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就這幾天了,公司為我們跟SKOOLOOKS簽訂了廣告合約,不久就要開始拍攝,另外,正式出道的日子定在了八月十九號,”權誌龍又把人往懷裏帶了帶,繼續道:“社長希望我們在YG十周年的世界巡演的首場上亮相,這樣可以讓更多人關注到我們。”
金真兒想到巡演時會去到的某個島國,眉頭瞬間皺起來,這算不算是孽緣,權誌龍人生的最初幾次重要的演出就包括那裏,而今後圍繞在他身邊的那些破事似乎都跟那個國家有關。
眉間突至的冰涼打斷了金真兒的思緒,“又在想什麼呢?乖寶眼中隻有我才行,不要無視權誌龍嘛,他會不開心哦!”看著某人無節操的賣萌撒嬌,她忍不住笑了起來。
算了,反正現在很多事情還沒發生,再說,重生的她不是已經掌握了很多先機嗎,如果這種情況下她都保護不了權誌龍,那就真的太對不起上天給予的優待了。
“專輯的歌曲都定下來了吧,好聽嗎?我是不是該有些特權什麼的,比如提前試聽?”
“主打歌是《LA-LA-LA》,屬於我的個人solo曲子嘛……”權誌龍壞心眼地忽然閉上了嘴。
金真兒好笑地看著權誌龍釋放出的‘你猜’訊息,完全不顧某人想要炫耀的心理直接說出答案——“是《This Love》吧。”撇撇嘴,嘖,真沒啥難度。
這下換權誌龍詫異了,“你怎麼知道的?”到底是誰提前告訴真兒的,擦,老子的驚喜泡湯了,該不會又是……勝利吧?
說來也奇怪,現在bigbang裏除了他之外,跟真兒最親的反倒是最後才認識的忙內勝利,自己的小報告什麼的這熊孩子打得很是歡樂。也不怪現在一有個什麼意外,總先想到的是是否勝利又拖他後腿了。
“這有什麼難的,在你死活都要把這首歌做solo曲子的時候,楊社長就單獨找過我了。”金真兒翻白眼鄙視道:“你看看你那歌詞,太一目了然了。社長擔心你這歌一唱出來,會被曝光我們的戀愛關係。”
“真的嗎?”權誌龍倒真沒想那麼多,他隻是想把特地為她而寫的歌曲唱給她聽,想讓所有人都知道他愛她。不過,目前看來果然還是不行嗎?
“不過沒關係,你唱吧,你唱了反而沒人會懷疑了。”金真兒最看不得權誌龍垂頭喪氣的樣子,他應該永遠都是驕傲自信的。
“為什麼?”權誌龍現在有些搞不明白真兒是怎樣說服社長的了。
“哈!你也不想想你寫的……如果我不知道真相的話,一定會認為你被拋棄然後緊接著失戀了,那字裏行間的意思已經很明顯地表達出了一位少年苦澀的暗戀史了。”所以這歌一出就會讓別人覺得你沒在戀愛。
“呃……”他真的忘了這回事了,因為反複練習的次數太多,到後來差不多音樂一響他就條件反射地唱出來,歌詞什麼的,好像已經機械化了。“所以,這就是社長最後同意的原因?”失戀這理由真是太操蛋了。
“嗯,反正已經定下來也改不了了,好好唱吧。”
權誌龍又往金真兒的身邊挪了挪,抱住對方柔軟的身子,他悶悶地開口:“抱歉,我們的事情可能要瞞著很多人,以後或許很長時間都不能光明正大地牽著你的手,但是相信我,我一定會在最短的時間內強大起來,讓別人再也不能說三道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