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
林然帶著一頂棒球帽和墨鏡,把自己偽裝一番後,來到一家律師事務所。
“張律師,我這種情況向法院申請解約,應該會勝訴吧?”
把自己的情況說了一遍後,林然開口問道。
“林先生,如果你描述的完全屬實,我有90%的把握勝訴,我之前處理過三起類似的官司都勝訴了,差別隻是在賠償違約金的多少上。”
張淮聽後,一臉自信的笑道。
“我描述完全屬實,而且能拿出證據。”
“那就沒問題。”
“我合約上的違約金是5000萬,那大概要賠多少?”
林然又問道。
前主出身一個小康之家,生活無憂,但也絕對拿不出幾千萬來。
“這5000萬肯定不能算數的,就如同民間的高利貸,超過了36%,隻要打官司,國家就不認了。
既然是經紀公司違約在先,法院在判的時候,肯定會照顧起訴方,大概也就五六百萬吧。”
張淮詳細的解釋道。
林然皺了皺眉頭,這筆錢他依舊拿不出來。
這兩個多月,他給公司加起來賺了不少於一千萬,分成到手上的按說也該有兩百多萬。
可經紀公司以各種理由,扣押了其中的大部分,拿到手上的分成才不到50萬。
不過,不管如何,這筆官司必須打。
“那好,我就請張律師作為我的代理律師。”
“謝謝林先生的信任,我會盡最大努力打贏官司,並且把賠償降到最低。”
張淮笑著和林然握了握手。
簽訂了代理合同後,當即兩人開始備份證據,不打無準備之仗。
……
在家裏休息的第三天,林然接到了王飛的電話。
他說有一個重要商業活動推不掉,讓林然去出席。
林然毫不猶豫的拒絕了。
重要活動?
嗬嗬,以自己現在還沒到頂流的人氣,以及繁星娛樂那點可憐的資源,能拿到什麼重要的資源?
無非就是不想推掉這個賺錢的機會罷了。
一切準備妥當,下午林然去了繁星娛樂。
繁星娛樂是小公司,也就是趁著這兩年練習生選秀節目大火的東風,出了幾個有些人氣的偶像。
但平時,這些偶像基本上不會在公司裏,而是到處跑通告。
在公司裏除了工作人員外,就隻有還沒有出道的練習生了。
“然哥。”
“然哥好。”
林然現在是繁星娛樂人氣最高的藝人,算是公司一哥,不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其他練習生,看到他後都主動打招呼問好。
前主很享受這種被眾星捧月的感覺,讓他很有成就感。
現在的林然,就覺得前主真是太天真了。
雖然被其他練習生,工作人員捧著,但本質上他還是被嚴重剝削壓榨的一方。
在公司老總眼裏,也隻是賺錢的工具罷了。
“咦,老大你怎麼來公司了?”
劉瑤看到林然,很是詫異。
“來和陳總談點事情。”
“和陳總談事情?難道是有好的資源找你嗎?”
劉瑤腦補一番,興奮的問。
作為林然的助理,她和林然算是榮辱與共的,自然希望林然混的越來越好。
“不是,等會你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