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試修改版)求票!求收藏!
(修改版本01)
不周山北部!
常越等人的足跡從不周山南部,走過不周山西部,如今他們來到了不周山的北部。
一路上打打鬧鬧,讓常越的隊伍越發的親密起來,並且對於常越也都越發的依賴。
如今大家都有了明顯的進步。
就比如通天的個頭已經長高了,如今已經跟一年級的小學生差不多了。
就連原始的也長大了不少,如今的原始已經變得比較沉穩了。
畢竟,挨了一路的毒打,但凡是長點心的,估計也會變得沉默起來。
老子還是那種吊兒郎當的樣子,但是現在的他已經能幫助常越做不少事情了。
同時常越現在也不怎麼調教老子了。
並且對常越,老子還是比較肯定的。
當然如果不叫老子“老蛋”的話。
這裏麵其實變化最大的還是小鳳凰“常凰”,此時的常凰已經度過了幼生期。
如今的她已經退下了絨毛,長出了漂亮的七彩翎羽。
如果不是小鳳凰的體型太肥的話,現在的她怎麼也能稱得上是亭亭玉立。
當然,時間沒有如果。所以小鳳凰現在很痛苦。
她想減肥,但是還經不住美味的吸引,然後每每都是吃完之後,自己躲起來,痛哭流涕。
你品,你細品,這是不是跟某些人很像!
雖然常越等人也時常安慰她!但是對於傲嬌的小鳳凰來說。
“肥胖就是原罪!可是我自己既然還是是幫凶!好吧!就讓我一個人靜靜的胖死吧!”
咳咳!我們不用去理會某個犯了公主病的小雞仔,還是說一說常越等人現在的處境吧!
此時的常越等人,或者說是常越。她被人打劫了,是的你沒聽錯,是打劫!
話還要從前一天的傍晚說起。
“這…這居然是…是一隻狐狸?我去!這也TM太大了吧!”
抬頭望著那隻正趴在地上假寐的巨獸,常越滿臉不可思議的說道。
“娘,這個好吃麼?”
一旁通天躍躍欲試的說道。大有一種“你要敢說能吃嗎,我就趕去給它弄死!”的架勢。
“額!能不能吃我不知道,但是這個體型,應該不太好動手吧!”
常越表現得有點慫。不是她不想嚐一嚐這狐狸是什麼滋味的。
而是她覺得這麼大的野獸,不是靈獸也是妖獸,殺之不易,畢竟如今的洪荒什麼樣,大家有目共睹。
如今的洪荒誕生的靈智實在是太少了,若是眼前這一隻是該種群唯一的一隻靈獸,那豈不是有傷天和。
所以她覺得還是不要做的太過分比較好。
然而在通天看來,這都不是事,即使滅了又如何。
他的義兄可是世間唯一一個大羅金仙。這凶獸在猛能猛地過義兄?
嗯!沒錯,他的義兄就是我們的清禪大仙,二哈同誌——哈世齊!!!
常越看著身後興奮異常的四人,撇了撇嘴。心想:“這一幫都什麼玩意兒,就TM知道吃。”
——顯然常越故意的把自己拋出在外了。
常越其實心想說“實在不行我們可以把它圈養起來,至少也得等到他們繁衍了後代再吃”。
額!想到這裏常越口水頭快出來了。
嗯!不急等以後回到自己的家裏再說。
“天兒啊!你們要記住,這個世界還很弱小,我們不能隨隨便便的就動手,知道麼。
我們不能隻是因為這個狐狸看著比較好吃就把它打死,萬一這狐狸是世間僅存的一隻呢?
是不是因為我們這種生物從此就要消失在這洪荒了?我們要愛護和平。
不能因為你嘴饞就讓萬物滅絕不是麼?現在天道老爺正在為了這個世界的演化而努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