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第五十四章 必須選一個近戰的!(第三更)(1 / 2)

哦~~~~~

那名女考生被秦墨拒絕,眼中滿是失望之色,又想起今天殿試不堪的成績評級,雙重打擊下,重新失落的坐回椅子嚶嚶嚶。

林幼音求得一首《蝶戀花》,兩隻雪嫩手掌攤開,小心翼翼的捧著金色紙張,美眸緊張注視,宛如捧著絕世珍寶般回到椅子上。

這首詞,在殿試中她也隻看過一遍,當時環境並不允許她多看,可哪怕隻看一遍,林幼音也是一眼就喜歡上這首令人動容的愛情詞。

這便是絕句的魅力。

至於秦墨所作的其他兩首,《白雪歌》也好,《陋室銘》也好,林幼音喜歡歸喜歡,卻不像這般放下羞澀從秦墨這裏取求。

唯有這首《蝶戀花》,林幼音喜歡的要命。

一路無言。

殿試過後,秦墨本身就很疲憊,又為林幼音重新抒寫一遍絕句詞,精神力都快透支了,元氣也損耗相當嚴重。

好好休息。

大巴車繞城而行,不時穿插在各個小區街道,將一名名考生放下。

很快,考生送的差不多的時候,大巴車繞過繁華的市區,周圍的喧囂熱鬧逐漸變得靜謐安靜,連空氣都變得清新起來,遠離一棟棟高大建築後,最終在一座宛如城堡般的建築麵前停下。

像是來到了歐洲古堡。

秦墨睜開眼,腦海中忽然一閃,他意識到這是林族的古堡,也就是說,自己那個老爹,也住在這裏?

眼前這座哪怕隻是遠遠眺望都會為止驚歎震撼的奢華建築,環繞古堡一整圈的茶樹,花圃,數十名身穿工作服的林族修花師,采茶人如辛勤的燕子般穿梭在茶樹與花簇中,一陣風吹過,蜿蜒著從古堡旁穿插開鑿的人工河畔楊柳依依,連帶著水麵也泛起陣陣漣漪,宛如世外桃源。

若是自己在這裏住上一天,恐怕也不想努力了吧?

秦墨默默想道。

大巴車上,顯然不止秦墨一個人這麼想,眾人都轉過頭望向後排正在小心翼翼捧讀絕句詞的林幼音。

“啊,我到了。”

林幼音後知後覺,亦或是沉迷於《蝶戀花》過於入神,發現不對勁時已經是十秒鍾之後。

謹慎的將秦墨寫的《蝶戀花》收好,快速下車。

秦墨透過窗遠視林幼音窈影消失在茂密的茶樹林,不由感歎一聲,有錢真好。

下午一點半,秦墨才打開門回到家。

期間,張友和古明陽都打電話過來祝賀他,秦墨取得殿試文狀元消息已經迅速傳遍金城,哪怕跟秦墨不熟悉,對文師武師毫無興趣的普通人,見到那兩首絕句詩詞,一篇傳世文章,都會豎起大拇指來一句:小夥子真牛,要是我女兒能找到這樣的男朋友就好了之類想屁吃的話。

又或者是感慨一句這要是我兒子就好這種更過分的喝酒連一粒花生米不吃的瘋言瘋語。

當方寒鬆打電話過來時,秦墨剛洗完澡從浴室裏出來。

一邊用毛巾擦拭身上水珠,一邊接過電話,“喂,老方。”

“秦墨,恭喜了,你成為我們金城文狀元的事,可是傳遍了,現在你恐怕是金城的國民女婿了。”電話一接通,那頭就傳來方寒鬆的爽朗的喜悅聲。

這些天的接觸,方寒鬆知道秦墨性格隨和,也不是什麼難接觸的人。

有時候,兩人間也會開小小的玩笑話。

秦墨也不當真。

當然,這次秦墨當真了,擦拭完上半身因為鍛煉而日漸厚實的肌肉,想到方輕薇,眉毛微挑道:“這麼說,老方你也有這種想法?”

呃……

方寒鬆語氣一凝,沉默許久才嚴肅道:“秦墨你是認真的?”

秦墨大汗,聽你這語氣好像真有這個想法似的。

我就這麼吃香?

除了才氣高點,

長得帥點,

也沒什麼其他優點啊。

算了吧,先來後到,一個個來。

不著急。

“你找我不止是恭喜我殿試成為狀元這麼簡單吧?”

見秦墨岔開話題,方寒鬆露出微微失望的表情,道:“秦墨,《小李飛刀》已經完結這麼久了,你沒想過再出下一本武俠文章麼?”