀》,而那是跟伯納一起合作出品的作品。
不過在這個項目中,橙天不是主導方,伯納的於東找上橙天一起投資,目的就是不想讓自己的公司單獨承擔那麼大的風險!
平心而論,這一點無可指摘。
業內很多公司都是這麼幹的,大家根據投資數額承擔風險,享受利益產出,兩廂情願,童叟無欺。
可問題是伯納不是這麼玩的。
在兩家公司投資均衡的情況下,於東提出伯納享受海外的版權,而把影片內地的版權還有全部票房收益都給了橙天。
而橙天的管理者不知道是哪根線搭錯了,居然同意了這個分配方案。
要知道,在《投名狀》所上映的2007年,當年票房榜冠軍的成績也隻有2.91億元,即便是算上前後三年的所有數據,國產電影的票房數據也不過是《唐山大地震》的6.73億元,而《投名狀》的總投資則高達四千五百萬米元……
稍微有點電影圈經驗和常識……或者說是善於整理過往數據的人一看就知道,依靠《投名狀》的國內票房和版權,橙天是絕對不可能收回成本的。
而最後的事情也正是這樣發展的。
《投名狀》的海外版權收益差不多三千五百萬米元,相較於四千五百萬米元的總投資,伯納賺的是盆滿缽滿,而橙天則虧了好幾千萬!
這還不是需要什麼圈內人脈或者是高深技能才能做出的判斷,完全就是一個夠不夠仔細,有沒有想過去查查資料的問題……
於是乎,橙天嘉禾就這麼在一路作死的道路上無限狂飆。
而真正壓垮橙天負責人,讓其做出徹底放棄華國內地業務這個決定的,還是方雲墨的一位老熟人。
她便是王晶花。
就是當初那個帶著一大票演員離開華藝兄弟,轉投橙天嘉禾的……王晶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