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蘭聽出了個中原委,沒想到開張才幾天,卻橫生出這等枝節,便上去問房東張老板:“你這是怎麼搞的嘛,如此亂哄哄的,叫我怎麼經營?”張老板氣得抓耳撓腮,對玉蘭說:“他就是競爭不過你才這樣,純粹刺頭一個,蠻不講理!”——他這時倒怨起李老板了,曾幾何時,他也這麼對待過玉蘭。“要不這樣,你等著,我去叫一幫人,揍他一頓算了。”玉蘭急忙阻止說:“不行,不行,萬萬使不得!”玉蘭思慮了一陣子又說:“你回避一下,我去跟他談談。”
玉蘭叫了石砧,又叫了李老板,一同上到二樓辦公室。玉蘭把李老板按到沙發上,勸他消消氣,然後說:“你的心事我清楚,無非是我的經營影響了你的生意。你究竟想怎麼著?總這麼鬧,對誰都不好。”
“你‘玉蘭餃子王’的牌子是全市出了名的,我服;你羅老板也是荷陽家喻戶曉的人物,我也服。兩年前我吃過你的餃子,自知我的手藝根本不是你的對手。隻要你幹,我就一天也幹不下去了。明裏我跟張老板吵,實際是衝著你來的。現在是有你沒我,有我沒你。我不能眼看著我的店就這樣一天天虧損下去。下一步咋整,你就看著辦吧!”李老板一副走投無路的樣子,仿佛在給玉蘭下最後通牒。
經他這麼一吵,玉蘭猛地靈機一動,倒想起一個新主意——開辦連鎖店。她心想大街上到處掛的是連鎖店的招牌,大到肯德基、沃爾瑪、全聚德,小到火鍋店、化妝品店、擦鞋店,他們都能辦,為什麼我就不能?“玉蘭餃子王”既然這麼受歡迎,何不試上一試?於是把石砧叫到門外,背著李老板說出了自己的打算。石砧聽後倆眼瞪得像酒盅,滿臉不解又透著驚喜,說:“玉蘭,你的膽子可真大啊,大得隻想蛇吞象。”後來經過玉蘭的耐心解釋,他還是同意了。倆人一同返回屋,就跟李老板講明了。李老板聽了半推半就,因為不了解辦連鎖店是咋回事,就隨口問了幾個問題,連鎖店和你的總店是什麼關係?我用你“玉蘭餃子王”的品牌要不要付錢?包餃子技術是讓我購買還是你無償傳授?總店和連鎖店各自的職責權限如何規定?對於這些問題,玉蘭其實也不甚清楚,便對他說:“你容我考察谘詢一下,回頭咱們再商量。”
第二天,玉蘭親自跑到工商管理局,詳細谘詢了開辦連鎖店的相關規定。因為要擴大經營,管事的人員要求她首先要重新登記注冊,更換營業執照,將原來的店更名為“玉蘭餃子王”連鎖公司,而且向她提出了作為總店所要具備的各種條件。離開工商局,玉蘭又接連考察了幾家連鎖店,假說自己想加盟,詳細谘詢了相關情況,還要來一遝資料。回來之後便學著別人立即著手籌備起自己的事。按照上頭的要求,先更換了營業執照,然後新增添了必需的設備設施,新公司的牌子不出一個月就掛起來了。總經理、法人代表,自然都由玉蘭來擔當。
自己這頭安排停當之後,玉蘭就讓人把李記餃子店的老板叫來,先給他講了工商局的要求,然後又說了別的連鎖店的慣例,人家都是怎麼做的,本公司又是怎麼規定的,讓他自己選擇願意不願意加盟。總的意思就五條。第一,一次性支付品牌使用費八萬元。就是說,掏八萬元,他就可以使用“玉蘭餃子王”的牌子了。也可以叫加盟費。第二,連鎖店經營所用的原材料,一律由公司定時配送,並按價付款。連鎖店不得擅自使用自己購買、製作的原材料,重點指麵類、餃子餡和各種作料。第三,坎具餐具,內設外裝,雇員的穿著禮儀,要統一標準。第四,不得擅自擴大經營範圍。第五,自覺接受總公司的監督監管。
聽玉蘭說罷,李老板瞪大了眼問:“八萬元有點高了吧?眼下錢不現成,求羅老板降降價或者寬限一段時間分步交怎樣?”
玉蘭說:“鑒於你是我發展的第一家連鎖店,同意你分步交,但不可以降價。高不高你可以到別的連鎖店打聽打聽,我這個價碼已經是全市最低的了。”
李老板憂心忡忡地說:“還不知道能不能掙錢,先就得交八萬,如果虧了咋辦,公司負責?”
玉蘭說:“協議條款上有規定,加盟自願,贏虧自負,公司概不負責。不過我可以向你保證,隻要你嚴格按照公司的規定去做,就一定會賺錢。比如說,該用配送的餡你不用,自己偷工減料,私自製作,賠了怨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